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曾经伤害过我们的人,应该被原谅吗?

2018-02-08  本文已影响0人  f18b20c85d3e
那些曾经伤害过我们的人,应该被原谅吗?

                                             

“我恨我的民法老师,我恨他一辈子!”

这已经是朋友在我面前第n次说这句话了,自从成绩出来朋友确认自己挂科后就再也难掩心中的愤怒,每天都来找我吐槽他的民法老师有多么可恶。

本来作为一个从来没有接触过法律的专业突然学习民法难度就很大,结果期末考试题目又很难,于是让他们专业的同学几乎全军覆没。

为了体现人性化,学校让老师自行下调及格线,区间在45到60之间,最后朋友的民法老师将及格线调到了55分。

而我那倒霉的朋友,只考了50分!

不死心的他又找了老师好几次,结果最终成绩单上面民法学一栏还是赫然印着红色的59分!于是气急败坏的朋友天天给我吐槽那个老师,说得最多的当然是文章开头的那一句:

“我恨我的民法老师,我恨他一辈子!”

其实在大学挂科是很正常的现象,但是朋友的学校很严格,如果挂一次科基本上就与所有的评优评奖无缘了。

我在这里不想评价朋友的民法老师和他学校的制度,只是因为他的那句话让我想起了另外一件事。


                                             

高三的数学老师是一位很有趣的中年男人,和同学们关系很好。他有一次上课就说起他和另一个人聊天,那个人说了一句话令他很难忘:

“我恨我以前打过我的那个老师,我恨他一辈子!”

他借这个故事是为了告诉我们:

其实老师也仅仅只是为了尽到自己的本分,并不想和学生结仇。

他还打趣说自己不敢打骂学生,害怕自己像新闻里一样被学生用刀捅死。

那时候觉得挺有意思,后来仔细回味就会发现其实还有更深的意思:

那个老师打了他,他觉得老师伤害了他,所以他记恨他老师一辈子!

听着觉得这个人太记仇,毕竟普遍认为老师打学生也是为了他们好。

或许正是因为这种传统儒家思想的观念,让很多人觉得自己受到伤害时应该忍让,即使当事人自己不这么想大家也会让他这么想,因为大家都觉得这是一件小事,对当事人的伤害并不大。

可是正因为有这种想法才让这种奇怪的风气越来越盛行,这在如今的网络时代体现得更加淋漓尽致:

总有那么一群人,无论什么事都会以各种理由让当事人原谅对方,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俗称:圣母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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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声演员岳云鹏在一档节目中,与主持人谈到他过去在饭店打工因为上错了菜被顾客指着骂了三个小时而后他却被开除的经历。

他没有像一般的那样说什么我很感谢那个人,没有他我成就不了今天的自己之类的。相反,他含泪说:

“我恨他,我不能原谅他,我恨他一辈子!

足以看出这是他多么不愿意提及的一段伤心的过往。

  其实每个人从小到大都会遇到挫折,都会跌跌撞撞,会被他人伤害。但是无论你怎么表达自己的难受和痛处,大家都会以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为由劝你原谅对方。

甚至在以前学生时代几乎每个人都会遇到过的感恩系列励志演讲中,那些人也会理直气壮的告诉你:

感谢那些伤害过你的人,因为他们是你成长路上的垫脚石。

  可是,那些人就真的应该被我们感谢吗?

难道说那些被性侵的孩子们在受到伤害后还要大声的告诉对方:我感谢你的伤害,那是我成长路上的垫脚石吗?
难道说因为校园暴力中因为施暴者是未成年人就应该以“他们是孩子,还小不懂事”为由而被赦免吗?
难道说因为是老师,所以一切打骂孩子的行为都可以被视为管教孩子而被家长宽恕吗?

其实受到伤害的不只针对孩子,也针对每一个社会上的人,那些圣母婊永远有理由让你原谅对方,因为那些事情没有发生在他们自己身上。

我特别喜欢郭德纲说的那段话:

“那些毫无理由就让你大度,让你宽容对方的人,你最好离他们远点。因为雷劈他们的时候可能会连累到你!”

当然,那些对未成年人造成的不可挽回的身心伤害我们永远都无法宽恕。但是记住那些伤害过你的人并不意味着你要恨他们一辈子。

人活在世上短短几十年,如果全部拿来恨一个人那该多累啊!

记住那些伤害过自己的人,记住他们的所作所为,做一个敢爱敢恨的人,而不是被大众所左右。然后,用最温柔的方式对待他人,从他人的微笑中获得满足。

最后,希望每个人都能温柔的对待世界,也希望每个人都能被世界温柔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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