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貲选与捐纳

2022-05-04  本文已影响0人  我怀文史哲理风

      貲选,亦作“资选”。选官制度。即选拔官员应具备的财产标准。秦及西汉初年为选拔官吏的主要途径之一,郎吏多以富貲入选。汉初规定,家貲十算以上方得担任官职。

      景帝后元二年(公元前142年)下诏减为貲算四得官。武帝时废除。后代或沿用,制度名目则有不同。

     

      捐纳是政府准予士民捐资纳粟以得官之法。秦王政四年(公元前243年)因灾荒大疫,准百姓纳粟千石,拜爵一级。始行捐纳之例,后历代相沿。

      明代于景泰元年(1450年)始行卖官,分捐职和纳监两种。捐职即令军民胥吏输纳粮草钱物,然后给予冠带。多授散官或实授锦衣卫等世袭武职。纳监则令生员纳粟米、输良马,得入国子监学习。初为权宜之计,然沿袭既久,终明之世未能止。

      清代自康熙十三年(1674年)始开捐例,仅限文职。雍正初年始行武职捐纳。捐例分为两种,一是拯荒、河工、军需之捐,为暂行之例;一是捐纳贡监、衔封、加级、纪录无关铨政者,为现行事例,乃属定制。惟捐纳官不得分用于吏、礼二部;道府不得授实缺正印官。

      凡报捐者称官生,吏部发给执照,捐贡监者并给国子监监照。捐纳事务由户部捐纳房主持,报省或部均可。咸丰后并由京铜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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