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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户遭遇恐吓、威胁、违法强拆该怎么办?!

2018-08-07  本文已影响1人  凯诺征地拆迁律师

由于在征地拆迁当中,拆迁方经常与被拆迁方就补偿一事达不到一致意见时,拆迁方为了能够尽早的完成拆迁预期的目的,便会采用各种各样的手段让被拆迁人进行搬迁,从而达到他们的拆迁目的。

一般来说,拆迁中的违法违规现象分为两类:

第一种是拆迁程序中的。比如说,没有拆迁公告、没有征地批文、没有拆迁安置补偿方案等。

第二种是拆迁具体实施过程中的违法违规问题。

(一)暴力威胁手段:言语、行为限制被拆迁人人身自由、对被拆迁人进行人身攻击、采取扔砖头、半夜砸门、破坏被拆迁人财产、打恐吓电话、散布恐吓传言等方式,一般情况下,采取此种行为的人员是一些社会的闲散人员 。在这种情况下,要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保留好证据。

(二)断水、断电、停气、停暖

1、非水、电、暖、气等单位的原因造成的(遭他人非法破坏的)要在第一时间报警,并及时与水电暖气单位和当地等部门取得联系,以便及时处理,另外可依法向拆迁主管部门要求予以查处。

2、与水、电、暖、气等单位有关首先要固定断水、断电、停气、停暖的证据,可以采取现场拍照、录像等方式。然后,可以通过以下两种途径予以解决。

(1)向拆迁主管部门举报,要求查处。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究相关部门断水断电、停气停暖的责任,对于出现第一种情况,即非相关单位的原因造成的情况下,拆迁户同样可以要求相关单位及时予以通水通电通气通暖,相关部门怠于履行职责的,依然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断路、非法施工如何界定是否非法施工呢,可以依法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查询。

在依法核实确实是无证非法施工的情形的,向当地的建设主管部门举报,比较常见的是写举报信、查处申请书等方式,要求建设主管部门予以处理。

(四)非法拆迁鉴于新的拆迁条例已经将行政强拆废止,在目前的情况下,只有法院才能实施强制搬迁行为。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但如果出现以下情况该如何处理呢?

(1)偷拆由于工期比较紧急等原因,相关部门会采取偷拆的行为,那么,发生偷拆行为,应及时保全证据,并拨打110报警予以破案,调查案件真相。如果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故意毁坏财物的刑事责任。

(2)无手续非法强拆也就是违反《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相关部门或单位实施强拆。在这种情况下,也要时间报警,即时查清参与强拆的人员和单位,然后依据相关规定去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警察参与拆迁怎么办鉴于国务院及公安部三令五申,禁止警察参与拆迁,相信公安机关在拆迁过程中将不再出现,如果一旦发现警察参与拆迁如何处理,要立即拨打公安机关纪检监察电话,对于警察参与拆迁的行为予以举报。

(4)报警但警察不出警怎么办?实践当中,有当事人报警,但警察不出警的情况,此时,采取自力救济是一方面,另外,要及时拨打当地公安局纪检监察部门的电话,如果当地公安局纪检监察部门不处理,要及时拨打上一级公安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的电话。如果可能的话,委托他人或自行到当地派出所亲自报案。争取在第一时间获得警方保护。

(5)如果警察出警敷衍了事怎么办?实践当中,当事人报警,警察也出警了,但是对于案件的处理采取敷衍了事的做法,这种情况,记录警察的警号,并要求警察制作笔录,将案件事实固定下来。对于警察不出警和出警敷衍了事的行为,要保留证据,对于公安机关的不作为行为,可以采取复议、诉讼、举报等方式予以处理。

最后,在遇到拆迁方面的问题的时候,一定要及时的采取相关行动,留证据,切忌使用暴力的行为,如果这样做,只会得不偿失,而且一般是越早请律师介入案件越好,这样才会更好的帮助自己维护自身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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