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你以为撞得头破血流,其实已穿墙而过
这几天,重温了毕淑敏的长篇小说《女心理师》。
三年前第一次看,立刻被文中精彩的情节与妙趣横生的语言吸引,欲罢不能,连着两个白天黑夜看完。
这一次,虽然没有头一回惊艳的感觉,但也是细嚼慢咽,反而觉得回味无穷。
合上书页,忍不住想写下几句。
女主贺顿长相普通,出身贫寒,还有着不堪回首的经历。
年轻的女孩,孤身来到满目繁华的城市,举目无亲,如同一片树叶,随时随地都可能被风吹雨打,然后委身在地,匍匐着苟活。
一个偶然的机会,在服侍照顾满腹经纶又行将就木的老奶奶之余,遨游书海,博览群书,是书籍给她打开人生的另外一扇门窗,奇特的经历让她脱胎换骨。
离开奶奶之后,她不再满足于匍匐苟活,而是克服种种困难,努力拿到心理师资格证书。
这是一门新兴的行业,未来不可估量。
除了理想和决心,她一无所有,犹如一粒微弱的灰尘,一只卑贱的蚂蚁。
权衡利弊之后,身无分文的贺顿嫁给了房东平庸、老实、善良的瘸腿儿子,用婚姻换来市中心得天独厚的住宅,开起了心理咨询诊所。
没有委屈,没有悲壮,没有逼迫,这一切是她自觉自愿的选择,也是彼时她能拥有的最好的选择。
也许会有读者质疑,舍弃爱情,换取事业,值得吗?
在我看来,所谓值得不值得,两说。
一种是,如果当事人把事业看得高于爱情,那么这个选择就恰到好处。
比如,饿得气息奄奄的人,刚好看到地上有一只被人扔掉的包子,这个时候是顾及尊严,弃置不顾,直至饿死,还是捡起来吃进肚子,致使保全了性命?哪个更重要?答案不言自喻。
另外一种就是,当事人是在外力胁迫下不得已而为之,还是一番取舍与考量之后,所作的主观选择。如果是前者,当然不值得,反之就值得。
如此说来,并不是认为现实和物质至高无上,把爱情弃之如敝屣,在不触犯法律,不违背道德的前提下,选择爱情,还是选择面包,本身都无可厚非。
精致的利己主义和物质至上的拜金主义,当然不在本文交待,没有值得与不值得一说,根本不值一提。
还是说说我身边的例子吧。
我的发小小学毕业后,回归庄稼地。因为发小长得漂亮,亲戚把她介绍给城镇男青年。发小算是高攀了,那时的城镇与农村之间存在着难以跨越的鸿沟。
定亲几年后,男方单方面撕毁婚约。小村庄人言可畏,一片树叶能从东到西、从南到北转个遍,发小觉得颜面扫地,灰心丧志地跑去省城打工。
又过去了几年,也是亲戚牵线搭桥,把她说给省城本地居民。
男青年父母都是工薪阶层,本身没有什么缺陷,主要太老实木讷,又没有高学历,很难娶到城镇女子,一来二去耽误了大好年华。
除了比发小大五岁,男青年有稳定的工作,有城镇住房,他父母也都喜欢发小。
没有过多的犹豫,发小把自己嫁了。读书不多的发小,从来不去想是否嫁给了爱情,反而觉得自己运气太好。
倒是村里的人,暗戳戳地揣测,省城有房有工作,正常的人,怎么会娶一个农村姑娘呢?那么,他非傻即呆,或者就是残疾人、病人。
二十多年过去,发小在省城分得两套拆迁安置房,聪明伶俐的女儿考取985大学,老公一直把发小捧在手心,没有半点看不起她这个乡下人。
说起过去,发小的脸上洋溢着笑,感谢前任男友的不娶之恩,想当初她还想不开,多少次要si要活呢。
当然,发小这种情况,确实是运气太好,不具备普遍性。
只是想说明的是,当一个人面临选择,左右为难的时候,按照那个最迫切需要的方向作出自己的选择,然后勇敢地往前走。
也许,你以为高墙挡道,会撞得头破血流,说不定就在你全力以赴的时候,你已经穿墙而过,而你自己浑然不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