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富传承

有关遗产继承(待续)

2018-09-19  本文已影响0人  惠珍的惠珍

案例:

李女士(化名),心梗抢救无效于2018年6月30日去世

家庭背景:

李女士和现任配偶,有一儿子,居住在深圳,夫妻名下有两套房,现金,股票账户,基金账户,和实业。感情不和。

李女士,和前夫有一个21岁女儿,关系不融洽

李女士母亲:再嫁和现任配偶居住在宁夏,72岁,现任配偶80岁。

李女士保单:重疾已理赔40万,未花完就去世剩余约20万现金

保单账户值2万多:按继承法顺位继承

身故理赔5万:未设定指定受益人,法定受益人,按继承法顺位继承

目前如何分配?

目前涉及分配的遗产:

涉及遗产分配人员:

现任配偶(深圳),母亲(宁夏),女儿(宁夏),儿子(深圳),

第一顺位继承人均分遗产,需同时到场。

目前状况:本来关系不融洽,亲人反目。

案件目前处理中

你该反思什么?

举一反三:(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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