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同性恋:你走出来了,而我没有
我喜欢裸睡,那是身体最自然的状态。我喜欢光着身子到处走来走去,但我没有勇气,因为在这个世界上,这样代表轻贱。
当我把这段话说给季欢听时,她目光不离地看着我,慢慢地吐出与我最为相似的声音:多多,我也喜欢,以后我们一起过吧。
我闭上双眼,任她拉着我的手往教室走,她的手很肉,布满了温热的潮湿感,我想我并不讨厌。
致同性恋:你走出来了,而我没有-1-
我叫钱多多,是个穷人。不过,我有一个富人妈妈,她每到过年都会来我家做客,带一些漂亮衣服和几沓红色的纸钞。
“多多,都长那么大了,让妈妈好好看看。”她搂住了我的肩膀,话里藏着点生疏的客套,像极了电视剧里故作姿态的雪姨。
我默默地抗拒着她,转过身到灶头盛了碗大米饭,并以最快的速度吃完,没来得及抬头就往楼上钻:你们慢慢吃。
“你这丫头。”我爸的话原封不动地传到我的耳朵里,我跨出去的脚滞了一下,又义无反顾地踏了上去。
我不接受这样的施舍,我只有一个名义上的母亲,以及一个特别虚假的名字。
“你爸妈是不是想钱想疯了,所以你叫钱多多?”我经常收到这样的调侃,我清楚他们并没有恶意,不熟的人都会以此作为搭讪的借口,想透过我的解释看到我的内心。
我向来不答应,埋头苦作还未完成的数学题。
我喜欢数学,每道题都设法找到两种解题方案,因为它能让我的心灵得以安放,让我理性,让我没有时间顾忌任何人的同情,包括我父亲的。
然而,等我学会独处时,我发现身边已经没有一个朋友了。
会孤独吗?我问自己,然后摇摇头,但也许会难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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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季欢是一个偶然,事实上我早已习惯了一个人,不自觉地对身边突然靠近的人发出“闲人免近”的信号。
那天傍晚,我一如既往地趴在课桌上写数学作业。
通常这个时候,教室里只剩下我一个人。再过一个钟头,我会关好门窗匆匆下楼,恰好赶上最后一波人群离开。
“最后第二排的那个同学,你能不能帮我拿下黑板擦?”身后有人打断了我的思路,回头一看,是一个瘦高挺立的身影,在黑板上很有节奏地画着什么。
教室里只有我们两个人,我自然知道她叫的是我,无视还是去做,我想了几秒钟,决定站起了身。
几步之遥,我把黑板擦递过去,她还在专注于自己的事情,没有转头,急躁地说了一句:“谢谢”。
我一笑置之,继续回去想我的数学题,看了看手表,时间还早。
可没过多久,题海战术让我的脑袋开始发麻,怔怔地看向窗外,以此来缓解我的疲劳。
“同学,你会不会画圆?”那个声音继续从后面传来。
我看了看黑板上初步成型的设计,满池的荷花亭立,那一抹绿仿佛抓住了我的心尖,我没有犹豫:“会。”
没有工具,按她的要求凭感觉在上面画了一个中等大小的圆,有点偏颇。
我嘴角蠕动了,但没发出声来,不过她已经明白了我的意思,对我竖起了大拇指:“你真厉害。”
我的心里是有一丝小波动的,毕竟已经很久没人认可我了。
虽然每次考试都能在年级排上名次,但这仿佛成了件如吃饭睡觉一般平常之事,也不会有人特意提起。而我的父亲,总把我的乖巧当成性格,把我的顺从当成懂事。
那天傍晚,我认识了唯一一个称得上是朋友的物种,她说她叫季欢,我说我叫钱多多,相视一笑,如此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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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欢说,以后咱俩一起搭伙吃饭吧。
她是对我说的,大概觉得我没有想象中的高冷,亦或是感受到我一个人吃饭的局促。
在班级里,我们的座位隔了三排,她坐在前面非常扎眼,在校服的背后画了海贼王的头像,在老师还没讲完问题就积极地说出答案。
这样的人,却从未收到来自四面八方的敌意,而是非常程度的受欢迎。
理由有很多,给公认的阎王老师取外号,会把自己的作业借给别人抄,帮班级里的半数女生设计卡通头像,还会在别人尴尬的时候装个傻为人解围。
这样的她,是我的反面,我孤独内心渴求的另一种形态。
“多多,走,一起去食堂。”季欢挽起我的手,向着人群最密集的地方走去。
我的脸涨得通红,我从未在这个时间和一个人肩并着肩奔走在食堂的路上。
身边总有人和她打招呼:“欢,今天又换人了,妹子都被你泡光了。”
她满不在乎地搭腔:“是啊,这叫有本事。介绍一下,这我们班第一,钱多多,以后见面打招呼啊。”
我不喜欢被人立标签,不过这个标签我坦然接受了,因为我似乎除了成绩好别无优点。
在我们共同吃饭后的一个月,我成功地被好几个班级的人熟知。
他们说,最近二班那个长得很帅的女生和班里一个挺漂亮的女生经常走在一起,“男”才女貌。那个挺漂亮的女生成绩巨好,说话也斯斯文文的。
我暴露在众人的视线里,无意中转头,都会看到别人投过来的眼神,并不是像看一个怪物一样,而是真正把你当成一个瞩目的对象。
我并不是适应这样,尽管内心已起涟漪,季欢在我旁边揶揄:“成为名人,你得学会抬起头走路。不然,明天学校八卦头条变成二班季欢的新欢是驼背。”
她一点都不把自己当女生看,大大咧咧又是男生相。
“欢,小心我揍你。”我渐渐地摸清了她的脾气。虽然平时在群体里是个领头羊,却孩子天性,一说起要打她,就早早地缩起脖子,一双爱笑的眼直勾勾地盯着我的手。
我装作气势汹汹地伸出双手,马上扑过去的瞬间,她张开双臂把我整个人围了起来。
被拥抱的感觉有多美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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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欢和我的友谊以旁人无法理解的速度在加深,他们不知道的秘密有很多。
他们不知道每天季欢会早起半小时只为给我买小笼包,也不知道每个周末我会把她的脏衣服带回家洗,还不知道每天晚上她为了锻炼我的口才把我拉到操场散步,逼我背诵奥巴马的演讲稿,中英文一起背。
但我知道,就足够了。
我还很享受在城市里迷路,因为无论在哪,她都会来救我。
她最常说的一句话是:“多多,你得试着跟人接触。不然要是没我,你又得孤孤单单一个人。”
我双手抱腹表示不满,又伸出一根手指去戳她的胸口:“欢,你说,你会不会走?”
我不知道在季欢眼中我是什么样的存在,我们相互依靠,兴趣变得相似,总是为对方改变,但因为性别,我无法把她定义为恋人。
一想到这个,我就有莫大的羞耻心,我的家教告诉我同性恋是错的,是畸形的。
“总有一天,你会嫁人,那时候你总得学会和你丈夫相处吧。”季欢慢悠悠地说着,把我的肩膀掰过来,让我与她对视。
她的眼睛生得极美,深棕色的瞳孔,清澈的白眼仁,睫毛很长,可此时的她认真得有点悲伤。
我感觉到了她冰冷窒息的气场,又反复咀嚼她刚才所说的一切,突然张开口,我说:“我不想结婚。”
说完这句话,我自己也吓了一跳。可回过神去想,这确实是我最真实的想法,于是继续说下去:“欢,我晚上睡不着,要不你搬到我们宿舍来吧。”
这么一句疑问的话,被我当成肯定句说了出来。
之前在电影里看到过一个场景,具体情节已经模糊,只记得里面的主角说过一句话:“如果我还在意这些,我就会失去你,我不想失去你啊。”
我也不想失去季欢,就想死死地抓住她。她的反馈让我感到高兴,她很喜欢我们越来越多的靠近。
从此,我们变得更加亲密。高中的时候,有些女同学夜里聊天也会经常睡在一起,但不会真正像季欢一样把自己的起居都搬来了这里。
每天早晨,她都会咬着我的耳垂唤我起床,我拿拳头捶她的胸口,她说胸太疼。
我告诉她,我们都是平胸,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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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我们的爱最纯洁,没有人比得过。
可是,谣言四起,从一开始说那两个女生好得不正常到后来说她们好像恋爱了,我们都没有出来澄清,因为我们确实恋爱了。
我爱上了比我大三个月的季欢,她是个非常善良的女孩,看到乞丐会伸出援手,会喂走在校园里的流浪狗,我和她还共同收养了一只灰黑色的小猫,把它藏在宿舍里,偶尔带它出来溜溜。
那只猫被我取名为欢欢,我说它是你化成的精灵。季欢笑起来和欢欢很像,她也会偶尔学欢欢叫。
“多多,陈雅问,能不能让欢欢去她家待一晚上?正好今天我得去二叔家吃饭,可能顾不上它。”
季欢上来跟我讨论这个话题,我的脸白了又白,欢欢是我的宝贝,怎么可以借给别人,一天也不行。
况且,那个陈雅明显对我的季欢有企图。
我红着眼睛,毫不留情面地甩脸:“你要是敢把欢欢送走,我们俩的关系就到此为止。”
其实,所有人怎么议论我们俩的感情,我都可以当作无所谓。可是,我就是见不得季欢对别的女生暧昧。
这次发火得到了预期的成效,季欢开始和身边的人保持距离。
她总是一个人坐在座位上,不再和周围人开黄腔。下课的时候,都会围着我转。
爱人之间的情绪都能彼此感应,我知道她不开心,是我限制了她的自由。两个人之间的美好像被撕了一个口,心照不宣。
我开始跑到她的座位上同她聊天,也开始顾及到周围同学的反应,只为让她开心一点。
有一天晚上,她躺在我的胸脯以上的位置,安静地描述她近来的感受,解释着:多多,我只是不适应,但为了你我已经在慢慢适应了。所以,你不用变的。
我默念,所以,你也不用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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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面前,季欢还是个诗人。
她说,耳鬓厮磨,是每天清晨的必修课。
她说,他们都不理解你,我理解就好了。
她还说,你要考哪,我都陪你考。
高考那段时间,是我们彼此最努力的一段时光。季欢成绩位于班级中上游,我告诉她,我可以少考几十分,我们就能去同一个学校。
她很不愿意,非常固执地告诉我,我们都要变得越来越好。
距高考还有一年的时候,她整夜整夜地不睡觉,每天追着老师跑,背单词做数学题,她做完作业会向我耍宝,我们正在奔向同一个终点。
高考后,去海边旅游,她抱着我对着大海喊,钱多多,我爱你。我要是考的不理想,你能不能在大学等着我。
我噙着泪笑,她说梨花带雨那么美,只能给她一个人看。
你瞧,我们多幼稚!
揭榜的那一刻,我们约定一起去看,前一天晚上我失眠了,凌晨五点实在熬不住眯了一会,梦里她和我分道扬镳。
醒来的时候,泪浸湿了床单,我不敢告诉她。
我清楚地记得当时我死死地拽着季欢的手,嘴唇被咬得已经沁出血,却依然不敢看榜。
她在我耳边轻轻唱,多多小公主,我考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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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我的梦居然灵验了。
这样的季欢居然说不爱我了,我不听,我不听,我绝不会相信。
大学里,日子显然比高中好得太多,没有班主任的耳提面命,可以偶尔翘课,但我们却越走越远。
这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有一个男生老是追着我们跑,他说他是季欢的挚友,姓吴名远。
我不清楚挚友的定义,季欢说就是穿一条裤子长大的朋友。我很嫉妒,因为我都没有和季欢穿一条裤子。
因为季欢和他的交情颇深,他总是以此为借口过来打扰我们的二人世界,三个人的约会,真的相当乏味。
我口才不佳,只好怀恨在心。有一天终于忍不住,把他约了出来,咬着牙恨道:你为什么老是跟着季欢,她是我的,你少想插足。
吴远看着我的模样乐了起来,足足笑了有半分钟,然后过来拍我的头:妹妹,你真的看不出来,我喜欢的是你吗?
他的话像一阵惊雷,生生地把我半个魂都劈了下去。
我的大脑把这前前后后的一切都过滤了一遍,要是吴远喜欢我,那季欢怎么可能不知道?
这件事,在晚上和季欢吃饭的时候得到了验证。
我打起一万个精神,可看着她依旧给我挑香菜的模样,支支吾吾说不出口。
季欢怜悯地看着我,一如看流浪在外的动物,她犹豫了一下还是说了,多多,以前觉得你需要我保护,一直陪在你身边。可现在你已经长大了,你都能独立地参加社团,上台演讲。我最近发现自己喜欢上英语系的一个妹子,要不你就跟了吴远得了。我以人格担保,吴远他还挺靠谱的。
“你这么多的伏笔,就是为了说这些。”我笑的很荒唐,手指掐在肉里的感觉并不疼。
我分不清是真情还是假戏,但我知道她向来说一不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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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的一个月,她凭空消失在这个校园里,所有的必修课都是让人代上,还有夜不归宿的行径。
我能怎么办呢,只好找上了吴远。那个时候,我记得很清楚,吴远剃了个板寸,穿的土土的衬衫和黑裤,手里抱着一沓专业书。
他看到我,慌张地没拿稳手里的课本,诧异道:你怎么来了?
“我找不到季欢了。”话说出来,就好像找到了一个支点,总有人能帮我分担这个沉重的事实。
他向我招手,能不能陪我去个地方?
没想到他带我来到一家麻辣烫店。我不解,他打着马虎眼,你吃了就知道了。
那天,我吃了平生最辣的一次麻辣烫。
他递过来一瓶水,问我:吃得过瘾吗?
虽然是辣了一点,但吃的时候还挺美味的,我点了点头。
那要是你一个人来,你还会这么辣吗?
我不太能吃辣,答案当然是不会。
“其实,有些爱情,就像这碗麻辣烫,辣过了,也就放下了。吃的时候确实够劲,但你却需要花很大代价,身体变差,还会长痘,出疹子。所以,你别执念了。”
吴远的比喻真的烂透了,但我从他的瞳孔里看到了真挚,这种东西我在季欢的眼里也看到过。
说来也奇怪,经历了这件事,我彻底把吴远当成了自己的发泄桶。
我会约他出来喝喝茶,然后一次一次地痛哭。他不会安慰人,总是等我哭完后,再告诉我季欢的近况,以及他的想法。
在他的口中季欢过得很好,独自一人创业,虽然艰辛却很值得,也有女生陪她一起,她并不孤单。
时间一点点地过去,我从不敢相信到不想相信,再到接受这个事实,吴远都一如既往地陪着我。
我感觉得到他似有若无的好感,他平时很照顾我,却掌握着一个度,如同一阵暖风,吹得心里软软的,让人无法抗拒,又好似一碗温水,喝一口不冷不烫。
我失恋了,可是有一天,我发现自己竟然从那段感情中走了出来。
新的生活里没有季欢的影子,会结交新的朋友,去听外院教授的课,偶尔和室友一起去逛街,等等。
再次见到季欢,已经是来年三月份,我在花店兼职。
她身边搂着一个美女,海派地买了好多好多花。
我慢慢的撇过头,当作陌生人,没有打招呼,不喜不悲地看向窗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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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后,我嫁给了吴远,那个会跟我说一些奇奇怪怪道理,却又十分呵护我的理工科男生。
我的生活不再有大起大落,过着普通人的生活,结婚生子,相夫教子。
只是有一天,在某个app上看到季欢的文章。
我们还有共同好友,听说她目前在做行业编辑,偶尔写写杂文。她说她爱的那个女孩当妈妈了,她永远不后悔当初的决定,看着她孩子的照片,就像小版的她。
底下有网友评论,欢哥,你怎么不努力一把,让女神从自己身边溜走了呢?
她幸福就好。
她的话戛然而止,像是突然按了暂停键。
我没有哭,以一个网友的姿态在下面留言。
爱如沐清风,得之相与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