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经》卦象赏析
第五卦
需水天需坎上乾下需:有孚,光亨,贞吉。利涉大川。彖曰:需,须也;险在前也。刚健而不陷,其义不困穷矣。需有孚,光亨,贞吉。位乎天位,以正中也。利涉大川,往有功也。象曰:云上於天,需;君子以饮食宴乐。初九:需于郊。利用恒,无咎。
象曰:需于郊,不犯难行也。利用恒,无咎;未失常也。
九二:需于沙。小有言,终吉。
象曰:需于沙,衍在中也。虽小有言,以终吉也。
九三:需于泥,致寇至。
象曰:需于泥,灾在外也。自我致寇,敬慎不败也。
六四:需于血,出自穴。
象曰:需于血,顺以听也。
九五:需于酒食,贞吉。
象曰:酒食贞吉,以中正也。
上六:入于穴,有不速之客三人来,敬之终吉。
象曰:不速之客来,敬之终吉。虽不当位,未大失也。
第六卦
讼天水讼乾上坎下讼:有孚,窒。惕中吉。终凶。利见大人,不利涉大川。彖曰:讼,上刚下险,险而健讼。讼有孚窒,惕中吉,刚来而得中也。终凶;讼不可成也。利见大人;尚中正也。不利涉大川;入于渊也。象曰:天与水违行,讼;君子以作事谋始。初六:不永所事,小有言,终吉。
象曰:不永所事,讼不可长也。虽有小言,其辩明也。
九二:不克讼,归而逋,其邑人三百户,无眚。
象曰:不克讼,归而逋也。自下讼上,患至掇也。
六三:食旧德,贞厉,终吉,或从王事,无成。
象曰:食旧德,从上吉也。
九四:不克讼,复自命,渝安贞,吉。
象曰:复即命,渝安贞;不失也。
九五:讼元吉。
象曰:讼元吉,以中正也。
上九:或锡之□带,终朝三褫之。象曰:以讼受服,亦不足敬也 。 第七卦
师地水师坤上坎下师:贞,丈人,吉无咎。彖曰:师,众也,贞正也,能以众正,可以王矣。刚中而应,行险而顺,以此毒天下,而民从之,吉又何咎矣。象曰:地中有水,师;君子以容民畜众。初六:师出以律,否臧凶。
象曰:师出以律,失律凶也。
九二:在师中,吉无咎,王三锡命。
象曰:在师中吉,承天宠也。王三锡命,怀万邦也。
六三:师或舆尸,凶。
象曰:师或舆尸,大无功也。
六四:师左次,无咎。
象曰:左次无咎,未失常也。
六五:田有禽,利执言,无咎。长子帅师,弟子舆尸,贞凶。
象曰:长子帅师,以中行也。弟子舆师,使不当也。
上六:大君有命,开国承家,小人勿用。
象曰:大君有命,以正功也。小人勿用,必乱邦也。
第八卦
比水地比坎上下坤
比:吉。原筮元永贞,无咎。不宁方来,后夫凶。彖曰:比,吉也,比,辅也,下顺从也。原筮元永贞,无咎,以刚中也。不宁方来,上下应也。后夫凶,其道穷也。象曰:地上有水,比;先王以建万国,亲诸侯。初六:有孚比之,无咎。有孚盈缶,终来有他,吉。
象曰:比之初六,有他吉也。
六二:比之自内,贞吉。
象曰:比之自内,不自失也。
六三:比之匪人。
象曰:比之匪人,不亦伤乎!
六四:外比之,贞吉。
象曰:外比於贤,以从上也。
九五:显比,王用三驱,失前禽。邑人不诫,吉。
象曰:显比之吉,位正中也。舍逆取顺,失前禽也。邑人不诫,上使中也。
上六:比之无首,凶。
象曰:比之无首,无所终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