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316《芳华》严歌苓
红楼一梦,若现芳华
上世纪七十年代,一群浑浑噩噩的青春男女在文工团的一座红楼里做了些许美好的梦,尽管那些梦也很大胆。其中就有刘峰、何小曼(何小萍)、萧穗子、林丁丁、郝淑雯的梦,青春年少的他们在那座老红楼里定格了一代人的芳华,而那一代人的芳华正是在似懵懂似成熟的年纪里伴着严格的军纪和单调的训练绽放着青春的热光。
旧年流转,善良难逢
刘峰,我也爱这样善良的男人。或许我真的就是活在上世纪的人。他那么好,心灵手巧(好吧,这词过于贤惠了些),他那么善良,他给人安全感,他能对所有人包容,他有情有义,他真心待人,他真的是“活雷锋”,一定有人说这样的圣人完美得让人不敢相信,可他就是存在的话,教人如何不爱他呢。他的手像是充满了魔法,在红楼里的敲敲打打让文工团更加坚固,去北京作报告回来为战友们捎来家乡的寄托,为隔壁巷子里的残疾男孩括弧挑水,心甘情愿捡破了馅的饺子皮吃,给马班长打的沙发是那么精致,精致得连林丁丁那样娇里娇气的女生都赞不绝口,刘峰你好棒啊。即使后来失去了一只手,他为小曼做的红色小木箱也给生活平添情趣,电影最后,他也是用那只手将小萍的军装照碎片完美粘接起来,自始至终的他都是不变的善良,如果是我,我也会和小曼一样,深深爱着这个男人。
他平凡谦卑,他并非圣人,只是在那个时代,他的好被大力颂扬,而一旦他有凡人的情爱之心就似乎不再高尚,像其他凡夫俗子一般不堪, 从而带给人的不安让其之前的圣人形象轰然倒塌。他什么都没错,错的是那个时代下的环境,他没有负任何人,是那个时代负了他,是那个红楼里的其他男男女女们负了他。因为他太好了,所以那些不好的人就等暗自等着他犯错出丑,出于羡慕嫉妒,终于“触摸事件”的爆发给了所有人这样一个能唾弃“活雷锋”的机会,似乎在嘲讽着,世上哪里还会有真的“活雷锋”,脑子里想得不也都是情爱之事吗。可终其一生最能懂得他善良的莫过于小曼了。一个始终不被人善待的人最能识得善良,也最能珍视善良。他的“活雷锋”、优秀楷模等所有的虚名化为乌有,当然,刘峰一直都谦卑,并不在乎那些。下放伐木连的前一天,只有小曼去送他,在小曼心里,刘峰是那个不嫌弃自己还让自己感觉被宝贝着的男人,在所有人拒绝抱她的时候,是刘峰向她伸出两个轻柔的手掌,舞蹈排练中他用自己的双手托举过她的身体,触碰过她的腰,而这对小曼来说这一记触摸是温情安全踏实的,是足够能让自己以心以身相许的。
曼曼起舞,浮萍一生
何小曼(何小萍),她就是那个爱刘峄却不被爱的人,她一生渴望被爱却处处受排挤。她平凡自卑却倔强,看完小说,我才明白原来她才是故事的女主角,因为之前对芳华的认知仅局限于那个“触摸事件”,就自然而然地以为林丁丁是女主角,结果看小说的时候还想这个女主角也太不招人喜欢了,明摆着一个嗲里嗲气娇生惯养的上海小女生(原谅我的偏见),准确的是不招我喜欢,可实际上喜欢她的人多着,毕竟林丁丁这样的女孩子能游刃于各种男生的追求中,能时不时的生个小病,上演一场柔弱可怜的好似林黛玉的戏码。傻傻的我还疑惑小说怎么用那么多笔墨来写何小曼,从父亲的自杀一直到跟随母亲改嫁被人视为拖油瓶,再到后来被文工团招去,可以说,小说中的小曼在读者的眼里是透明的。而电影开门见山直接指出小萍的主角身份,并对小萍的身世进行了些许改动。借萧穗子之口上来就说出了那时候我们还不知道多年后她和刘峰会发生那么多故事。
自卑倔强的人总是如此,渴望被爱被肯定被赞扬,可以说这是纯粹出于私心的一种虚荣,而也正是这种虚荣成为了自己努力向上的动力,这种虚荣只有益于或伤害于自己,与他人无。假装生病以换取母爱,为得到红毛衣而拆掉染黑,用搓澡的海绵装饰文胸,她一直是自卑倔强而又虚荣的。尽管小曼后来一度放弃演小战士的机会,但她最终还是屈服于自己的虚荣了,并且哪怕是带有欺骗性的虚荣,那是她寒心之后在那个不被待见的环境里看到的一丝希望。也正是因为经历的种种,后来她才因为突然成了英雄而疯掉,一个永远不被善待的人,突然成了别人学习的楷模,她的心里防线最终崩了。我觉得一定程度上我是懂何小曼的,因为我就是拥有那种虚荣的人,仿佛会永远自卑,又仿佛会永远倔强。
电影之前很疑惑为什么小曼的名字会被改为小萍。后来我想那可能是因为她这一生如浮萍一般,倔强生长却始终没有归宿,小萍这个名字很符合她的身世和经历。但相比之下但我还是更喜欢小曼,有点小布尔乔亚的味道,那更像是她丰富曼妙的内心,更像是她一直追求想做的那种人。但无论名字如何,其实都还是那个她。那个为得母爱不惜生病的她,那个想穿红毛衣将其拆掉染黑的她,那个偷穿军装照相的她,那个假装发高烧演小战士的她。如果说刘峰最初喜欢的人不是她,那至少他最后爱的人是小曼,陪他度过生命最后岁月的是小曼。我想,刘峰一定是爱小曼的,一定。
芳华曼曼,何时相逢
小说原名为《你触摸了我》,我想,对于刘峰而言,他对林丁丁的爱转成触摸后改变了自己的人生轨迹,而他借公家的触摸只是给何小曼输送了私人同情,可对小曼而言,这一记触摸留下的是自己一世芳华。
刘峰被下放时,只有小曼来送他,小曼疯掉之后,也唯独刘峰作为战友来探望她。他们一起去为战友扫墓,最后的岁月一起相伴。我理解刘峰作为一个男人对林丁丁那样的女孩子的痴迷,不然他后来也不会和一个发廊妹作伴,但正如萧穗子所说,一个人一生,能碰到心和身都去死爱的人,是太难得了。只有小曼是那个对刘峰愿意用心和身去死爱的人,她才最懂得刘峰的好和善良。
也好,你刘峰善良了一辈子,风光过,潦倒过,至少陪你走过最后的人是真心爱你的。终究是遇到了,不怕晚。
那一代人,芳华已逝
我很感谢电影呈现的最后一幕以及萧穗子的那段独白,它安慰了我看小说结尾处刘峰离世时的悲伤。电影结局小萍的那句“能抱抱我吗”简直顿时让人的鼻子里有一种PH小于七的感觉,我想小说里小曼在刘峰追悼会上来不及说出的那些话也一定都含在这一句里了,“能抱抱我吗”不仅有一直对刘峰的爱慕之心,更是对刘峰善良和尊严的守护:你当初因为抱了林丁丁被下放连队,如果当初你抱的是我,我一定不会喊救命,那现在能抱抱我吗,我心甘情愿,就算你失去了手臂,我也仍然爱你,仍然期待你能抱抱我。就这样,影片随着萧穗子的独白定格了刘峰用仅有的左手抱住小萍这一幕。
“我不禁想到,一代人的芳华已逝,面目全非,虽然他们谈笑如故,可还是不难看出岁月给每个人带来的改变。倒是刘峰和小萍显得更为知足,话虽不多,却待人温和。原谅我不愿让你们看到我们老去的样子,就让荧幕,留住我们芬芳的年华吧。 ”
看别人的故事,枕梦坠旧年;
过自己的人生,惜今现芳华。
如今青春作伴,年华芬芳。
只愿无悔无憾,不虚此生。
若只得一人心,便是最好。
总之岁月漫长,值得期待。
最后,借冯唐的一首诗送给最芬芳的年华。
可遇不可求的事
冯唐
后海有树的院子
夏代有工的玉
此时此刻的云
二十来岁的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