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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凭什么将就?安全感我自己来给!

2019-03-26  本文已影响72人  停云止雪

堂姐是大家嘴里的“大龄剩女”,30多岁了还没有结婚,父母自然着急上火,每次回家都会遭到“围攻”,七大姑八大姨变着花样的催婚或者介绍相亲对象,父母甚至断言:“要是来年再不带个男朋友回家,就不准进家门。”

面对父母的催促,堂姐据理力争,表示自己宁缺毋滥,但是背地里总是偷偷委屈。

堂姐说:“难道我年龄大了,就要将就的找个人结婚?年龄大了还没结婚就是怪物,是异类了?人生只有一次,我才不要将就!”

虽然与父母间有矛盾,但是堂姐在工作上却能力出众。

 年纪轻轻就攒钱在一线城市付了首付,靠自己的能力每个月还着房贷。每个月除了房贷,一年还会在国内外四处旅游,过着自由自在,潇洒快活的日子。

 后来堂姐在一次旅游中认识了自己现在的丈夫,婚后堂姐也拒绝做家庭主妇,一直保持着经济独立,过的坦荡而自强。

年龄不是结婚的理由。

欣慰的是,女性越来越独立,两性平等一直在缓慢进步中。

近日,贝壳找房发布的《2019年女性安居报告》对北京、深圳、上海、杭州、南京、武汉、重庆、合肥、郑州、长沙、苏州、西安共12个一、二线城市,近千位18-50岁的女性群体,进行了购房方面的调研。

报告显示,2018年女性购房者比例整体达到了近7年来的最高值46.7%,与男性购房者比例已很接近。

在30岁以上的单身大龄女性中,47.1%的人已经购房,其中全款购房者达到三成以上,有二套房的占比也达到了23.4%。

 其中,在已购房的大龄女青年中,约45%需要父母资助,同时,约29%表示是独立购房的

女性购房者经济实力不容小觑。

不少单身大龄女青年认为:“房子比婚姻更让人有安全感。”

金钱社会,房子已经成为比婚姻更可靠的保障。

促使年轻女性购房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一方面是婚姻法对有产者保护的规定和女性在婚姻中更大的牺牲导致女性结婚成本升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

 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法院都会更偏向于房子是归首贷人所有,只不过男方会补偿部分房屋增值部分和共同还贷部分。

这还是在女方也共同按揭、并且保存好了各种按揭证据、能证明自己出了钱的前提下。(如果粗心没有留下证据……后果……)

如果女性是家庭主妇呢?不好意思,感情不合的时候,对方可以让你净身出户,法律允许。而且你没有经济基础,就拿不到孩子抚养权。

而且,现在的婚姻法的条例,修正得越来越严格了。尤其在财产方面,基本上履行的是“谁赚的就算谁的”,婚姻中“共同财产”几乎没有存在感。

律师在总结了大量现实案例和经验之后说:

“婚恋市场里,最歹毒的是一方父母给夫妻俩100万首付买房,口头上说是给的,却偷偷跟自己子女签借款协议,利息还不低。等到离婚时,就反口说是借款,连本带利拿回去,目前司法实践还有配合之势。”

甚至社会也有不断挤压女性崛起的趋势,令人惊心。

这意味着什么? 现在的婚姻里,法律不断加强共同承责属性,切断共同获利属性。大笔的“共同财产”,几乎不存在了。对方给你搞出大笔欠债,倒是很容易。

另一方面女性经济和思想不断独立,婚姻不将就,安全感靠自己来给。

很多女性在大学期间就已有攒钱买房的意愿。

 “她经济”的崛起,对社会发展也产生了不小的影响,特别是对房产开发商来说,小户型或单身公寓有很大的挖掘空间。

 

波伏娃在《第二性》中写道:“有一天,女性或许可以用她的‘强’去爱,而不是用她的‘弱’去爱。”

对很多女性来说,拥有了自己的个人空间以后,无论在外经历多大的风波挫折,都能回到自己的港湾,整装待发后重新出发,给自己更多人生选择的底气,去争取更灿烂的未来。

短短人生数十载,凭什么要将就?面包我有,安全感我也有,你给我爱情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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