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如夏花——读《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有感
爱情,作为人类最美好的情感之一,成为人类文学史中永恒的话题,亘古不变。有人说,人生最不可辜负的,唯有诗歌和爱情。
的确,爱情虽然是荷尔蒙的作用,却是连最高明的化学家也搞不清楚具体的作用原理和反应结果。
然而,即使是这样复杂多变的情感,天生柔弱的女性却无所畏惧,如飞蛾扑火般投身其中。就像在《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中,茨威格就描写了一个陷入爱情而不可自拔的少女,为了追逐这份感情,甚至于可以抛弃性命。
虽然我不赞同如此激烈的情感,但是对于少女的勇敢,我给予十二万分的佩服——因为我做不到。
这个少女,文中没有提及姓名,我们姑且称她为“白玫瑰”小姐吧——因为她在爱人每年的生日都会送他白玫瑰。而那个没有提及姓名的男士,我们姑且称他为“作家”吧——因为他的职业是作家。
书的开篇是作家先生收到了白玫瑰小姐的临终信件,才后知后觉的知道有这样一位白玫瑰小姐的存在。然而那封信件用“你,从未认出过我的你”为开头,先是告诉作家先生,她的孩子由于得了流感,挣扎了三天之后死去了。
多么让人疑惑的信啊!但是随着白玫瑰的叙述,我们和作家先生都渐渐明白:原来,作家在白玫瑰13岁的时候搬到了她家对面成了邻居。白玫瑰和深居简出的母亲相依为命,应该是个胆小、敏感而单纯的孩子。在看到作家的一瞬间,白玫瑰就被深深吸引了,因为他是那么与众不同。不仅跟自己想象中的白胡子老学究完全不同,并且他是个那么年轻帅气又有活力的小伙子。
若是一般的十三岁少女,遇到这样的异性,应该也会喜欢,但大多不会持久。因为年轻的生命中总会有各种各样新鲜的东西出现,让她们转移了视线。但是,白玫瑰没有。
特别是第一次的对视——在她为作家先生开楼门的时候,作家先生习惯性的给予她含情脉脉的目光。在白玫瑰的记忆里,这是“一个天生的诱惑者的目光”。而她,仿佛在这目光的抚摸下,成长为了一个女人,一个爱上对方的女人。
从此,白玫瑰沉沦了。在做邻居的这段时间里,白玫瑰做了所有青春期女孩想做但不一定敢做的事情。比如借口给仆人帮忙偷看心上人的房间;比如晚上偷看他亮着灯的房间;比如因为作家的出现而认真读书;比如捡拾作家丢弃的烟头;比如小心翼翼掩盖裙子上的补丁;甚至为了他还去学了钢琴……
白玫瑰豆蔻年华所发生的稚嫩的爱恋,并没有随着母亲再婚迁居而有所改变,反而固执地持续到成年。并且在成年后疯了一样回去那个地方工作,只为了再见到那个男人。
然而,见了面的男人却认不出她。只当她是一夜风流的对象而已——虽然他们在一起三个晚上,虽然他们有了一个儿子——他仍然没有对白玫瑰产生任何印象。
就为了这份少女时期开始的爱,白玫瑰独自在肮脏的诊所生下她所珍爱的人的孩子,独自承担生产时所受的屈辱和伤害。这时候,我不禁感叹:女子生而柔弱,为母则刚。
然而,白玫瑰却并不是从为人母才开始展露这份刚强的。在少女怀春时压抑而固执的爱;在遇到作家并且留宿的时候仍保留着自己的爱——爱你是我的选择,与你无关;在独自产子又被迫卖身养活孩子时,混合着母爱;在独生子生病死去时只想传达这份爱,只为了告诉爱人:我来过,我爱过,我不悔。
这该是怎样强大的内心才能迸发出如此热烈而纯粹的爱啊!
书中这个生如夏花的灿烂女孩,以飞蛾扑火的姿态,以生命为最终代价,完成了她对爱的执着与坚持。
不由我不感叹:女人如花,花开如画,花落成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