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个养女给儿子当性奴,这个社会怎么啦
/ 熊太行
南京南站候车室猥亵女童案有了新进展,南京铁路警方证实,跟女童同行的两个成年人是她的“养父母”,在候车室摸她胸部的“哥哥”段某某,是养父母的亲儿子。
年满18岁的段某某已经涉嫌“猥亵儿童罪”被刑事拘留,他的父母正在接受调查。
成年的哥哥摸妹妹的胸,父母一定会一顿暴打,因为这是乱伦,触犯了人类的血亲禁忌。
但如果女儿不是亲生的,而本来就计划给自己儿子“当媳妇”的话:
反正将来都是要结婚的,摸几下又有什么要紧。
他们忽略了一件事——猥亵儿童是刑事犯罪。
1930年代红军就开始解放受压迫的童养媳,到1950年代,婚姻法废除了童养媳制度。
遗憾的是,近70年过去了,这样一个家庭居然出现在离北京不到600公里的地方(河南滑县)。
(一)这个家庭里,女儿的收养可能不合法。我国现行的收养法规定:第六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 无子女;
2. 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 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 年满三十周岁。
第七条 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四条第三项、第五条第三项、第九条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
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
弃婴和残疾儿童的收养政策被适当放宽。
但在大多数地方,尤其是县城,正式收养的条件严苛、流程复杂。最健康和聪明的孩子往往被外籍父母领养,这给许多机构带来了不少收益。
哈利·波特是被姨妈和姨夫养大的
找个养女给儿子当性奴,这个社会怎么啦私下的收养在民间并不罕见,在县城和更基层的地区,开证明没那么难,有时候送办事人烟酒就行了。这种民间收养可能充满美德的色彩:
列夫·托尔斯泰的短篇小说《穷人》一度被收入小学课本。贫穷的渔夫回到家,听见妻子谈论邻居家寡妇突然病故,立刻要妻子去把两个孤儿带过来,这时妻子拉开被子给他看,两个孩子已经在床上酣睡了——她只是怕先斩后奏他责怪自己。
在中国乡村,因为计生的送养在早些年几乎是半公开的。计划生育最严格的时候,有的家庭一心想要儿子却生了个女儿,这个女儿可能就会被卖掉或者送走。
女孩最好的去处是男女主人年纪很大还没有孩子的家庭,差一点的可能被送去只有儿子的家庭(想再要一个女儿),其中一些养女,事实上成了那个家庭的童养媳。
(二)电视剧《婉君》的女主角就是个童养媳,八岁被卖到周家当冲喜的新娘。周家人待她不错,周家三位公子都倾心于她。琼瑶阿姨的主业是贩卖浪漫。现实中的童养媳大多境遇凄惨,之所以出现童养媳,最主要的原因还是穷。
童养媳也分三种:
1. 丫头:被收养的小女孩和家中小男孩一起养大。
2. 望郎媳:收养小女孩,等着生儿子,小女孩带大弟弟后再嫁给他。
3. 现成媳妇
女孩跟着守寡的妈妈一起嫁入有儿子的鳏夫家庭,等到儿女成年,两个孩子结婚。
穷人收童养媳给儿子做妻,富人收童养媳,给儿子做妾。但出让女儿去做童养媳的父母,一定情况都很糟糕。
很多人喜欢《浮生六记》,作者沈复,就是一个特别不靠谱的父亲。虽然他把自己与妻子的相处描写得温馨可爱,但妻子死后,他送女儿去做了童养媳,就是因为他的经济条件恶化了。
1918年前后,黑龙江省昌图县普通人家的彩礼是四百元左右。
只要愿意承担风险和抚养费,还有更便宜的。
民国初年,江西赣南地区的男方用一点酒和鸡蛋就能买到一个刚出生的女孩做童养媳。
男方家省了彩礼钱,女方家省了嫁妆钱和一笔抚养费,在重男轻女的年代,这被认为是两全其美的事。童养媳制度至少让很多女婴免于被溺杀,在那个时代不是坏事。
旧时代的童养媳未必都能熬得到圆房,逃亡的、被打死的、自尽的、被公公诱奸的、被娘家藏匿的,很多。
尽管解放后颁布的婚姻法禁止了童养媳,但即便到了21世纪,童养媳在偏僻的农村仍然存在。早几年福建莆田就出现过一个“童养媳村”,几乎家家都抱童养媳。
“娶来的媳妇买来的马,任我骑来任我打。”这是乡土中国的逻辑。
这个女娃就是儿媳妇,所以儿子有什么毛手毛脚,一般也不会在意。最不怕的就是意外怀孕!就是要生孙子用的!
(三)
童养媳含糊的角色让她在家庭中面临角色冲突:一方面,她是妹妹,和哥哥一起生活;另一方面,她是妻子。这两种冲突会让人不知如何自处。
被段某某摸的小姑娘很顺从,她应该也会充满疑惑,为什么别人家的哥哥不会对妹妹做这件事,而她的养父母不会干涉。
段某某明显已经轻车熟路,这个成年男性知道性是怎么一回事。考虑到这次还是在公众场合,不排除他曾经还做出过其他过分的举动。他知道不会被父母责骂。
他的父母对这一切熟视无睹。
这个家庭当中,性骚扰一直被纵容。
(四)
人不能太作。
在公开场合,即使是触摸自己成年、合法的妻子,也是没有教养、有伤风化的行为。而猥亵一个女童,同时还冒犯了周围的人。
这种骚扰会直接触怒路人,有人拍照和上传到互联网,最终引发警方关注,导致了段某某的落网。
根本没人关注河南滑县发生什么事,南京南站候车室就是另一回事了。
主流舆论也许难以关注到滑县一个养女被收养家庭的哥哥性骚扰,但是这个混蛋哥哥如果在候车室里猥亵妹妹给大家看,就是一种挑衅和冒犯。
他触怒的是大家共同的信仰:
男女应该是平等的,儿童应该受到更多照顾。
我们进入了文明的时代,他只用一个猥琐的举动就击碎了“我们这儿已经很好了”的梦。
(五)
匪夷所思的是,居然有人认为这个家庭养了女孩就功不可没,还指责批判猥亵行为的人都是“键盘侠”。
这些愚蠢的、毫无逻辑的想法应该被尽快纠正。
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固然应该关心知识和财富,但还应该攻击落后和荒蛮。
不要把野蛮和犯罪看做一种文化现象。
尤其买一个女孩儿养大给亲儿子做性奴,这件事没有文化可言。
任何一个女儿都不该被当做繁殖工具养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