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代理顺势跟进 以审判权运行清单为标准提供观点

2020-04-29  本文已影响0人  9c283ada319f

以审判为中心的机制改革情况下,律师代理和辩护思路也要顺势跟进,尝试用司法审判权力清单为基础进行有针对性的代理或辩护,律师要明确,审判的权力清单,比如在民事审判中,法官的权力清单主要集中在以下五个方面,这也是审判权的边界划定,从民事诉讼层面,根据审判权必须判断的对象和判断的时间,将民事诉讼中的权力大致分为五类,律师可以从审判权运行是否从以下五种类型清单为考察点和切人点,提出有针对性的代理观点,也是法官履职的边界:

1.对证据能力的判断。证据能力又称证据资格,是指某一材料能够被允许作为证据提交法庭、参与调查并得以采纳的能力和资格,是否采纳证据依据的是证据排除规则。证据排除规则就是对证据是否应当排除经过法庭调查之后作出决定,判断是否“非法证据”和“瑕疵证据”。对证据能力的判断是裁判的第一步,也是裁判逻辑运行的起点。

2.对法律事实的判断。法律事实是法律规范所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情况或现象。诉讼中法律事实即裁判需要确认的事实,是法律三段论推理的小前提。当事人有时对案件需要确认的事实范围不甚清楚,很可能会在某一项其认为是但实际上不是法律事实的内容上争执不下。因此,在判断双方的争点范围时,需将不属于法律事实的争点排除,让当事人放弃对非法律事实争点的论证也是审判权力清单中应当判断的一项内容。

3. 对是否进一步求证某项事实的判断。对是否进一步求证某项事实的判断,是法律事实判断的延伸。当双方当事人对某一法律事实存在争议,但双方又都无法提交充分证据时,可以采用进一步调查取证、现场勘验或委托评估鉴定的方式,补强证据链,从而对某一项事实进行进一步判断。

4.对事实真伪的判断。事实判断是审判权行使的核心。对事实真伪的判断即在双方当事人已充分举证和辩论后,根据客观证明责任分配和法定的证明标准,判断双方当事人是否完成证明责任,其提交的证据是否有证明力以及证明力的大小,从而对证据所证 事实的存在与否作出判断。

5. 对法律适用的判断。法律适用就是法律推理的过程,属实体法的范畴。对法律适用判断包含三个层次, 首先,是对双方争议法律性质的判断,目的是确定适用的法律;其次是对应适用法律的判断;最后即三段论推理,将确定的法律事实和法律规定,经演绎推理得出结论,即判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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