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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汇子告父,不能谴责,一谴责就成了教唆犯法。

2021-08-28  本文已影响0人  论语枫解

双汇子告父,不能谴责,一谴责就成了教唆犯法。

原创 许枫xxh  论语枫解 

鸟语

秋来繁露重,随月凉侵衣。

三更行水潦,晨时逐日晞。

人间婚丧事,城头大王旗。

诗书长问我,何不食肉糜。

注:不讲道理,只吹牛皮。

人话

陈村问,最近双汇子告父事件持续发酵,很多知名儒学者发声谴责其子,许兄为何一言不发?

复之曰,能说什么?亲亲相隐?以子告父当然不符合传统的儒家意旨,但此时此刻,那厮如此行事,违法了吗?他甚至是被允许和鼓励的。作道德谴责,怒斥那厮,告诉他不能检举其父“侵占国有资产”、“偷税漏税”等罪行,依现行法律,那是教唆犯法。

叶公语孔子曰:“吾党有直躬者,其父攘羊,而子证之。”孔子曰:“吾党之直者异于是: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

吾党,是我的乡党,我的老乡们。攘,就是抢,或偷。父亲盗夺他人之羊,身为儿子能不能去公堂作证?叶公说,能;夫子说,我们不这么办。那怎么办?现在的人只记住前半句——亲亲相隐,却忘了后半句——直在其中。

父为子隐,此“隐”岂能只是隐瞒之隐?更是隐括之隐,即檃栝之檃也。隐括者,矫正曲木之器具也。亲亲相隐,是宗族自治,这点事就不劳烦“公室”出手了,我们自己了结。现在,还有宗族之法吗?旧时,宗族之法就能包庇一切吗?谋反、大不敬、恶逆之类大罪不在此列吧?

时代在变,礼法在变,情理也在变。旧时,法治的最小单元是“家族”;现在,是“个人”。旧时,不犯大恶,可以自己“教”,教不好了,一人犯罪,全家株连。“亲亲相隐”不仅仅是权利,更是责任,此责,今时之人愿意承担吗?能够承担吗?

老龙问,许兄一贯提倡学习经典,却坚决反对素读,为什么?

复之曰,不求理解,只求强记,并不是旧时私塾的教学方式,只是一帮门外汉窥视、臆测出来的情态。反复朗诵,乃至熟记于心,甚好,但仅仅如此是远远不够的。

何谓经?经者,常也,经典所传乃是常道、常识、常理,是千百年不易的天理与心性,是我们日常所用,无处不在,也是最容易被我们忽视、遗忘的学问,更是常人能“体”不能“悟”的智慧,故而,我们必须学习经典。

经不离权,如秤不离砣。有经无权,如同有秤无砣,如何称量世道人心?权者,变也,因时随地而易,若无斯世此身,秤杆子就是一根烧火棍,经学也就是一门死学问。

举个例子,前些年两宋儒学风靡,大家开始读朱熹、张载的书,尤其是朱熹的《四书章句集注》,仅此,足够吗?那些书只是告诉我们,那个时代的大家们是如何理解经典的,告诉我们秤杆上哪个“星”代表着什么。秤砣何在?在张载及诸关学先贤所完善的乡约里,在朱熹及其门人所传习的祭祀里,是一块块树立着的乡约石碑,是一座座祠堂,是一个个祖宗牌位,是完备的宗族体系和婚丧礼俗,是真切浸润、影响千年的那股“风”。

再记几句闲话:

一、“不在其位,不谋其事”的另一个侧面就是相信专业。

二、尊重并相信专业人士是一条基础性常识。

三、基础性常识被击穿,即为失常;被击穿的越是基础,后果越是严重。

四、专业人士不足以成为依靠,是失常社会的特征之一。

五、分工精细化是文明的进步。

六、大社会如同小人生,社会要进步,人也如是。

七、小孩子其实是最辛苦的,这个世界对于他们来说太残酷了,太不安全了。

八、有人从未“活过”十五岁,永远未成年,他的生命只能“夭折”。

九、“社会”也会夭折。

十、生命的成长速度超越时间的流速,是一种巨大的成就。

十一、成熟意味着,知道自己是什么,知道自己要什么。

十二、这事犯不犯法,请咨询律师;这事犯不犯浑,回村问问老人。

十三、公道自在人心,说这话得有个前提,得是人对人说。鬼对人说,是糊弄;人对鬼说,是白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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