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9班八年级班规补充规定
2020-08-27 本文已影响0人
胡铄
通过总结过去一年中班级管理方面的失误和教训,和学习优秀班级的管理经验,特对八年级这一学年的班规作出如下补充规定。
1. 上学期学期末严重违反校纪校规的几位同学,开学后请家长来交押金500元。
如果这几位同学在这一学年内不再违反校纪校规,则在学年末退还全部押金给家长;
如果任何同学违反了其中任何一条,则有两个选择。
一、押金变为罚金,作为班费;以后如果又违反校纪校规,则押金翻倍,变为一千元。
二、如数退还全部押金给家长,并请家长带着该生离开339班,去职校学习或者去他校借读。
2. 本学年如果有无故缺旷和逃学的情况,家长找到送到学校时,必须交押金300元,然后该生进入交押金环节。处理办法参看第一条。
3.上课讲话影响他人者,首先罚独立打扫教室卫生一个周。如果罚扫期间班级被扣卫生管理分,则进入交押金环节,处理办法同第一天。
4. 其他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视其情节轻重,直接参照第一条,或者第三条进行处理。
5. 从本学期开始算起,违反过校纪校规的同学将失去如下权利:
一、享受特困生补助的权利;
二、参与校级及其以上级别进行的评优评先权利。
三、参与班级每次月考后的奖励活动的权利。
特此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