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立则莫得为私矣》
2022-05-01 本文已影响0人
野之老
韩非此句意思是说,国家的法度一旦确立起来的话,那么则就没有人再行私了。
对此韩非详细论述道:“故《本言》曰:‘所以治者,法也;所以乱者,私也。法立,则莫得为私矣。’故曰:道私者乱,道法者治。上无其道,则智者有私词,贤者有私意。上有私惠,下有私欲,圣智成群,造言作辞,以非法措于上。上不禁塞,又从而尊之,是教下不听上、不从法也。是以贤者显名而居,奸人赖赏而富。贤者显名而居,奸人赖赏而富,是以上不胜下也。”
韩非这段翻译过来大意是说:《本言》里论述道:“国家的安定靠的是法度,而使国家混乱的根源则在于私行。国家的法制一旦确立,则就没有人再去行私了。”所以说:如果任由私行横行,则社会必然混乱;而明确法制建设,则社会一定大治。反之,如果国君不推行法治,则那些所谓聪明的人就会有违法言论,而那些所谓贤能的人也就会有违法的企图。还有,国君如果法外施恩,那么下面的人难免就会有非法的欲望,而所谓的圣人和智者也就会成群结队地制造谣言和诡辩,并用尽各种非法的手段来对付国君。此时国君如果对此不严加禁止,反而再对这些人去大加尊崇,那就等于是教育下属,今后你们都可以不听从君主和不服从法令了。果真如此的话,那么国家势必就会造成:贤人以显赫的名声而处在高位,奸人则依赖赏赐而富裕起来的现象。而一旦等那些所谓的贤人以显赫的名声而处在高位及奸人依赖赏赐而富裕起来的时候,到那时,国君便再也控制不住他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