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友愛情故事 - 四角志
-1-生命的插曲
男人40,我彷彿進入了一個新的世界。踏入中年,我不得不面對自己的體力衰退,體質變差。去年,在和老婆在買野外外套的時候,我認識了Ian,他把我拉進了跑群了。
之前,我從未和一大群比我少十多歲的小年青一起活動的,聽著音樂和他們一起跑步。
"夜已悄悄飄過 沿途乘客沒有太多
但我不想說話 而你亦同樣痛楚
讓你我也醒覺 重投原有伴侶那方
在尾班車駛到後 留下你一個"
我感覺自己像一個大學生跟著一群小學生一起,我眼中的這些小朋友都太厲害了,挺著大肚腩完全跟不上節奏。
跑步是個很好的運動,至少能出一身大汗。尤其是腿上的酸爽,骨頭的疼痛,是特麼讓人想死。
可是你想到星期三又可以和一大群小伙伴一起跑,那麼的讓人期待。這夜跑已經是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個環節了。
慶幸我跑得慢,可以和一群年青貌美的姑娘們一起跑。和她們跑自然也不會累了。
只是,意想不到的是,我注意到她了。
她帶著耳機,從我後面跑過,在我前面越跑越遠,就再見不到她的背影了。
"望你勉強的笑 緩緩退後變細小
共我揮手作別 眼淚兒像雪飄
是你我也控制不了 浮沉塵世極渺小
獨自有心中所愛 但卻結識了"
跑完步,大伙們在黃記煌聚餐,還有打折,不錯。吃著吃著,大家就熟絡了。和她,也慢慢熟絡了,一起走到Central火車站,再各自坐自已的路線。
漸漸地,兩個人經常走在一起了。
我喜歡她,我也發現她也喜歡我。被別人喜歡的感覺很好,至少能證明我除了跑步跑出一股男人味外,多少還有些魅力。
可是,這很折磨人。對於一個有家庭的人來說,這是個考驗,尤其在我這個年紀。
我和她越走越近了。
很多人對婚姻不以為然的現在,離婚真的不算甚麼。我和我老婆很多時候很不合,很多時候吵架,很多不滿意。可是我們在一起十幾年了。除了吵架,我們還擁有很多東西,有回憶、記憶、生活、孩子和說好的葬禮。
後來,我把事情挑明了,但是兩個人還是聚聚散散。
我意亂情迷,因為我從未想過有人會再出現闖進我的感情世界。
而她,把她的他帶來跑步了。
"別要再去想我 你要接受這結果
可知他一天發現 到最後同樣痛楚
別要再去想你 我也接受這結果
讓我可跟她過活已不錯"
我清醒了。可是她沒有。她和他分手了。
出現過的人不可能忘記的,除非老人癡呆或死了。不過,我是真的鐵了心,迎面相遇,也只會擦肩而過。我退群了。
"Woo…… 來讓我偷偷痛哭
他朝我倆 也會悄然的老去
Woo…… 忘掉這哀傷插曲
今天這樣的結束 從開始已結束"
再說白點,這段插曲不重要了。我不想再播了。
-2-愛不釋手
起初,我沒想過我倆會在一起,也沒想過這麼快分開了。
在學校時,我一直喜歡她,在我跟她告白的時候,她告訴我,她有男朋友。
可是我從未見到。我們畢業的那天,也沒有見到她的他。只見到她媽媽和她兩個人,還有跟她要好的幾個女同學在拍照。
後來我要回國一些日子。在機場遇到她,她也要回國。候機室播著音樂,看到她望著窗外,落寞的表情。
我走前問候,她說她分手了。
"同學與我 臨別互相揮手
當時天真相信 友誼畢了業後更倚重
然後某某 臨別海關揮手 一場相識 一番相送
但往後 沒踫頭 從不通訊"
我笑說這很好呀!我有機會了。她笑了笑,沒有回答,回望著窗外。
回悉尼後,她問我要跑步嗎?然後把我加到群裡。她說她交男朋友,一定要喜歡跑步的。
所以,我要喜歡跑步了。
"然後湊巧與你能夠手牽手 誰又會知我們有多久
誰亦明白火花多猛烈 始終燒不到這世界盡頭
但我未意會這麼快 便行近分手的門口
若抱在臂內也不夠 承諾又哪有力去守"
就這樣我們就開始交往了,除了吃飯,逛街看電影,還比其他人多了個跑步。
可是毎次我和她去跑步,她就像變了另外一個樣,不願意落後於別人,甚至是男生。她只會一直向前衝,向前衝,從不回頭。
開始的時候,我還能跟得上,但過一會兒,她就離我越來越遠,之後連背影也看不見了。但是跑這麼快,我卻沒見到有一絲笑意。
"如難忍手 無法廝守 寧願握手 別要揮手"
預了拖得你手 便要分得了手
難道不知道你慣於墮入愛河
而喜歡被騙的我 曾誤信我對你估錯"
後來我知道她的沉默是因為他。其實我這一路走來一直知道有這個人,選擇和她在一起,我覺得我能接受她的過去,只是她還沒忘記。
我以為勉強著讓自己跑步,有一天我能和她肩並肩一起跑,但原來她其實並不是在和我跑步。有一天我跟上,在她旁邊手臂擦手臂,她也不會有一分喜悅。
"從前相愛 漸變相處 然後縮手 然後變生疏
從前不只你懂得說一聲你好
但等不到一個再見會重遇過"
路友和跑魔合流的第一次情人港夜跑後,我送她到Central火車站,我跟她說分手吧,她凝視著我,輕輕地說了一句對不起,轉身走了。
"人人也會 臨別互相揮手 感情多麼親厚
縱不知以後 也記得以前 留住舊朋友 靠這對手還未夠"
我自己回Rhodes。之後我去了星期六跑魔的夜跑了。
也許,我只需要一條適合自己的路線。偶爾想一想她。
-3-奢求
茫茫人海裡,毎個人都有著他自己的故事。萍水相逢,在同一個場景下,我們都是別人的佈景板。
可是,那個不期而遇的人走進你的故事,你倆的故事就開始不斷重疊,從此難以分開了。
跑步本應該是一個人的事,我卻在跑群裡認識了他。
我總愛戴著耳機,聽著音樂跑自己的步。卻在黃記煌遇到同學網紅雞絲,就進了跑群了。
"總在淚冰涼以後 才能感覺心好痛
是我導演這場夢 騙自己去生活
站在慌亂人海中 擦肩而過的冷漠
彷彿都笑我不該介入你的愛情"
雖然是群跑,我還是按著自己的速度在跑,跑完就和大伙吃飯。
認識他,是因為在跑完後,他喘著氣,雙手扶著膝蓋對我說,你跑得真快,完全追不上。追你的男生肯定很難追得上,你那大長腿都到我胸了。他揮揮手就走了,我噗滋地笑了。
我開始注意到他,大伙兒吃飯時他總能說一堆笑話,卻在大家熱鬧了就默默不語。其實他並不快樂。
飯後,通常是他和我一起去Central火車站,各自坐自己的路線回家。路上,我們聊天,基本上都是我在說話。
回到家裡,和雞絲聊天,才知道他已經結婚了。
"誰會歡笑 誰會悲傷 我都不在乎
我知道你的將來屬於她
欺騙自己 同情自己 偶爾恨自己
愛不就自私 不然就別奢求"
是吧,我可能喜歡上他了,可是我和他不該有發展吧。
但我總是想著他。
毎次在火車站分別的時候,他總是從木無表情中擠出一點點笑容跟我說再見。
"他的眼神 他的胸口 彷彿都透露著寂寞
但我只想知道 你是否曾愛過我
我不該問 我不該求 明知道這一切都怪我
今晚我只想聽到你親口說愛我"
有一個晚上,他發來了一條短信給我,如果我給你發5.20紅包,你會回我一個5.21,但是我沒能力給你13.14,因為在很久之前,我答應了給一個人,我再也沒能力發了,對不起。
我退群了,後來也交男朋友了。我忍不住還是想見他,我再來群裡時,只見他低頭地玩手機。
我不在乎那13.14的紅包,我只想讓你知道,如果你發給我5.20,我會很快樂的。
-4-活得比你好
童話故事裡,王子吻了公主,他們從此快樂地生活下去。我曾經憧憬著這樣的愛情,可是現實並不是這樣的。
大學的時候,我們就一起了。出來社會,我們一直很穩定地交住。幾年後,就結婚了。在同學眼中,我們就像童話裡的王子公主一樣,幸運快樂地生活。
我一直以為我們會一直幸福下去,直到他告訴我,他喜歡上他公司裡的一個同事,而且她懷孕了。
十二年了,他離開了。
這叫背叛也好,出賣也好。原來兩個人在一起建立下來的信任,只要一秒就可以摧毀了。
空空的房子,空空的桌子,空空的沙發。曾經是兩個人的温馨畫面,剩下是一瓶紅酒和漫無目的地播著的收音機。
"在那一年 是你離開了我
令我低估自己 自信心往下沉
是那一年 自我沉溺放縱
為你摧毀肉身 為你遭遢靈魂"
房子賣了之後,我回到爸媽的家裡,除了工作,毎天我都關自己在房間裡。有一個晚上,我聽到媽媽在廚房哭泣,爸爸正安慰著,關於我。
其實,難過得不只是我一個人。我讓他們擔心了。
"跌到了最暗處 人忽爾明瞭
賠掉我一生 未見得使你關心
明日我必須振作 這段情當作
從未發生"
買車的時侯,我認識了楊老板。之後,常跟她去徒步、去攀石。世界其實很美,可是我都忽略了。
我想,我習慣了生活在他的懷裡,對這個世界漠不關心。最後發現我連用自己的手擦乾眼淚都不會了。原來,我可以一個人過得很好的。
和楊老闆一起浪,也重新開始我喜歡的跑步了。
回想以前和他一起肩並肩跑步的日子,再如何肩並肩也是靠自己的一雙腿。現在我一個人也不會落後於任何人。
"然後每一天 活得好你一點
來讓你今天碰見 那日離棄我 原是你損失
事隔幾年 在眼前這個我 活得比你更好"
意想不到,在黃記煌集合時居然見到他了。
我,真的放下了。舊畫面在腦海一幕一幕,但我不難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