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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开颅:重疾险“不赔”的,“相互宝”赔了?

2019-06-22  本文已影响3人  d7252c374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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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文大保贝儿,全网统一ID

排名不分先后感谢邓医生、杨老师、于老师、DaDa柱指导

很多人可能都不知道,6月14号的时候,相互宝又有了一例大众赔审的案件。

这也是相互宝推出8个月来第二例争议案件赔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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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的1月份,张先生的女儿张小妹因意外,从家中的床上不慎跌落,导致“急性闭合性颅脑损伤”,于当天进行了开颅手术治疗。

张小妹这个案件的争议点在于,在加入相互宝之前,张小妹曾有“婴儿肝炎综合征”病史。

相互宝调查员审核意见认为,张小妹不符合加入相互宝的“健康要求”,因此初审认为不符合互助金申请条件。

与唐先生的情况一样,当“意外伤害”遇到“未如实告知”,相互宝的争议就来了。

当保险这种“反人性”的东西,遇到“相互宝”这种互助性质的产品,一切都在发生着奇妙的变化。

一方面,很多“卖保险的”苦口婆心的宣传着“相互宝不是保险”;一方面,这些“卖保险的”也“偷偷的”给全家都加入了相互宝。

真有意思啊,这世界真奇妙。

文文大保贝儿也加入了相互宝,在相互宝因为唐先生事件被第一次推到风口浪尖的那一天。

我觉得用于捐款行善,加入这样一个平台没什么问题。

目前已经帮助154个人,分摊1.74元(全家三口),能用微不足道的力量,帮助到有需要的人,很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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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不会因此就不买保险。

我们反对的从来不是“加入相互宝”,而是“因为加入相互宝,就觉得自己不需要保险”。

如果,张小妹买的是一份重疾险,赔不赔?

就目前市场上的重疾险产品来说,对于开颅手术条款大致分为两种情况:

小部分产品保险条款:疾病和意外导致的开颅手术都可以赔;

(光大永明嘉多保产品条款)

大部分产品保险条款:疾病导致的开颅手术可以赔,意外导致的不赔。

(信泰人寿百万守护产品条款)

惊不惊喜?意不意外?

就这么直接的告诉大家,条款写了,意外不赔。

但,保险是骗人的吗?

不是的,意外开颅,也能赔。

到底能不能赔啊!你们这些写公众号的能不能说人话?

别慌别慌,来听我从具体实操的角度,给你说道说道。

从风险保障的角度看,“疾病和意外导致的开颅手术都可以赔”的条款,确实是更好的。

“意外开颅”重疾险就是赔不了的概率有多大?


我们从实操来看:

如果因为意外导致了需要进行开颅手术,可能会导致以下几种结果——

结果一:啥事没有,完全治好,一点后遗症没留,就跟没事人一样。(意外到这种程度,都做过开颅手术了,完全能到这种情况的,会有多少?几乎为零。)

结果二:按照“严重脑损伤”或者赔付,或者按照“深度昏迷”、“瘫痪”、“智力障碍”赔付,这些,大部分的重疾险产品都有。(目前就文文大保贝儿见到的案例,这种情况居多)

(光大永明嘉多保产品条款) (光大永明嘉多保产品条款)

结果三:开颅手术后,留了一点后遗症但又不符合重度颅脑损伤的条款,(比如重疾要求是肌力0级,轻症或中症是肌力3级),这个时候,达到理赔标准,按轻中症赔。(这种情况也相当不多见)

结果四:遗留反应迟钝,就是有“说话不利索”等后遗症,日常生活能力基本都没事。(这种情况已是个例了)

结果五:身故。(在这里我还是想发出那个疑问:只买消费型重疾险,是否真的能接受,人上了手术台、没救活,保险钱也花了看病钱也花了最后就退个现金价值?)

谁可以按照保险条款生病?

如果买了不同的保险产品,条款不完全相同,生病时候还要按照条款要求分层次按步骤生病吗?


假如张小妹买了一款“疾病导致的开颅手术可以赔,外伤导致的不赔”的保险产品,猛的看起来确实是不赔,对吧?

但是,我们买重疾险保险,买的是某一条单独的保险条款吗?

我们可以把某一条条款抠出来,告诉保险公司,我就买这一条条款,你开个价卖给我吧!

这种保险有没有?

有,“白血病险”、“手足口病险”、“女性特定疾病险”等等都是存在的,但是这种单项疾病的保险,只能用做部分特定疾病的保额增长的补充,光买这种单项保险是不行的哦。

在这个案例中,张小妹最终的确诊结果是“确诊开颅手术且蛛网膜下腔出血导致脑组织部分死亡,右侧肢体偏瘫”。

重疾可以赔吗?可以。

(光大永明嘉多保产品条款)

如果消费者买的重疾险产品里没有“意外开颅”,是不是这个保险就赔不了了?

不是的。

没有理赔实例的保险条款,就是昂贵的废纸,卖保险的就是彻头彻尾的大骗子。

在重疾险的条款里,不是只有“开颅手术”这一条。

与头部损伤、脑部损伤相关的重大疾病,除了“开颅手术”,还包括“严重脑损伤”、“深度昏迷” 、“植物人状态”、“独立能力丧失”,等等。

这里的“严重脑损伤”,更是属于保险行业协会和中华医师会联合制定的《重大疾病保险条款使用规范》中约定的25种重大疾病之一,是每款重疾险产品都保的病种。

意外导致的开颅手术,概率低吗?

看起来似乎也不低,但真的、真的、真的、真的、并不高。

而且,在实际情况中,骨折的要比脑外伤的多。

意外导致开颅,本身就已经是非常严重的了,而且,很多情况下,不满足开颅,都还有可能满足颅脑损伤。

也就是说,已经达到了脑损伤的标准,甚至可能都没有要求一定要开颅。

现在有很多头部外伤、脑损伤,并不需要用到开颅手术,而是采用硬脑膜下血肿手术。

对于这个手术,大部分重疾险产品都作为轻症或者中症进行赔付。(按中症赔付的保险公司都是骗人?如果这个消费者买的是单次赔付带身故保障的重疾险,是重疾理赔一次合同直接失效好,还是先按中症赔付了,即使后期没得重疾身故依然可以拿到保额赔偿好?)

如果在遭受头部外伤180日后,留下后遗症了,也可按照“重度头部外伤”进行赔付。

而严重脑损伤条款写着“因头部遭受机械性外力,引起脑重要部位损伤”,开颅手术,就是治疗严重脑部受伤的一种手段。

如果说,因疾病需要开颅手术,还有准备的时间,那么,因意外导致的开颅,多半都是抢救。

没有人会准备好发生意外。


而且在现在的脑科手术中,很多都已经是“钻孔手术”了。医生要“钻孔手术”,为了保险理赔,就要求一定要“意外开颅”?

再说一次,买保险,不是买单独的条款。


但是,文文大保贝儿并不否认,有“意外开颅”的保障,绝对是好的。

不是不让大家解读保险条款,而是在保险条款的解读中,没有专业的医学知识,真的是不行。

字就是那几个汉字,但是为什么组在一起,大家就觉得保险条款看不懂?

因为知识结构的不同,会导致我们在看待同一个条款、同一句话的时候,有完全不同的看法。

文文大保贝儿是文科生,我从来不掩饰自己不是保险科班出身、不是法律专业科班出身、不是医学专业科班出身的事实。

可是我会敬畏医学与法律,敬畏专业。

专业的医学实操与法律条款,确实不是一个半路出家的保险经纪人,看几个产品条款就能完全看懂的。

别人那么多年书读下来、那么多手术做下来,还不如我看几个产品条款专业?

这么说就是折我的寿啊!

条款里“意外开颅”没有,就等于“意外开颅”会不赔?

就等于保险经纪人不专业?不为客户想?欺骗客户?误导销售?

文文大保贝儿就在这里拍着良心说,我说过的每一句话,写过的每一篇文章,都是建立在专业知识的构架之上的。

我承认自己在从前可能因为“头发长见识短”,对很多事情的想法没有那么全面,但是,误导、不专业的情况,从来没有过。

一直关注文文大保贝儿的小伙伴应该也可以发现,这个号,这么久以来,不管是内容、排版、设计、美编,一直在进步。

因为文文大保贝儿也确实一直在不断学习、提高、进步的路上。

但是文文大保贝儿觉得,自己的进步,并不是死抠条款,也不是“认死理”,而是在某种程度上,学会了与很多与自己不同的观点“共处”。

这种“共处”,经常让我觉得“委屈自己”,但是一个人无论学识多么渊博,看待世界还是从自己的“眼界”出发的,因此,也就一定有“看不到”的地方。

文文大保贝儿很庆幸,因为自己可以跳出一个“小圈子”,可以尝试着练习从其他人的角度看待这个世界不一样的地方,努力拓宽自己的眼界,而不是成为一个“杠精”。

我们愿意相信的事情,我们就认为是“专业”,与我们想法不同的,我们就要抨击?

什么逻辑???

更有甚者,就靠“说产品坑”吸引眼球博取流量,说还说不到点子上,跳梁小丑一般。

买保险到底是买糟心添堵?还是买一份切切实实的保障?

完美的保险条款,根本没有。

“读书”到底有用吗?

还是有的,通过读书培养出来的独立的思维逻辑,真的是个好东西啊。

说回张小妹这个案件。

这个案件的争议点依然在于,申请人、调查员对于“患者既往病史是否违反《健康告知》”意见不一致。

调查员的调查结果没有错,“相互宝”也特别强调“如实告知”,即不管疾病大还是小,是否与事件相关,一旦认为会员违反了最大诚信原则,就可能不予赔付。

这一点,在香港保险上也体现的非常明显,核赔比较严格。

但是大陆的保险公司在处理类似问题的时候,可能会相对来说有一定的弹性,有的公司在处理赔案时会考虑到既往史和本次事件是否有相关性。

这就又回到了开篇文文大保贝儿提出的问题,相互宝不是保险,而是作为一个互助计划,用保险产品的“健康告知”进行要求,是否合适?

“因意外摔伤申请互助金和是否得过病理性黄疸有什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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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合健康告知就不应该加入,逆选择的人凭什么要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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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从案件下方的留言点赞量看,不赔”的点赞量似乎是更多的(点赞前四名里面有三个支持不赔)。

“健康告知不符合”这个问题,已经困扰两个争议案件了,或者说,这两个争议案件,都是因为这个问题而起。

下一个争议案件,是会继续因为这个问题进行争议,还是相互宝妥协?

如果在购买保险的时候,没有做好健康告知,未来又要面对什么样的纠纷呢?


在文文大保贝儿看来,目前,相互宝的这两个争议与纠纷案件,可能只是未来“纷争”的开端。

就像文文大保贝儿认为,未来的五到十年时间,保险行业某些代理人“只管杀不管埋”的销售行为,也会引起大范围的矛盾纠纷。

尽管现在相互宝引入了“赔审员”机制,但在具体案例面前,“专业”与“情理”,依然无法很好的取得平衡。

相互宝真的是一个很好的模式,但是进步空间依然也非常大。

对于一个“不是保险”,但是却在使用一些“保险模式”的产品,我们应该如何正确的看待?

文文大保贝儿从来不反对大家加入相互宝,因为相互宝真的也在不知不觉当中为大家提供了一部分的保障。

文文大保贝儿反对的,是因为加入了相互宝,就因此拒绝保险的想法。

因为相互宝不是保险,只是一种成员间的互助行为。

在“让大家都能拥有保障”这一点上,相互宝,其实已经做的很好。

但有商业保险结合的相互宝,给我们的保障会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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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因为意外导致的开颅手术,医疗险怎么赔?

因为意外导致的开颅手术,如果有一份带垫付功能、可以报销自费药进口药的医疗险,是可以进行报销的。

前期也不用自己垫付治疗费用。

PPS:因为意外导致的开颅手术,意外险怎么赔?

因为意外导致的开颅手术,手术费用可以通过附加意外医疗费用补偿保险进行报销。

颅脑损伤导致智力缺损,伤残等级通常为4级到1级,对应的赔付比例为意外保额的70%~100%。

颅脑损伤导致植物状态,伤残等级为1级,对应的赔付比例为100%。

最后,文文大保贝儿还是想说一句,

意外的事情就交给意外险,让重疾险踏踏实实的保疾病

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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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开颅什么产品可以赔?

自媒体“大V”们最“不喜欢”的:平安福。

此处,文文大保贝儿带头为平安福鼓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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