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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朝圣》 :坦然面对过去发生的一切

2016-06-06  本文已影响222人  秦长大
行走的力量

你能想象一下在如今交通这么发达的环境下,你仅凭自己的两只腿,会花几天甚至几十天的时间去走一段路吗?我想大多数人是不会这么做的,毕竟时间成本太高了。

而这本《一个人的朝圣》中的主人公哈罗德就是这么一个人,一位65岁的退休老头,为了去看一位多年不见身患癌症的老友,不惜花费87天、行走627英里(1英里=1.6093公里)。

很多人对627英里有多远没有具体的概念,我举个例子,627英里换算成公里大约是1003公里,相当于从北京到南京的距离。

为什么哈罗德会选择这样的一种方式呢?带着这个疑问让我们回到书中。

在小说的开头,哈罗德收到了一封来自一位多年不见老友的信,通过这封信,哈罗德得知奎妮得了癌症,来信的目的就是为了与哈罗德告别。

奎妮是谁?读完小说我才知道,二十年前她与哈罗德在同一家酒酿厂工作,而她与哈罗德相识却是通过一种特别的方式,他们是在一个文件柜里相识的。

当时奎妮常常被周围的同事所嘲笑,而这些情景都被哈罗德看在眼里,直到有一天哈罗德发现了在文件柜里哭泣的奎妮,哈罗德像她伸出了援助之手。

因为工作上的关系,两人走的越来越近,哈罗德了解到奎妮是一个非常细心的人,较小的身躯包含着巨大的能量,有很强的工作能力,并且喜欢把歌曲倒着唱。

直到有一天,这种平静的生活被打断了,哈罗德的儿子戴维在家中自杀,伤心欲绝的哈罗德只能靠酒精麻醉自己。这件事本来与奎妮毫无瓜葛,但是命运就是让人捉摸不定,因为哈罗德喝酒,他把一件老板母亲留下的遗物给打碎了,而奎妮顶替了这个罪名,所以奎妮被开除了。

奎妮向哈罗德的妻子莫淋说明了这一切后,就远走了,哈罗德不知道她去了哪里,直到这封信的到来。看着手中的这封信,哈罗德留下了眼泪,他不仅是因为老友患了重病,更重的是因为当初她走后,自己却没有主动再去联系过她。

哈罗德在给奎妮回信时辗转反侧,想不出回些什么内容,并最终写下了这么一段话“亲爱的奎妮:谢谢你的来信。听到这个消息我真的很抱歉。祝好,哈罗德(弗莱)。”

写好信后,哈罗德就出门寄信去了,当哈罗德走到邮筒的面前时,他发现自己手中的信怎么也投不进去,于是他考虑在下一个邮筒投,就这样一路错过了很多个邮筒,直到遇到了一位加油站的女孩,这个女孩告诉哈罗德她的一位阿姨就得了这该死的癌症,她听了哈罗德的心事,并告诉哈罗德一定要有信心,相信奎妮会好起来,如果你有信念,就一定能把事情做成。当哈罗德问她的阿姨后来痊愈了吗?这个女孩并没有给出答案,但哈罗德相信她的阿姨后来痊愈了。

我们知道,哈罗德之所以没有把信投进去是因为他内心觉得回信上的那几句话实在是太轻了,对于一位二十年前帮助过自己的老友来说,那些话简直微不足道,他觉得应该亲自去看看这位老友。

我在看书的过程中也在想,哈罗德既然想亲自去看看奎妮,为什么不坐汽车去呢?反而选择行走的方式,难道他不知道奎妮的时间不多了吗?在文中有这么一句话点醒了我,“也许当你走出车门真真切切用双腿走路的时候,绵延不绝的土地并不是你能看到的唯一的事物。”

正因为哈罗德出门走着去寄信,他才在这段路程中不断回忆过去的点滴,回想到这位老友为他所做的一切,回想到自己过去那些平凡的日子,他应该为她还有自己做些事,所以给奎妮所在的养老院打了电话,告诉奎妮他要去看望她,而且是走着去。

通过小说的每个章节,我们知道行走在这条路上的哈罗德,一直在回忆过去,让我们了解了他的身世,家庭、妻子、儿子。哈罗德在年少时就被母亲给遗弃,接着又被父亲赶出了家门,这样的家庭环境,可想而知会造就怎样的一个人,他的内心是被扭曲了的,他对周围的任何东西都会产生漠视,这就不难理解为什么他工作了那么久却没有朋友、没有升迁、也无敌人,因为这些东西对于他来说都不重要。

因为儿子的自杀也导致他与妻子莫淋之间的隔阂,受到如此打击的莫淋关闭了自己,不在像从前那样正常的生活,转而会想起哈罗德身上的那些缺点,不断指责他,好像从中可以得到一些慰藉。而此次出走的哈罗德让两人的这种生活打破了,莫淋从一开始的漠不关心,到最后每晚的想念,莫淋其实心里知道,她一直深深的爱着哈罗德,就像当初在舞会第一次见到哈罗德那样,只是失去儿子的伤让她忘记了这一切。

不断行走的哈罗德,听了很多的陌生人的故事,他从陌生人那里得到了许多的鼓励与帮助,这也使他有了能坚定走下去的动力。他的事迹通过陌生人传播了出去,而且得到了媒体的关注,人们都在关注着这个老头,人们被他的信念所感动,随之竟然来了许多的跟随者,这一幕让我想起了电影《阿甘正传》中的阿甘,人们人为这是一次信仰的旅程,但真正了解此次行走的原因只有哈罗德自己心里清楚,因为奎妮在他生命最落魄的时候救了他。

在到达终点后,哈罗德并没有直接去到奎妮的身边,他不知道在见到奎妮之后,自己的路又该怎么走,是接着走下去?还是回到过去那些平凡的日子中去?直到他站在身患癌症晚期奎妮的身边,看着脸部已经扭曲的奎妮,他知道他当初认识的奎妮已经离他而去了。

他的信念之路,并不能改变奎妮要离开这个世界的事实,就像自己再怎么回忆儿子戴维,都改变不了他已死去的事实,过去的终究已经过去。而此时的莫淋我想也应该体会到了这一点,过去的都已结束,重要的是她与哈罗德都还活着,不应再像过去那样死寂一般的生活着,两人漫步在海滩谈论着年轻时初次见面的场景,两个身影彼此拉着对方的手,站在海边,在笑声中摇晃。


我对看小说一直持有这么一种观点,看小说其实就是在看我们自己。我们会和小说中的哈罗德一样,对过去已发生的事情念念不忘,要是我当初好好学习也不至于落得现在这个样子?要是我不乱花那笔钱,那么我就可以买点有用的东西?你会不会也会问自己诸如此类的问题呢?

前段时间看《爱丽丝梦游仙境:镜中奇遇记》,爱丽丝以为回到过去抢在姐姐头部受伤之前救了她,那么后来姐姐就不会抓走疯帽子的家人,可结果呢?姐姐虽然没有碰到那座钟,但是却意外碰到了旁边的石头,结果还是没有变。

对于过去我想我们还是应该坦然的面对,不要纠结过去已经发生的一切,把握当下向前看,过去的已经过去,而未来才是我们能够把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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