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堕胎
关于堕胎
李唐风
今晚扫一眼社交网络,在几个场合都看到有人就堕胎合法性问题辩论。一般而言,在西方社会,传统保守、信仰基督教的人群,会反对堕胎。 而多数不信仰任何传统宗教、追求个人幸福、崇尚个人自由的新新人类,会支持堕胎。而大多数普通人,观念介于两者之间,态度介于两可之间。
以前对此问题没太在意。今天对双方论点、论据稍作思考,些许体会,在此分享:
基督教反对堕胎,主要是因为:1、对人和生命做了更广的定义;2、对人生命价值予以更高的重视。
1、他们认为,人出生前在母亲怀孕时,那个胚胎里的生命就已经是一个活生生的人了,而且是父母(无论愿意还是非自愿)共同造出了身体,再由上帝赋予了灵魂。
2、于是,面对一个生命,如果TA没有丧尽天良、罪大恶极,而且还是一个无辜的、无力挣扎和反抗的弱小生命,基督教认为,我们任何普通人,都无权剥夺其生命,无权剥夺其作为一个人的生存,无权把我们自己有所贡献而造出的人体毁灭,让上帝赋予的这个灵魂在人间无处安身,沦为孤魂野鬼,即使TA的出生,将可能给我们带来无法避免的麻烦、痛苦、屈辱、艰辛。
争论双方的症结,或许就在这两点认识上的不同。其中,最主要的是第二点上的分歧。即一个人的生命,包括别人或自己的生命,其价值在我们每个人的眼中、心中和理智中,到底有多重?如果把人生命的价值,放在天平一端,另一端放着我们的得失:名利、感情、自由、某某主义等等。那么,我们每个人内心深处的这杆秤,将如何倾斜,怎样平衡呢?
其实,有两类人在两类情况下,他们的天平必倒向一端,别无选择:
1、当父亲、母亲,对这个胚胎中的生命充满了爱与期盼时,他们最不想做的就是堕胎。他们即使不信仰宗教,也必定出于自然、发自内心地、本能地认可基督教的这两点认知。此时,如果有别人或某个团体来强迫母亲堕胎,他们会非常痛苦、难过,会无法忍受,会抵触、抵制、反抗,会为了保护自己未出生的孩子和TA的生命,尽其所能。
2、当一个男人对其他人的生命漠不关心、冷酷无情或仇恨妒嫉,甚或对自己的人生也无所谓时,当他对女性毫无真情、只为猎奇、占有、玩弄和泄欲时。他必定不认同基督教的第二条理念,而更不在乎第一条对人生命的界定。它不仅会支持堕胎,还会支持犯罪、战争、杀戮,并在条件允许时,去身体力行。
除了这两类人,以及尊崇传统和信仰宗教的人外,我们多数现代人,在多数情况下,对这个问题,都不会很认真,也可能很模糊。心中那杆秤,没有明确的标准,会随着每天面对各种琐事,依着个人得失的心情,囿于对人生喜怒哀乐的变化,左右上下,摇摆不定。而这种摇摆不定,不仅仅针对堕胎这一个问题,对自己、对他人、对家庭、对社会,对几乎所有传统的老问题,我们都可能在心中摇摆不定。
我们一方面要承担道德、伦理和法律,不得不顺从自然的规律和偶然的出乎意料,把它们当作外界强加于自己的束缚和枷锁,让我们难以自由。另一方面,又潜移默化在欲念、妄想、懒散、嗜好对自己的包围与控制,令我们难于自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