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朝圣》》
见字如见人,请多多指教。
哈罗德福•弗莱,六十岁,在酿酒厂干了四十年销售代理,没有升迁,既没有朋友,也无敌人。退休时公司甚至连欢送会都没有开。她和她的妻子住在英国的乡间,生活平静,夫妻疏离,日复一日。一天早上,他收到一封信,来自20年未见的老友奎妮。她患了癌症,写信告别。震惊、悲痛之下,哈罗德写了回信,在寄信的路上,他由奎妮想到了自己的人生,经过一个又一个邮筒,越走越远,最后受加油站女孩的启发,他从英国最西南一路走到了东北,横跨真个英格兰。87天,627英里只凭着一个信念:只要他走,老友就会活下去。
这是一场一个人的旅行,孤独是常态,坚持却是唯一的信念。沿途无数美景,无数嘲笑,无数质疑。都没有阻止他前进的步伐,内心的信念足够牢固,就不怕外界有多少诱惑和质疑。
这不仅是一个坚持信念的的故事,给我感触最大的是哈罗德一路的反思认识到自己的不足,家庭里的缺陷。一个人的朝圣,不是一个简单的旅行,是走进心里的体验,在旅途中,我们更应该懂得给予和接受都是一份馈赠,既需要谦逊 又需要勇气。所以哈罗德,丢掉身上繁琐又笨重的行李,一切从简。这也许就是一个断,舍,离过程。生活中也是一样的及时反省自己,只有舍了才会得到新的东西。
“你以为走路是世上最简单的事情呢,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实际上做起来有多困难。”她继续说,“而吃,吃也是一样的。说话也是。还有爱。这些东西都可以很难。”这些原本我们以为很简单事,但是当你真正坚持要做下去的时候,你会发现其并不是一件很简单事。
“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我曾经想过有一天我可以放下手里的书,忘记繁琐的生活,带上自己可以去自己想去的地方,去遇见新的我和新的你们。
我是一个年轻人,我心情也有不太好的时候,即使是性格上的弱点也能带来振奋和救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