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节目管理规定》征求意见

2018-08-26  本文已影响0人  云在那

为将未成年人节目管理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引导、规范节目内容,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根据《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的相关规定,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起草了《未成年人节目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未成年人节目管理规定》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第一步: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

第二步:点击首页“立法意见征集”

第三步:点击“《未成年人节目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进行用户登录,意见填写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2号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策法制司,邮政编码:100866。

3.通过传真将意见发送至010-86093288。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23日。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未成年人节目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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