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暗恋,十有十悲
那是我十九个年岁里,第一次去清吧。朋友由于难受哭了整整两三天,郁结满腹。傍晚,她茶饭不思,哭得昏昏沉沉,问我可不可以陪她出去喝几杯,以消千愁。
我拗不过她,最终还是拿起大衣,陪她一同出门,在厚厚的雪地里慢慢晃荡,在学院不远处的清吧停下。推门而入时,耳边传来的是乌法当地舒缓的民族乐,在这隐隐无边的暗夜里,有些许撩人。
暖气片正对着我们坐的桌位,烘热感太强烈,脱下了外套,我往挂衣柜那边走,回来时朋友已经点好了两杯伏特加。我震惊,这边盛产伏特加,但我却从未喝过,我想毕竟是烈酒,一杯下肚女孩子肯定受不了。我又叫了两杯梅子酒,把伏特加推到了一旁,朋友吵闹了几句,最终还是放弃了。
她拿起酒杯慢慢抿着,最后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喝上头了,直接仰头喝下最后一杯清酒,一口闷,然后苦涩一笑,伴着暖煦黯淡的光线,我仿佛看见她眼眸有些许晶莹,随即暗了下去,给人一种错觉。她还想喝,我制止了,她随即就像个做错事的小孩子一样趴了下来,看上去无力又苍白。
或许是醉了,又或许清醒着,她拉着我的手臂,认真的看着我的眼睛,用一种无奈的口吻问我“你说,暗恋...到底算什么?”我心里暗想要么是以仰慕者的姿态轻而易举被光芒所烧灼烫伤?还是以朋友的身份承受着那些永远不会降临在自身的甜蜜?她继续嘟囔着“就是...什么都不说?什么都...不做吗?”
我在一旁默默听着,不置可否。我早听闻爱情十有九悲,但是暗恋应该是十有十悲吧。我不太擅长安慰人,只对她淡淡一笑,却终是没再说什么。不知怎么的,记起很久以前,在哪里看到过这样一句话“暗恋就是,对他说些无关紧要的事,与清风说些关于他的事。”
好像是这样的,想起了几年前那些细碎的暗恋时光,不禁唏嘘。我一杯未沾,却感觉自己也有了些醉意,对暗恋的人,永远都是七分都太过分了,有点甜又有点苦。说了又怎么样呢?又要做些什么呢?遗憾还会是遗憾。一个人喜欢另一个人,压抑在心里久了,也会从眼睛里溢出来的。他不喜欢你,才会让你在朋友与暗恋者的身份之间来回切换,你乐此不疲,他却置若罔闻,这种道理我早就明白了。但是由于时间带着明显的恶意缓缓在我身上流淌,那种甘苦也没有那么浓烈了。
暗恋啊,会成一种习惯,卑微根植在骨子里的毒药,无论努力靠近,或是刻意疏离,最后结果都是遍体鳞伤。世间最容易保全也最容易毁掉的感情,莫过于此了吧。大概每一个正处于暗恋的人,才会体会那些日子的自卑与自作多情是多么地猖獗。是长久存在,是注定荒芜,但暗恋的后来终能结茧。
再见,暗恋。
——致所有正处于暗恋中的孤独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