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当以真理为乐!

2019-12-09  本文已影响0人  高音Alicetta

【奥古斯丁《论自由意志》卷二】读书笔记

之十三  人当以真理为乐!真理将一切真的善事显示出来,交于凡有理解力的人,让他们引以为乐。灵魂若非可靠地享有一件东西,就没有自由的享有。

之十四    真理可为一切人共同得到,绝非谁的私产

我们都能平等、共同地享受真理,祂的宝库丰富,毫无缺乏。祂欢迎所有的爱人,其中却不存嫉妒,祂属于他们所有的人,又对每一个都是忠贞的。

真理与智慧之美,祂不与时间并逝,也不随地而迁。黑夜不遮盖它,阴影不隐藏祂。身体的感官不能知觉祂。祂对全世界归向祂,并爱戴它的人都是邻近,对他们所有人永恒在场。

之十五    比理性更优越的上帝确然存在

若有比真理更完美的东西,那就是上帝;若无,则真理本身就是上帝。

确有上帝,且祂的存在真实无上。

人当以真理为乐! 人当以真理为乐! 人当以真理为乐! 人当以真理为乐!

……………

真理非私产!奥古斯丁辨析真理是简单相信的存在,人类理性是世上最高的存在,而真理和智慧高于理性,故真理必为超越心灵的至高存在。上帝、至善、绝对永恒真理、智慧是同义语。上帝是创世主,一切存在来自上帝,这是信仰的前提;一切善与美好的事物皆来自上帝,这是信仰的本质。——耶稣说:“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约翰福音(14:6)》

人当以真理为乐!
上一篇 下一篇

猜你喜欢

热点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