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圣经》是神默示的 二、《圣经》的教训
《圣经》博大精深,远远超过了人类的能力,《圣经》中的基本真理更常与人们的心思意念相反,充分显明只有神才是其真正的作者。
《圣经》的焦点从始至终都在神身上。大自然启示我们一位超然的造物主的存在,《圣经》则详尽地向人类启示他的属性和位格。这位无所不在、无所不能的神是万有的源头,他不仅创造了万有,而且用大能托住万有,使之维持正常运转。神是公义、圣洁的,又是慈爱、善良的,在绝对的公义和无限的怜爱中为犯罪的人类预备了救赎之道。这位神是独一无二的,却又有圣父、圣子和圣灵三个位格,是“三位一体”的独一真神。这既不是有三位神,又不是只有一个位格的神。古往今来,很多人曾借用各种类比来解释“三位一体”,但至今无法理解这个奥秘。因为三一神是独一的造物之主,而人们用的一切比喻都是受造之物,没有可比性。“那圣者说:你们将谁比我,叫他与我相等呢”(赛四十 25)?“耶和华啊,照我耳中听见,没有可比你的,除你以外再无神”(代上十七 20)。这并非悖逆理性而是超越理性,不是人能想出来的理念,而是神启示的真理。
《圣经》中的耶稣基督也是非常奇特的。他是无限的真神,却借童女所生,进入有限,取了人的形象。他身为万有的创造者却死于人手;他完美无疵却被人钉上十架。他的教训带有极大的权柄,却不迎合人意。他行了许多神迹奇事,但拒绝作犹太人的王。他智慧、谦卑,却坚称自己是那独一的真神。这些,我们在第三章还要详细讨论。若不是受到神的独特启示,福音书的作者是不可能如此描绘耶稣的。
《圣经》不仅向人类启示神,而且让人认识自己。有人说,《圣经》不是人的神学,而是神的人类学。人对自己的天性一直大惑不解,众说纷纭。有人发现人性的复杂性,称人“ 一半是天使,一半是魔鬼”。有人则鼓吹人的神性:“诸神是不朽的人,人是会死的神明。 ”在我国,素有孟子的性善说和荀子的性恶说之争。随著进化论的崛起,不少人则认为人仅是进化到高级阶段的动物而已。
只有《圣经》清楚地启示了人类的本性。人是神造的,是按著神的形像和样式造的。神在造人类的始祖亚当时,将生气吹进亚当的鼻孔里,使他成为有灵的活人。人不仅象别的动物那样有体、有魂,而且还有灵。这是人与其他动物的根本差别。人是万物之灵,可以与神相交,追求永恒而无法从所处的自然界得到完全的满足。“神看著一切所造的都是好”(创一 31),人受造时性是善的。然而,由于始祖的悖逆,人和神的关系中断,人类开始过一种以自己为中心的生活,陷在各种罪中不能自拔。从此,人一生下来性就是恶的。“我是在罪孽里生的,在我母亲怀胎的时候,就有了罪”(诗五十一 5)。因而,人是伟大的,但又是堕落的。
《圣经》不止一次入木三分地鞭笞人的罪性和罪行,严厉地指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罗三23)。《圣经》在描写以色列人的祖先时,对他们的过失、污点直言不讳,毫不掩饰,与一般的传记、历史文学形成鲜明的对比。《圣经》指出,即使象被誉为 “信心之父”的以色列人祖先亚伯拉罕、被称为“合神心意的人”的以色列国王大卫等伟大的先贤人物,都不过是亟待神的救恩的罪人。对人的这样鞭策入里的描绘,实非人手所为。美国德州达拉斯神学院创始人查非(Lewis Chafer)精辟地说过,“《圣经》不是人想写便写得出来的,也不是人愿意写便能写得成的”1。
神爱世人,为在罪中痛苦挣扎的世人预备了救恩。《圣经》的救恩观是非常独特的。世界一切别的宗教都劝人行善、赚取功德,靠人的好行为讨神喜悦以便得救。《圣经》却指出,活在罪中、被罪所捆绑的世人是无力始终行善、无法达到神的道德标准的。因此,神差派他的独生子耶稣降世为人,作人的替罪羊,用他在十字架流出的血洗净世人的罪,使一切相信他的人不再被定罪,并成为神家的儿女,进入永生。所以,《圣经》的救恩观是“因信得救” 。“你若口里认耶稣为主,心里信神叫他从死里复活,就必得救;因为人心里相信,就可以称义;口里承认,就可以得救”(罗十9~10)。
这种救恩观丝毫不迎合人的普遍存有的“行善积德”的心态,与一切别的宗教划出明确的界限。“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弗二8~9)。《圣经》中神的这种救恩并不是神话或空话,而是真实可靠的,因为它是植根于耶稣基督从死里复活的历史事实之中的。
注释
1. Josh McDowell著,《铁证待判》,韩伟等译(美国:更新传道会1993)页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