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关系的客体
2019-01-06 本文已影响15人
曾义龙
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法律关系主体间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主要有物、行为、人格利益、智力成果四方面。
物
法律关系主体支配、在生产生活上需要的客观实体。既可以是自然物,也可以是劳动创造物,广义的概念还包括货币及其他各种有价证券等。
行为
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前者如旅客运输合同的客体,是运送旅客的行为,后者如竞业禁止合同的客体,是不从事相同或相似的经营或执业活动。
人格利益
具体包括公民或组织的姓名或名称,公民的肖像,名誉,尊严,公民的人身,人格,和身份等。
智力成果
人类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包括科学著作,文学艺术作品,专利,商标等,智力成果成为知识产权法律关系的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