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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柔的时光在流浪

2018-09-12  本文已影响148人  星星橘灯
文/橘灯

1

在这个物欲横流的世界中,我从来不相信有人能看见我的灵魂,或者说我根本不知道自己也是一个有灵魂的人。

十六岁那年,我刚上高中,开学不到一个月,我跟人打群架打折了一名男生的腿,被学校开除。

冲进我爸的公司时,我一身朋克装,烫着栗色大波浪卷发,公司的几名员工频频投来异样的眼光。

“爸,我不想读高中了,我想去学音乐……”

我话没说完,我爸一个耳光甩过来,众目睽睽下,将我掌掴了个踉跄。

这就是我爸,粗暴无礼,他愿意找一个比我年纪大不了几岁的小三养在家里,愿意给她买名牌衣服包包,也舍不得多花几万块钱送我去专业一点的音乐学校。

哦……我差点忘记了,我妈也是小三,她受不了我爸的花心就狠心地把我丢垃圾一样扔给我爸,于是我爸养垃圾一般地将我养大。

2

我爸花了点钱将我打发到本市的一个末流高中,这个学校跟我一样乌烟瘴气,抽烟喝酒,逃学打架谈恋爱的比比皆是。

我每天做的最重要的事情,一是炫耀我们家的资产,二是给年级里长得漂亮的女生介绍我爸……

日子过得浑浑噩噩,这个学校的领导们是一群软包子,学校都要被他们开跨了。

无聊的时间持续到高考前的五月,那一年的雨季似乎格外的长,窗外的天总是灰沉沉的,雨点嗒嗒打在教室的玻璃窗,葱翠的几颗松树也镀了一层雾。

班里死气沉沉,老师照着资料书念得有气无力,前排是两三个好学生奋力写着笔记垂死挣扎,后面的三四排睡倒了一片。

高中最后的半学期,我闲来无事,开始翻起了一些三毛的书,那是同桌买的,同桌有个爱好,书,从来只买不看。

我读完了撒哈拉的故事,又开始读雨季不再来,读完了雨季不再来又接着看万水千山走遍……

这大概是我读书生涯里唯一的一点光彩了,我深深地爱上了三毛身上的流浪气息。

那一年,家里发生了两件大事,第一件大事是我爸的小三卷走了公司的财产跑了,第二件大事是我偷了我爸的六千块钱也逃了。

我想我爸永远也不会知道,我亲眼看见过那个女孩深夜开的保险箱,但是我没有出声。

那是个家境贫穷的姑娘,只比我大三岁,为了一点钱,跟了我这个油光满面的爸,也挺可怜。

3

我买了一张卧铺票,K字开头的绿皮火车,由北到南,车程四十多个小时,我很喜欢这样漫长而悠然的感觉,有着电影里的浪漫格调。

那年,我十八岁,想法幼稚而荒唐,我想去江南买一把旧吉他,然后在有着小桥流水人家的街头靠卖唱为生。

当然,我也极度想逃离那个令我恶心无比的家和灰暗的学校。

硬卧是真的挺破的,白被单上都是瑕疵,但是那时的我很开心,窗外呼啸而过的风仿佛能透过密封的窗户吹在我的脸上。那些洒在红瓦白墙上的阳光,灿烂得很耀眼。

大抵乐极总会生悲,我装着六千块钱现金的皮包不翼而飞,当我发现这个事实,是在列车行了九个小时后。

卖饭的列车员看出了我的尴尬,但是他终究不是做慈善的,在他刚准备要走时,对面下铺刚上车不久的陌生男生替我付了钱。

他的手很白,手腕上戴着一块没有牌子的表。

我抬起头,撞上了他的目光。

一头挺短的黑发,古铜色金属眼眶让他看起来有点老练。长得么,也不帅,挺文青的,但不是我喜欢的潮男范儿。

“谢谢”这两个字我说的极为冷淡,因为我本就不是一个有礼貌的乖乖女,也过了这么多年放肆的叛逆生活。

我低头一声不吭地扒着饭的时候,他将手机推了过来,上面是短信框里的一行字:

“注意一下你旁边的人。”

我下意识地回头,对上那位大叔的眼睛时,捕捉到了他那笑得有点猥琐的眼神,那看猎物的眼神我见多了,跟我爸一个样,我厌弃地往里靠了靠。

正当那位大叔要坐在我的下铺位跟我聊天时,对面的男生开了口,他努力跟我说着熟络的话,就好像我们真的是老同学一样。

大叔以为我们认识,便没再搭话,乖乖回了上铺。

看着对面的男生,我忽然觉得他有点温柔,看表的姿势有点温柔,推眼镜的动作也有点温柔。

4

火车的终点站是在南方的一个三线小城市。

站里的人很多,每个人都提着行李箱赶着路,只有我,孑然一身,好像真的在流浪,却没有上火车时的洒脱不羁。

说不出的无助和害怕涌上心头,于是我跟着上了那个男生的脚步。

为了能顺利找到一处安身的场所,并且名正言顺,我的措辞很大胆:“我跟你一起住。”

“我住单人间。”

“那我就做你女朋友。”

我挺早熟的,初中的时候谈过很多次恋爱,每一次都不超过两个星期,以至于到了高中,半点儿恋爱的感觉都没有,追我的男生不少,但是我觉得他们都很幼稚。

他这种类型的,我倒是第一次尝试,只是尝试而已,就像没吃过的美食,想尝一尝,我并没有喜欢他,也从未想过,我会有一天真的喜欢上他。

那个时候,我不了解他的一切,跟着他走在幽深的巷子里也没有丝毫害怕,大抵是天真吧。

多年以后我回想起这一天,每每都是一身冷汗。那些新闻里报道的,十几岁姑娘,误入传销组织,或者被迫干些下流勾当,甚至被贩卖到荒僻山村当老婆受尽凌虐……

幸在,我遇到的是顾南琛,一个有点木讷,但是心地正直又善良的男生。

那是个被雨水浇灌的五月,心情也是湿漉漉的,我跟着他回了家,他没有拒绝,我说要做他女朋友,他也没有答应。

巷子绕了两个弯,有一栋很旧的民宅,二楼的阳台种了一些月季花。我死皮耐脸地跟着他上了楼。说实话我从来没有见过这样整洁又朴素得很有味道的房间,屋子里满满都是干净的味道。

我爸的房子豪华奢靡得让人喘不过气,我那些所谓的狐朋狗友家里通常都是一团糟。

“如果你改掉你的坏习惯,我就收留你。”他站在房间门口,回过头望着我。

我望着我自己,栗色的头发,v字领的黑蕾丝连衣裙成熟得不像话,红色高跟鞋把地板踩的满是痕迹。

一个是三好青年,一个是叛逆少女,本该是永不相交的两条平行线,我从没有想过,顾南琛会对我说这样一句话。

5

顾南琛只比我大两岁,但他的家里很穷,初中辍学就独自出来打拼,干过很多又苦又累的活,几经辗转,来到南方的这座小城,靠着生活经历丰富,又读了很多书,当上了一名杂志社的编辑。

他没有很多钱,一个人尚能支撑,再养着我,只能说勉强过活。

总共四十三平米的租房,一间卫生间,一间厨房,一间卧室,一间小得只放得下一张二人座沙发的客厅。

但比起跟我爸住,或者和学校里那些爱说风凉话的女生住宿舍,我更愿意住在这里。

那些日子,我弄脏许多次地板,弄乱了顾南琛整理好的杂志,甚至翻看了他写的日记,还独吞了整个哈密瓜,但是他从来不生气。

他给了我几套衣服,说是他表妹忘在他家的,让我先穿。

衬衫,牛仔裤,帆布鞋,T恤,还都是很土气的款式……

“你表妹穿衣服真没品味。”我将衣服抖了两抖。

“……”

但是我还是穿了,因为衣服上面有忘记扯掉的吊牌,显然是新买的。

诸如此类的细节有很多。比如他是一个不喜欢吃哈密瓜的人,却常常买。比如他忽然在小小的客厅放了一盏橘色的小灯,晚上可以点着睡觉,很暖心。再比如我街坊邻居都以为我是他的女朋友。

他的工作朝九晚五,周末的时候会带我去公园散步,或者参加同事的生日聚会。

他有几个朋友,但是他的朋友与我以往交的朋友不一样,他们从来不爆粗口,不猛灌酒,不大声吆喝,他们对我打招呼的时候,都是温和又礼貌的。

我无法用语言形容心底的那种感觉,就像一直在黑暗中瞎撞,却忽然看见了透过石缝里的光。只是那时我不知道,这叫做希望。

这是南方的一座小城市,空气里有着雨水的湿润和骄阳的暖。

没有人再拎着我就是一顿暴打,没有人在背后对我指指点点,没有骂我跟我妈一样是小三,没有人说我是社会的败类,人渣。

顾南琛说:“向日葵也有黑夜,孩子也会丢了糖,没有谁的人生会一直是一个无比暗沉的色调。”

6

他不多话,但是他的每一句,我都相信。

他总是那副一成不变的样子,性格良善,语气温和,会做饭,但是不太好吃,爱干净,但品味不大好。

他不是那种万里挑一的优秀青年,也没有我曾喜欢的潮男气质,却逐渐让我沉沦。

才短短四个月,我整个人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这对于我的生命,像一座里程碑一样值得纪念。

我知道,我的改变,从我真正喜欢上他开始,但具体到哪一分哪一秒,我说不清楚。

我再也不敢当着他的面说一切轻浮的话,再也不敢爆出我的粗口,再也不敢穿那些性感又张扬的衣服。因为我喜欢他,所以我害怕他不喜欢。

网上总说,喜欢一个人会变得很小心翼翼,我不知道我算不算,但我知道我又因为他渐渐变得极度自卑敏感。

记得那是一个夜晚,那是我们说过最多话的一个夜晚,他向我坦白了一切,但是我们却不欢而散。

一夜间,我又变回了我的暴戾极端,我将啤酒瓶子摔碎在地上,然后夺门而出。

他哪里会喜欢我,不过是可怜而已。我那些卑陋得见不到光的往事,原来他都知道。

我没有想到,他是我的初中同学,大我一届,因为是个本分的学生,所以我根本不认识他,但我是校园里的风云人物,抽烟喝酒打架谈恋爱,每次通报批评都有我的名字,没有人不认识。

我去酒吧喝得烂醉如泥,我怕极了,为什么他会是我的初中同学,为什么他要对我说:“我有听说过你的家庭,夏若,你的过去,我知道的。”

顾南琛之所以会带我回来,是同情我可怜我吗?他知道我的过去,知道我那样丑恶的家庭,所有人都谴责的家庭,妈妈是小三,爸爸是人渣。

他怎么会喜欢我呢,那种家庭长大的孩子,怎么会有人喜欢。

7

我蓦然想起了我四年级交了一个最好的朋友,我们无话不谈,但我第一次去她家玩时,她的妈妈将我拒之门外,关上门对那个小女孩就是一阵训斥。

那些凌厉的字句我早已记不清楚,只是单纯知道,自那以后,似乎某个秘密被传开,同学们开始叫我“小三”“小小三”。

街坊邻居对于我的评价不外乎是:“什么样的父母就会教出什么样的孩子,那孩子没多大出息。”

“啊,她啊,她妈是小三转正后,后来他爸又找了个小三,活造孽嘛这种人……”

“那孩子啊,唉……”

“小小年纪就这么爱美,长大了没准跟她妈一样。”

“那臭婊子,不要脸……”

醒来的时候头很昏沉,骂骂咧咧的词充斥着脑海,那一张张嘴,似乎都在对我唾弃。

睁开眼睛看到顾南琛的时候,他正端着一杯热水蹲在我的沙发前,我望着他的眼睛里有憔悴和担忧。

我抖动着唇还没发出声音,就见他开口抢道:“我答应,你做我的女朋友。”

顾南琛不是个说话很急的人,也向来言辞委婉。但是这一次他却握着我的手,说得这样着急。

“为什么?”我问他,为什么要对我这样好。

“我读初中的时候就觉得你不是一个坏得无可救药的女孩。我看见过你给街头卖艺的残疾人捐钱……”

“因为那是我爸的钱,我巴不得撒给别人。”我反驳得直截了当。

“不,你心地很善良。”顾南琛笃定。

我没有说话,因为我并不觉得我很善良。那个时候,我给那些人捐钱,只是因为会收到他们感激的目光,和路人的夸赞,而不是鄙弃。

“你还记得吗,有一年开学,学生会选宣传委员的时候,有人站起来说我出不起那张宣传海报的费用,没有人知道那个时候我有多窘迫和自卑,却无力反驳……”

“那时门口路过一个调皮的女孩,她朝着教室里就是一声大喊:‘我家好有钱的,你们怎么不选我啊’”

顾南琛说这句话时眼睛笑得很温柔:“一时间所有人的目光都在那个调皮的女孩身上了,没有人再注意到我。”

我愕然,我没有想到这样一个细节会被顾南琛注意到,并挖掘得这样深刻。

8

顾南琛从那个时候开始关注我,他说他从未见过一个白天猖獗得那样厉害的女孩会在散学后帮助别人,会在某个傍晚躲在小巷子里悄悄地哭。

后来他也听见了那些流言蜚语,大抵是触动了他内心的某处柔软,他莫名很想给我一点温暖。

他曾给我写过纸条,在我的桌子上放过早餐,只是这些都是我见惯了的把戏,从来不当回事。

原来,他注意了我这样久。

再后来,我上高中,他辍学。能在茫茫人海中再遇见,能在那么一长条列车买到相对的号码,缘分总是这样奇妙。

很多时候,我都后悔,我没有再早一点注意到他。人的生命其实没有多长,或缺了一天的幸福,便是莫大的亏损,而我亏损了十八年。

依稀还能想起十八岁那年初夏的绿皮列车,空调冷冷的有很沉闷的味道,五月的雨水淅沥在那一刻有了阳光。

在我们相遇到同居的四个月零六天,我们相互坦言之后,我正式成为了顾南琛的女朋友。

从客厅到那间小卧室也就三步的距离,我将被子扔在顾南琛床上的时候,我看见了他眼底温柔又有点无奈。

我在卧室的小窗台摆上了我喜欢的红玫瑰花,然后将二人的小桌换上了绿色格子的桌布,古老的旧衣柜被我贴上了几张喜欢的歌手海报。

我们的小窝,被我布置得漂亮精致。

再后来,我去一家奶茶店打工,顾南琛也换了一家纸媒公司,工资翻倍。但我们仍舍不得那个有点古旧的小屋。

顾南琛在我二十岁生日的时候,送给了我一把两千块钱的吉他,他一直都知道,我有一个摇滚乐的梦。

可他不知道的是,我早已活成了南方人的温柔模样,像他一样。

我每天清晨能在给花浇完水后弹着吉他唱情歌,顾南琛从不言爱,却将心中那一点点情话都含蓄地写进了歌词里,让我来弹唱。

我在有小桥流水人家的地方抱着吉他歌唱,顾南琛站在人群里投给我全世界最温柔的目光。那些岁月,我们的经济条件并不宽裕,却觉得幸福早已在心中盛满。

那些灰色调的过去,早已在他清澈又温柔的眼神中消弥不见。

9

六年后的今天,顾南琛终于成了一家媒体公司的主编,而我亦在打理着一家小而精致甜品兼咖啡店,偶尔在店里弹一弹吉他给客人听。

今年七月份,我将店交给店员打理,我和顾南琛选择坐着绿皮火车出去旅游,只因我说过,我享受这样的漫长和悠然。

他曾专门为我写了一首歌词,名字叫做《向日葵》,这首歌被我私藏。

每每唱到那句“美丽的向日葵需要光,温柔的时光在流浪”我常常感动得落泪。所以这一次,我们决定来内蒙古看向日葵花海。

而今看着这大片大片向日葵晒在太阳底下,绚丽得耀眼,我再一次地弹起了那把旧吉他,唱起了歌。顾南琛从登山背包里拿出了戒指盒,他说:“抱歉,让你久等了。”

一片灿烂光景中,风吹乱了他的头发,也吹落了我眼角的泪。

时光啊,多么温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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