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看红楼——探春惋惜
探春不走,大观园终不散场。
探春远走,红楼谢幕的开始。
贾府三小姐贾探春,可能很多人都认为她最不开心的是她的出生不是王夫人所生,亲生母亲是那没有分寸的赵姨娘——庶出的大观园小姐。我认为不然,她是对赵姨娘恨铁不成钢,但从未嫌弃过反倒心里爱恨有加。
她委屈的是自己不是男儿身,正如她在剧里说的“但凡我是个男儿,出去立一番事业,自有我一番道理“,她的悲观离合是时代的悲剧,而让她痛苦的根本恰恰是她的管家能力和组织才华。
正如当下很多人,有能力有主见看得清很多事,又自命清高不愿低就,清醒而痛苦,从根本上讲是一样的。
红楼中王熙凤一直以来都被认为嚣张跋扈的代表,也被认为是红楼的女性大管家,心狠手辣,做事惨绝。但我认为王熙凤只适合做一个经理人,做事出方案非常好,而不适合做决断,能够总揽大局,仁狠张弛的人非贾探春莫属。
自探春发起诗社开始,探春的出现就是一个掌局者,她明断,姐妹们联句做诗,起哄调侃她未来要得贵婿,探春不像黛玉那样娇嗔羞闹,也跟着大笑起来,并很快一笑而过继续联诗,表现出来的大度和宽容使得局面轻松且自在,若是黛玉的真性情,已经捂扇羞面了。
后来王熙凤生病,贾府内宅下人管理及大小事务全部交由三小姐探春和宝钗协同管理,正好撞上自己的亲舅舅家里有讣闻需要钱,平儿和王熙凤商量传话给探春多给20两银子,对探春做事的规矩性进行试探,探春不仅驳回了平儿的建议,还当场发怒指责王熙凤不应该这么试探,并到最后亲生母亲赵姨娘前来取闹,依旧按照惯例只给了20两,探春满眼失望嫌弃亲妈不知体谅。
这里所表现出来的公正性,王熙凤表面会做的和探春一样,但私下会额外补给20两。探春的大家风范在这里彰显得淋漓尽致。
一个好的总管理者,从不会因为人前或人后而无视原有的规矩,若打破了规矩的平衡,必是和自己本身没有利益关系的事才会做,名声比利益更重要。探春的大家风范,哪怕六亲不认,也不会置自己于不利之地,谋得长远是我们这一代人所缺失的教条。而这一点,王熙凤绝对做不到。
后来贾府丢了东西,王熙凤连夜带着管家,在各个房间搜查,当搜到探春房间时,探春说:“可知这样大族人家, 若从外头杀来,一时是杀不死的,这是古人曾说的`百足之虫,死而不僵' ,必须先从家里自杀自灭起来,才能一败涂地!“站在门口拿着手绢的王熙凤看着探春满眼钦佩和欣赏。
探春对于团结的认知是极其正义的,甚至有些达到理想化状态,贾府偌大的家业,说句玩笑的话,下人们遇到的是王熙凤不是贾探春,从私下经常奖励的角度来讲,下人们会更喜欢王熙凤。
探春的为人,大局中带着正直,凡是奖励绝不会私下给,凡是培植亲信也会通过设立部门的形式,若是和探春一起共事,你能明显的感受到公是公私是私,黑白分明。爱的人边敬佩边爱戴,不爱的人绝对会怀念王熙凤。王熙凤的规矩虽多,但从来利益在规矩之前,而探春生性带来的傲骨,绝不会势强凌弱,必然是平强而慰下,以能服众,以德服人。这样的人才是总管理者应有的品质。
从秦雯之死开始,贾府开始向下快进,南安王妃盯上了这个大局为重,有能力,有魄力的倒霉探春,认探春做干女儿漂洋过海去和番。探春深知反抗无效,保持体面,带着绝望走下台阶给南安王妃行礼,当年诗社调侃过的诗,一语成谶。
临走时,探春惜别宝玉,拿着诗歌集说:“二哥哥,再提几句吧,以后我想众姐妹了,我就看看,她们都走了,我也要走了。“宝玉说:“朝廷那么多的大臣是干什么吃的?竟然要一个弱女子去和番?“宝玉的话对结局没有任何动摇,作为封建社会的既得利益者,更像是一句对探春的安慰,即使探春没听见,好像也在安慰观众的心。
探春穿着婚服,身后的门大开着,没有一个下人来伺候,探春坚强而孤单的向赵姨娘的方向走去,赵姨娘带着环儿放下往日不自重,看着面前大气端庄的亲生女儿,终于爆发了一个母亲应有的爱,泪眼决堤,探春看着爱恨有加的生母,全局首次喊了一生妈,最应该团结三人组终于抱在一起为即将到来的永久别离埋头痛哭。
探春表达的对赵姨娘的爱,正如很多单亲家庭的基础上再加留守儿童,对父母的爱以一种,你看看我,我真的有能力自力更生。你当初的不管不顾对我没有丝毫影响。她不是不爱她的亲生母亲,相反她深知她亲生母亲的艰辛,只有自己足够强大才能反过来保护母亲的弱小和无知。这是一种大爱,是读书明理与现实和解的做出选择的大爱。
红楼对于探春着重描写最精彩的一幕是探春远嫁,头顶霞冠,身披红装,眼含热泪,心怀不安和坦荡,她的远走是贾府的永久消亡,是南安王妃护住自己孩子为人母自私的快乐,是王夫人和贾母无奈而不得不遵从的不舍,是赵姨娘最痛彻心扉,失女失依靠的苦楚,是宝玉以哥哥的身份远赴送嫁,离别的开悟和成长。是红楼绝对会给这样一个不应该存在在封建社会性格的女子应有且绝对会给的下场。
她的强,她的正,她的格局,换来的是拘束,是血缘别离,是散场,是带着别人寄予的厚望和自己后半生不知存亡还要艰辛顾全大局的绝望。
红楼给王熙凤的结局是织席裹尸,连马车都没有,被狱卒在雪地里拖行,留下长长深深的印道,拖到乱葬岗,当大雪再过几个时辰,盖在身上,盖在印上,落得白茫茫大地一片真干净的凄凉下场。但这个下场从抄家到入狱再到死亡不过一年,可更强的探春,却要用一生兢兢业业,时刻安防,以己之身维护一个国家的安定和平。
探春不仅是苦,是孤独,是惨。
但以探春的秉性,绝对可以逢凶化吉,绝处逢生,甚至很多红楼读者,都深深的觉得,探春的和番是要比和平时期的文成公主功劳更大。探春对强权的不屑,对复杂的拆解,对错误的帮助,绝对可以得到对方的赏识,并过上不错的生活。
这是多少人脑补过探春的后半生?说她会是红楼里活得最久的,90岁?我也这么认为。探春的能力正如路边遇到的持刀绑架。她不用等衙役的到来,也不用绿林好汉更不用平民英雄,她自己就可以摆平。
只因为她的成长告诉她
我已经习惯了在任何事情面前唯有仅有自己最靠得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