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瓶梅》|勿以世俗论经典
文/寸柔
侵权,秒删构想时,思量读者视我之眼色,落笔时,揣度读者读文之感受,成文时,自我陶醉,怎一个“爽”字了得。
今是时,偶遇一奇书,名《金瓶梅词》,自少时,久闻其名而未尝得见,只知世人避讳,不见明谈,奇之。
著者兰陵笑笑生,共计回数一百整。材取北宋,嫁之于水浒。异之于,潘氏未尝死于武松者,而活于西门家为妾,继之而书。
取于高阁,遂俯首盘足,即阅。书状破败,纸页泛黄,页码不祥,只见字样“第七十九回”,一小词入目,兴起,摘之诸君共享,或怡情,亦可自警。
《金瓶梅》|勿以世俗论经典繁字相间,阅时稍有顿塞,复之如下:
醉饱行房恋女娥,精神血脉暗消磨。
遗精溺血与白浊,灯尽油干肾水枯。
当时只恨欢娱少,今日翻为疾病多。
玉山自倒非人力,总是卢医怎奈何。
阅数时,方知此节所述,庆纵欲归西。
诸君稍息勿怒,笔者意不在此,吾非荒淫之徒,亦非腐俗之辈,不堪至此。拙作此文,当赞之奇。其可谓千秋逸响,足以阐发人机,往古遗踪,恍可折衷世变,溯古至今,指难胜屈。观《金瓶梅词》字句,肝膈相孚,神情自洽,绝不以形骸论。
世有荒淫之人,然后有荒淫之事,有荒淫之事,然后有荒淫之论,笔非荒淫者,故不属荒淫之文,亦无荒淫之意,夫不可自堕于世俗而曲解我意。
文字无高尚低俗之别,好书亦无腐俗优雅之分,那低俗者,腐俗者,自灭也!迅尝奇称其为明代“人情小说”之表。继之而起,情节相连,艺足比肩者,当论《续金瓶梅》。
《金瓶梅》|勿以世俗论经典《续金瓶梅》著者笔梦生,此为《金瓶梅》续,共计回数六十。此二者,以水浒,西游为宗,共称奇。后人得视堪为幸事,康熙以令焚,著者郁郁而终,历时数百载余,浩劫汤汤,未尝掩于黄土,消于人间,幸乎?
著者有言:
《金屋梦》接《金瓶梅》一百回编,本阴阳鬼神以为经,取声色货利以为纬,大而君臣国家,细而闺壶婢仆,兵火之离合,桑海之变迁,生死起灭,幻入风云,果因禅宗,寓言亵昵,皆其旨一归之劝世。
夸奇经绝,黄口白言,不足以为信,遂摘段句:
第一回章节中段落今岁小说繁荣,文体更丰,但皆托兴才子佳人,或愤世嫉俗,缠绵烦絮,刺刺不休,耳目间早已陈腐。此二者,编读构异样楼阁,别见玲珑,脱尽窠臼,颇多佳句,不至有腐俗鄙俚之病。
今以白话荐于读者,言语寒酸,字义庸浅,言幼无志,不敢以深文自饰,得罪大雅。若有抬爱者,笔者就此感激涕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