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两个好朋友卖掉广州的房子想到的

2017-10-14  本文已影响0人  波罗蜜啊

1.先说英姐

英姐四十几岁,但很要强的人,在广州有房子,人在上海上班,供房。

今年卖掉了120万,买的时候只要40-50多万我记得是。

然后在肇庆买了一套70万。余钱放手上备用。

2.说说文,文是两口子。本来在广州工作。房子也在广州。今年卖了100万。然后去桂林发展了。可能要在那边再买房。

由以上我想到的是:

1.首先随喜两个好朋友。通过这个投资都有可观的回报。否则靠打工工资。是很难的。

2.这样他们就没有还贷压力了,更有可能选择更自由的生活。

3.我觉得挺好的,适合他们。

4.对于我自己,我可能暂时不会选择,因为我觉得论剑当去华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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