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杀害野鸡男子获刑三年,赔罚两万三,鸡命比张扣扣母亲命还贵
2019-07-19 本文已影响0人
赤箭2018
日前,国内两起案件的动向引起赤箭的注意。
一则是,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人民法院日前受理的一起案件。此案由金寨县人民检察院提出公诉,被告人肖某涉嫌非法狩猎、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野鸡4只,经金寨县人民法院审理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罚款8000元,并赔偿国家15000元(与另一人郑某共同承担)。
另一则是,陕西汉中为母复仇连杀三人的张扣扣7月17日被执行死刑。1996年,张扣扣母亲被王家兄弟伤害致死,被当做凶手的王正军判处有期徒刑7年,同时赔9639.30元,据媒体报道实际坐牢三年或四年。
围猎杀害四只野鸡,获刑三年,赔罚23000元;群殴杀害张扣扣母亲,只有一人坐牢三四年,赔偿9600元。张扣扣母亲的命比4只野鸡的命还贱1万多元。
虽然不一个年代,通胀了许多,但仍让人觉得,在法官眼里,鸡命比人命贵呀。
四位鸡兄可以含笑九泉了。虽生而为鸡,籍籍无名,但死得其所,虽死犹荣呀!判词中“杀害”一词更令人惊悚,四位鸡兄死得是何等壮烈呀。有了这份哀荣,四位鸡兄可以瞑目地下了!
四位鸡兄比起张扣扣的母亲,太幸运了。有法律和法官为你们申冤报仇,有媒体为你们张目造势,你们太幸运了。
反观张扣扣,只能忍辱负重,泣血含恨20载,只能待一朝时机成熟,壮士怒目,天崩地裂,手刃三人。大仇得报,血恨得雪,以一命换三命,虽死犹生!
法律怎么弄咱看不懂,也管不着,然张扣扣一定是觉得母亲被杀一案判决不公才以命相搏,为母复仇,为自己一家讨个公道的。法律给不了我公道,我自有公道!社会给不了我说法,我会自己找一个说法!
天理轮回,天道昭昭,有时候就这么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