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三课 我不再重视毫无价值之物
1、在教学中,当学生学完了一套理论性似乎浓厚、且迥异于他往昔所学的教材之后,若能再把他领会具体的应用层面,会颇有助益。这就是我们今天所要做的。我们不再说一大堆高超的、普世性的观念,而是着重在你的益处上。
2、你对生命的要求并不高,反而低得可怜。当你让自己的心灵陷于身体的挂虑、购买的物品,以及世界所重视的名位上,你其实是在自寻烦恼,而非追寻幸福。本课程并无意夺走你所拥有的那一点东西,它也不想用乌托邦的观念来取代这世界所带给你的满足。世上并没有满足的可能。
3、今天,我们要提出一些真正的评判标准,来评估一下你心目中想要的一切。除非他们符合这些健全而可靠的条件,否则就不值得你去追求,因为它们会被更丰富的赐予所取代。抉择的法则,不是你所能制定的,同理,你也无法造出可供选择的对象。你所能做的,只是选择;真的,你不能不选择。但若懂得选择所据的法则,以及可供选择的几种可能性,你才算明智的。
4、我们已经强调过,不论外表上看起来有多少可能的选择,实际上只有两种。范围已定,我们无从更改。如果给你无限的选择,那才是最悭吝之举,因你得在有限的时间内一一加以考虑,而延误了你的最后抉择,使你必无机会看清那必然得作的那个选择。
5、另一个仁慈且相关的法则即是:你的抉择必然带来不容妥协的结果。它不可能只给你一点这个或那个,因为没有中间地带。你所作的每个选择,不是带给你一切,就是虚无。因此,你若能由这些测试学会分辨一切与虚无之间的不同,你便会作出较好的选择。
6、第一,你若选择一个无法永存的东西,你所选择的就毫无价值。凡是会枯萎消逝的,就未曾存在过,选择它的人不会获得任何好处。他只是被自以为喜欢的一个虚无表相欺骗了。
7、其次,你若想由别人那里夺走任何东西,你就会丧失一切。这是因为你一旦否定了他对一切的权利,无异于否定了你自己的权利。于是,你就认不出自己真正拥有之物,否定他们的存在。凡是企图夺取之人,已被幻觉所蒙蔽,以为损失能带给人利益。然而,损失只会带来损失,仅此而已。
8、你下一个该反省的,是其他论点的根基。为什么你所作的选择那么重要?是什么东西吸引了你的心灵?它的目的何在?这是最容易受到蒙蔽之处。因小我认不出它所要的是什么。即使它看到了真相,也不会说出来的,因为它必须守住那个光圈,使它的目标不受污损,如此,它在你眼中才能保持那种“纯洁无罪”。
9、然而,它的那层障眼物只是虚有其表,只骗得了那些甘心受骗的人。它的目标在有心人的眼里昭然若揭。这是一切双重的欺骗,因为受骗的人看不出自己不可能从中获益。他会相信自己已完成了小我暗地里的目标。
10、不论它如何紧盯着这光圈不放,一定看得见它污损的边缘以及暗淡的核心。那些产生不了任何作用的错误,在他的眼中却成了罪过,因为他把那个污点看成他自己的,把那个黑暗视为自己内在毫无价值的标志。有意死守着小我的目标,并为它效命的人,根据他向导的法令,他犯的错不只是错误。这个向导告诉他,相信罪只是些过错,是错误的;果真如此,那么,谁又该为他的罪受苦呢?
11、现在我们来谈谈衡量选择的标准,这是最难令人相信的,因为原本显而易见的,已因层层的蒙蔽而模糊不清。你若对自己的选择怀有罪咎,就表示你已让小我的目标横梗于真正的选择之间了。结果,你无法明白,其实只有两种选择;而你自以为已选之物看起来如此可怕、危险,不可能是虚无;实际上,它就是如此。
12、一切万物不是有价值就是无价值,不是很值得就是不值得追求,不是令人向往就是完全不值得你费功夫去争取。正因如此,选择是一件极其容易的事。复杂性只不过是障眼的烟雾罢了,它隐藏了一个最简单的事实;没有一个决定是很难做的。懂了这一点,对你有何益处?绝对不只让你毫无痛苦、轻而易举地作决定而已。
13、突出双手,打出你的心,一无所有地前来,寻求所有的一切,并拥为己有,这样就能抵达天堂。我们今天就要试着抵达此境,放下所有的自欺,真心实意地只珍惜真实而有价值的一切。我们要做两次较长的练习,各十五分钟,开始时,这样说:
我不再重视毫无价值之物了,只愿追求有价值的一切,因为唯有这个才是我想要找的。
14、然后就领受那恩赐吧!它等着每一个人毫无挂碍地来到天堂门前,天堂之门会为他应声而开。只要你一开始肩起无谓的重担,或是认定自己正面临某些困难的决定时,记得立刻用这简单的观念去应对;
我不再重视毫无价值之物,因为有价值的一切才属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