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网红”?“网红”需要承担什么社会责任?
网络时代到来引发了一系列新的文化现象,“网络红人”便是其中的一个代表。草根偶像的诞生是大众文化的反映,但也对主流话语产生了冲击。移动互联时代,什么奇迹都可能发生。而付费问答平台出现“一字万金”,更是扎红公众的眼睛。目前,已有微博问答、分答、知乎LIVE等问答平台,付费问答模式已被越来越多人接受,许多人不惜花高价提问。3月初,有网友在微博上斥资9999元向某自媒体作者提问,创下“最贵提问”纪录。相比之下,花5000元问王思聪,还是小巫见大巫。
毫无技术含量的回答,即可获得“一本万利”的收获,这确实让人不可思议,又觉得见怪不怪。如今的互联网文化,很多现象已经让人瞠目结舌无法理解,甚至脱离了文化本身的内涵。美国20世纪60年代时尚大师安迪·沃霍尔说,“未来,每个人都有机会成名15分钟”。今天,层出不穷的“网红”让我们看到,成名也许只要几分钟。特别是直播平台的兴起,为“网红”注入了无限的活力,也助推了很多人的“成名”的捷径,那种““躺着”赚钱的机会,成为互联网领域不可忽视的文化糟粕。
应该说,付费问答和网络直播作为互联网时代“网红经济”的一种,并无原罪。但一些监管上的“漏洞”等原因,给一些“不法和无良”从业者钻了空子。通过网络大肆获取不义之财,个别“网红”靠“身材”盈利,靠“卖弄”赚钱,而且赚得盆满钵满。网红如此轻松地“躺着就把钱赚了”,而且是“一本万利”,“空手套白狼”,无疑颠覆了公众的“N观”,让人不得不惊叹这个世界变化实在太快了。
2016年,网络直播出现爆发式增长,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数据,截至去年6月底,网络直播用户规模已高达3.2亿。数据显示,2016年直播市场规模约为150亿元,到2020年预估将达600亿元。如此庞大的市场,却乱象层出不穷,“美女”等荷尔蒙刺激元素几乎成为直播平台的标配。值得注意的是,对问答平台的盈利模式和直播平台主播的收费标准,有关部门监管起来还无法可依,处于真空状态。这也就造成部分网红动辄一天收入高达上百万的“网络经济”。
表面上看,这些网红赚钱模式,也是凭“实力”但是,他们的实力却是如此的“低成本”,“低节操”让这个社会靠诚实劳动辛苦赚钱的人汗颜。不良的“网红经济”威胁健康的经济生态和社会秩序,腐蚀青少年心理,助长浮躁之风,呼吁政府相关机构亟待建立相应的监管机制,对该商业链条进行及时的道德校准和净化。
在互联网上,这些良莠不齐的“网红”,虽然我们需要以更加开放的姿态,接纳由“互联网+”而涌现出的所有能促进社会文明进步的新型产业;同时,也必须正确地引导和规范某些游走在道德与法律边缘的产业和行为,只有正确定位和科学规范,才能保障“网红经济”有序、健康和持续发展。对网红“一字万金”,“一面千金”虽然普通公众只有羡慕嫉妒恨的份。但是,我们国家的税务机关完全可以有所作为,止于围观,依据现有的个税征缴管理规定,对网红收入应征收个人劳务所得税。网红“躺着赚钱”,税务机关不能“装睡”。对网红征税,势在必行,也是增加财政收入,调节收入分配,体现社会公平重要途径,还可以维护税法严肃性,回应公众的关切。否则,就是行政不作为,属失职行为。面对赚得盆满钵满网红,税务部门的节操就应该高风亮节,就应该把阳光撒在每一个赚钱的直播间,让网红也成为依法纳税的主体,而不是只管“躺着”赚钱的社会贵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