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主角》第一章
开篇第一句话就介绍了主人公,一个叫忆秦娥的人。
在介绍她曾用名易招弟时,就顺带说她后来“成名”了。
这样一个“接地气”的名字和出名放在一起,莫名的有了反差,从而引起人的注意。
这个写法和新媒体文章开头写法很相似,但作为小说它处理的很自然,且直接开始介绍忆秦娥“改变命运的时刻”。
这也是第一章的主要内容。大致是说彼时还叫易招弟的忆秦娥正在放羊,却被她娘叫回家。
她见到了娘口中的“不成器”的舅舅,且舅舅准备带她到自己的剧团去学戏。
生性木讷寡言的易招弟还没弄清怎么一回事,就被娘按着洗头洗澡,并在舅舅的要求下用篦子狠狠地篦她的头发,以防头上的虱子和虮子被城里人看见了笑话。
为了被人高看一眼,她娘不惜用斧头砸开了易招弟姐姐的箱子,取出了她不舍得穿得新衣,带上了她的新发卡,还厚着脸向邻居借了一双大脚趾处被缝补过的白球鞋。
这让她自觉焕然一新的装扮却令舅舅很是嫌弃,但还是带着她走出了大山。
文章多采用方言描写,细节自然传神,但这个阶段的我关注的是文中埋下的伏笔,以及上下文间的连接。
第一章中“姐姐”以衣服和卡子主人的形式出现在“我”和“娘”的谈论中。由于情节吸引,今天用碎片时间连听带读看了55章,“姐姐”后文出现过一次,目前还未看出其间深意。
但“舅舅”这个人却几乎影响了易招弟的一生。
第一章里,他是“娘”口中的不成器,因为“作风不好”。但易招弟不懂,就没继续说,此处就是一个悬念。
在易招弟听到娘的呼唤说她舅来了时,短暂回忆了她舅舅打鼓时的表现。
可以感受到他是个好鼓手,同时又是个爱吹牛的人。
当读到此处时,我想起了《平凡的世界》里的王满银。然而跟着剧情才发现,他远比王满银要有追求,要更可爱。
而易招弟盯着鞋尖,穿着不合适的绿褂子,懵懵懂懂地跟着他走出大山时,又怎么一步步成为秦腔名角的?
看了55章后的我,已经可以粗略回答,这并非幸运,也并非天分,而是命运一次次投来了她承接不住的东西,她却能一次次将它消化掉了。
这虽叫逆来顺受,但同时也是种能力。
而她到底经历了哪些挫折?她的舅舅又是如何做到又可爱又可恨的?咱们明天继续细细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