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为没有必要道歉——读澎湃新闻《拒不道歉的华为:没有同理心,让人
事件始末:近日,华为前员工李洪元离职被公司起诉敲诈勒索,被羁押251天,最后因为证据不足无罪释放。据龙岗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不起诉决定书及刑事赔偿决定书显示,李洪元于2005年10月入职华为,2018年1月离职,离职前在逆变器销售管理部工作。其因离职补偿金额与公司意见不一,双方商谈同意给李洪元补发331576.73元离职补偿。2018年3月8日,该笔款项扣除税费后由部门秘书的个人银行账户转款304742.98元到李洪元账户,交易摘要为“离职经济补偿”。
2018年12月16日,深圳市公安局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将李洪元刑事拘留,经检察院批准,李洪元于2019年1月22日被深圳市公安局逮捕。公安机关审查起诉认定,2017年12月至2018年3月期间,李洪元以向华为公司上级审计、稽查部门举报其部门主管在部门业务上存在违规操作的行为进行要挟,从其部门主管处勒索人民币30万元。2018年3月8日,被害人被迫通过部门秘书的个人银行账户向李洪元的银行账户转款人民币30万元。
经龙岗区人民检察院审查并退回补充侦查,仍然认为深圳市公安局认定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决定对李洪元不起诉。2019年8月23日,李洪元无罪释放,期间他被羁押了251天。11月25日,龙岗区人民检察院又出具刑事赔偿决定书,决定对李洪元予以国家赔偿。该案件经由媒体报道后,也引起广泛热议。
12月2日晚间,华为针对前员工李洪元事件发布回应:“华为有权利,也有义务,并基于事实对于涉嫌违法的行为向司法机关举报。”“我们尊重司法机关,包括公安、检察院和法院的决定。如果李洪元认为他的权益受到了损害,我们支持他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包括起诉华为。”
对此,澎湃新闻官方账号给出的评论是:华为没有道歉,不屑解释,不想沟通,实力掉粉,居高临下。
个人看法:
拘留李洪元的事深圳司法机关,华为本来就有权告。有事情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如果解决不了,应该被舆论轰击的难道不是深圳的司法机关吗? 在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尽然可以将一个公民羁押长达251天,事后就仅仅是通过一个所谓的“国家补偿”,就可以免受公众的指责和评论? 而华为只是通过正常的司法手段来维护公司自身的权利和利益,尽然要遭受这么多的恶言。只想说,国人真是欺软怕硬呵。
华为本来就是一个公司,公司本来就是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而在澎湃新闻的报道中,居然质问华为为什么没有于情于理的道歉,要求华为要有同情心同理心!? 这是什么垃圾新闻媒体?
每个人都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李洪元在收到30万离职补偿的时候,明明知道是通过个人账户打过来的,而不是公司账户,作为一个有常识对自己负责的成年人,李洪元居然没有去追究到底事情的究竟。这其中又反应出了李洪元本身是一种什么样的做事态度?这其中到底又有什么样的隐情呢?
无论怎么看,最应该受抨击的就是深圳司法机关,最应该受质问的是李洪元本人。真是搞不懂国人的价值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