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觉察的四个原则:《生命的真相》

2022-12-06  本文已影响0人  丹增翁翁

不要评判;

不要改变观察对象;

注意身体的感觉并且放松身体;

无情地、诚实面对自己。

    葛吉夫告诉我们自我观察的必要性,但这个练习几乎完全被人误解了。通常我在观察时,都会从一个点去观察,我的头脑会投射出观察的想法,想象出一个与观察对象截然分开的观察者。观察的想法不是观察本身。觉察不是一种想法,它是一种行为,一种觉察的行为。在这里觉察的对象就是我自己,一个活生生的生命,它需要被辨识出来才能过上一种特别的生活。这种观察并不是由一个固定的观察者去观看一个观察对象,它是一个完整的行为,是一种当我们不再区分观察者与观察对象,不再从一个点来观察时才能获得的体验。这时,我们会产生一种特殊的情感,一种对了解的渴望。这是一种拥抱所有所见之物的热情,它对一切都感兴趣。我需要去觉察。当我开始觉察时,我会爱上我所觉察到的一切。我密切地、全然地与它们接触,彼此之间不再分裂。我了解了它们,正是这种新的状况给我带来了这种了解。我意识到自己的本相,接通了真爱的源头,真爱是存有状态的一种品质。

      我真实的本相只能被一种精微的能量——一种我内在具有觉察力的智慧———觉察到。在我寻常的思维与这种智慧之间必须有一种明确的关系,前者必须服从后者,否则我就会迷失在思考的内容里。我的内在不能有任何冲突,无论这个冲突是多么微小,否则我就无法觉察。这个冲突指的是一方面我有了解自己本相的需求,而另一方面我的头脑却只顾自己,我的心也是如此,身体的紧张把我和身体感觉之间的联系切断了。当我发觉自己迷失在黑暗里,我就会感受到对清晰、对洞察的需要。我感受到觉察的必要性,这是一种完全不同的感受,它不同于因为今天的状态不如昨天而产生的想要改变的渴望。随后,那些身体里的紧张就会逐渐地自行消退。头脑的觉察不再寻求一个结果,身体也会向更高等的状态敞开。于是,能量变得自由起来,一种内在的实相显现了。冲突就此消失。我觉察就是这样…我只是觉察。

没有冲突的观察就好像是在用目光跟随一股湍急的水流、一股洪流时,我们需要用目光对奔流的水作出预测,看到每一个细小波浪的运动。没有时间去构想,去命名,去判断。不再有任何的思考。我的头脑变得安静而敏锐很有活力但又很安静。它的觉察不会有任何扭曲静默的观察会产生理解,但真相必须首先被觉察到。秩序产生于对混乱的理解。在让自己成为那个混乱的同时在混乱中保持临在会让我了解到一种新的可能性,一种事物的新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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