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号上班17号签合同,19号离职,公司只发两天的工资,可以去劳动
2020-11-28 本文已影响0人
蒙萌猛梦说法
公司支付2天的工资是违法的,你当然可以投诉公司。
自用工之日起,你和公司之间就建立起劳动关系。因此你在公司上班之日起就与公司建立了劳动关系。
第一,一般来说,你到公司报到当日,公司会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公司需要在一个月内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不然公司超过一个月未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则需要支付双倍的工资。你与公司10天后签订了劳动合同,不能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
第二,如果是在试用期内,你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因此,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的80%,而且是10的工资而不是仅仅支付2天的工资。
第三,如果没有约定试用期,那么公司就必须按照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支付给你10天的工资。
综上,公司的行为违法,可以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