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写营第九期作业(一)
一、文学启蒙
小时候在农村很少有卖书的地方,乡镇中心有一家百货商店放着几本被翻卷了角的旧书,农村人哪里舍得花几块钱买书呀!我小学五年级的时候,有一个好朋友哥哥上高中,书包里常常背回来几本琼瑶小说或者金庸小说。他的父母担心影响学习,就收过来放到家里,顺其自然成了我们两个的财产。
我的文学启蒙应该算是琼瑶,虽然那时候还不懂爱情,也常常抱着书读到废寝忘食的程度,以至于找对象的年纪心中希望男朋友隐隐约约有楚廉的气质。
二、影响最大的作家和作品
一本好书可能是一个人避难所,也可能是一盏明灯,《平凡的世界》对于我来说两者兼具。第一次读《平凡的世界》是我刚刚考入郑州幼师的时候,我怀揣着走出大山的梦想第一次到了离家“最远的地方”。寝室里的孩子都是父母一起来送,而父亲为了省点路费把我托付给一个在郑州工作的亲戚捎到了城市。
我告诉自己:我是班级文化课的第一名,我不和同学比吃也不比穿,只比学习成绩。第一次音乐课上,我的声音和别人不一样,唱出的歌声让美丽的音乐老师把眉头皱出了川字纹;第一次舞蹈课上,别的孩子腰腿软得像面条一样,而我呲牙咧嘴还是像一棵快要断掉的小树苗;第一次钢琴课上,我的手指好像和黑白键有仇一样,老师着急得想要把高高举起的小棍落下去……
我面对同学们异样的目光如芒刺背,真正地自卑到了尘埃里。在一个夜黑风高的晚自习,同学们都在教室里开联欢会,我独自逃到了操场的大树下痛哭流涕。班主任老师悄悄来到我身边,送给我一本路遥的作品——《平凡的世界》,给我介绍了学校的图书馆。我发现,相比于孙少平的处境来说我是幸运的,因为成绩优异学校每个月补助了45元的伙食费,不仅能够吃饱还可以买一些便宜的饭菜。
于是,周末同学相约逛街的时候,图书馆成了我最爱的地方。《平凡的世界》我读了一遍又一遍,作品开头部分,作者对孙少平因为自尊心总是最后一个打饭外形和心理描写细致入微,一个羞涩自卑的少年好像就在眼前一样。因为这本书我爱上了文学爱上了世界,别人休息我练琴,别人逛街我压腿,别人聊天我练声。经过一个学期的努力,我终于赶上了班级的平均水平,毕业汇报是还被邀请参加了钢琴社团和体操队。
三、我的写作风格是希望书写温暖、治愈、带着光的文字。
我的作品中往往偏向于优美流畅的散文。即使是写故事、小说类,也总是希望故事的情节的温暖,结局的圆满。但是在以后的写作中,我希望能够突破自我,客观、全面、深度剖析选材,真实地描写出小人物的生活状态,成为路遥那样的作家。
四、写小说时我最看重的是角色的形象塑造。
角色是小说的灵魂,角色在情节中塑造得接地气,才能让读者在作品中看到生活的影子,产生共识,也能为读者带来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