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中的国学(连载)

2018-01-08  本文已影响0人  怀疑论者

 现今国学兴盛,一些国学课已经进入一些学生的课堂,学生身着汉服跪拜老师,诵读《论语》经常见诸报端,关于国学的电视节目也是五花八门。但是何谓国学?貌似没有人说的清楚。百度百科给予的解释是:国学,是以先秦经典及诸子百家学说为根基,它涵盖了两汉经学、魏晋玄学、隋唐道学、宋明理学、明清实学和同时期的先秦诗赋、汉赋、六朝骈文、唐宋诗词、元曲与明清小说并历代史学等一套完整的文化、学术体系。这个定义涵盖面很广,以至于根本无法称之为一个定义。这也体现出我们对国学认识的混乱。了解什么是国学,也许历史会给我们答案。

                                            第一章 先秦岁月

周武王姬发汇集诸侯大军浩浩荡荡向朝歌开进,一个新的王朝诞生。 周王朝建立对于中国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西周将宗法制引入了中华大地,这一制度构建了人与人的关系,人与国的关系和国与国的关系,成为了日后中国社会的基础性规则。宗法制简单而言,嫡长子构成大宗,大宗由嫡长子继承,其他子嗣构成小宗;而后小宗再分出小宗,下一级小宗对上一级大宗有支持义务,上一级大宗对下一级小宗有保护的义务。 周王朝建立之后,周王室将大量的土地册封给了王室成员,这些成员成为了小宗。但是这种册封只是发给小宗一张支票,需要他们自己去受封地兑现。兑现的形式只有一种——抢。(谁说的中华民族自古以来爱好和平?)

西周初年册封的故事一般是诸侯从周天子处拿到册封的命令,率领自己的族人,有时周天子会将自己治下的一些臣民交给他们,诸侯率领着这支大军开赴自己的领地并将这片土地上的原住民或驱逐、或奴役或同化。诸侯国最初是一个城市国家,诸侯在领地上筑城,这个城市里的人就是《春秋》所言的“国人”城外的人就是“野人”。随着人口的繁衍,诸侯会将自己的小宗再次册封为大夫,大夫会率领自己的族人继续上面的故事。经过几代的繁衍,各个诸侯国渐渐从一城即一国的城市国家成长为拥有很多城市的疆土国家。

显然,这是一种殖民过程,而宗法制的存在使得殖民地与母国之间存在从属,成为了中国可以形成中央集权国家的基础。希腊文明和罗马文明在扩张之时也开启了殖民过程,但是希腊人殖民形成的子城市对母城市没有从属义务,双方虽然具有共同的文明和起源,但是在法理上却全无义务。所以希腊一直停留在城市国家。因此,封建宗法制使得中国形成了不同于西方的文化和政治体制,构成了中华文化的核心。

宗法制度的核心纽带是血缘,所以宗法制度必然引申出的道德要求是孝道和集体主义,行为规范是尊卑长幼。这种封建道德被儒家总结为“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为尊者讳为贤者讳为亲者讳”。在宗法制下,国既是家家即是国,对于父母的孝道即是对于国家的忠诚,对于兄弟的爱护即是国与国之间的外交。而家国不分的体制必然造成了中国人以人治代替法制,以道德代替法律。 宗法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是一种殖民的有效手段,使得周人在几百年间就可以统治整个中华大地。

当周围有大量的土地可供殖民时,下一级的小宗可以通过殖民获得土地和收益。当周围没有足够的土地,而人口依然在繁衍时,宗法制度就迎来了挑战。宗法制度要求大宗将土地分封给小宗,最初只是大宗给小宗开空头支票,小宗从隔壁银行兑现(抢),现在隔壁银行都倒闭了。可是维持宗法制度,大宗还需要开支票,此时只有一个办法——从自家银行提现。这样的结果是大宗的银行大规模倒闭。首先倒闭的是中华大地上最大的大宗——周王室。我们通常认为西周的灭亡是因为烽火戏诸侯和犬戎入侵,实质上,这只是结果。西周真正的灭亡原因是不断的分封。试想,西周末年,诸侯都已经成为不止一个城市的疆土国家,西周王室却需要其他诸侯帮助抵御入侵,犬戎居然很容易就进入周王都,理由只有一个——周天子的土地封完了。西周末年,郑国建都陕西棫林,位于近畿,此时西周的诸侯已经封到了周天子的家门口。事实上周王室的土地分封一直持续到灭亡,东周时期,在已经没有多少土地的情况下,周襄王为了酬谢晋文公将河内、阳樊两地赐给晋文公,到东周末年,周天子竟然连自己王宫所在地都封了出去(周考王15年,公元前425年,周考王封其弟于河南地,建立周公国,是为西周桓公,这是周王朝最后一次分封),周王室银行彻底破产,。

无地可封的窘境使得宗法制度作为一种社会运行制度破产,中国正式进入战国,在文化史上称为诸子百家时期,实际上此时涌现出了大量的哲学家,究其原因是人们在后宗法时代需要探讨一种新的社会模式,所以诸子百家的出现是一种必然。

                                          第二章 大争之世

 “三家分晋”标志着封建宗法制度彻底覆灭,随后,齐国也换了颜色,一大批新的诸侯登上历史舞台,中华大地进入了新的景象。这些新的诸侯出现之后首要问题是如何不重蹈春秋时期那些诸侯的覆辙。他们急需建立一种新的制度,各国开始了轰轰烈烈的变法。从这个层面而言,战国时期的变法质是一种旧制度自然死亡之后建立全新制度。变法的共同点是实行郡县制,加强中央集权,建立官僚政治。此时中国逐渐形成了现代国家的雏形,最终形成了统一的中央集权制国家——秦朝。(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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