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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房屋产权真的有70年?到期后怎么办?

2019-06-03  本文已影响1人  金融随笔

但凡有一些房产常识的人,在买房时都非常关注土地产权,担心土地产权到期后,国家会不会收回,房子是否还属于自己的?

在我国,住宅有地的使用权年限为70年,这个70年是从开发商拿到地以后就算起的,开发商拿到地后,要进行设计开发,到建好房子交付购房人,一般也得个3-5年时间,所以业主的使用年限是根本达不到70年的。更有甚者,有的开发商拿到地后,由于种种原因,没有立即进行开发建设,一拖多年,这样业主使用权年限就更短,所以更关心土地权到期后怎么办?

其实,人们常说的70年产权,并非土地产权,而是土地使用权年限。买房人在拿到房后都要办理2个证,通常简称房产证和土地证,准确的说,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证,就是证明这个房屋产权永久属于买房人;所谓土地证就是土地使用权证,买房人只具有土地的使用权,所有权属于国家,这个使用权是有一定年限的,这才是人们关心的几十年“产权”,并非所有权。

那么问题来了!我们买房买的是房屋的所有权,这个房屋永久属于购房人,并且可以合法继承,而对于房屋所占用土地,购买的只是使用权,使用权到期后怎么办?国家会不会要收回?其实你不必担心,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可分几种情况解决:

一种情况,如果到期后房屋还可继续居住,经过小区业主共同商议决定,要求继续在此居住,可以向国家申请,通过购买的形式延长使用权,具体购买方式和价格到时会有具体政策。另一种情况,就是到时候房屋已经破旧坍塌,房屋价值消失,国家要收回土地;还有一种情况,国家根据需要,要征用土地开发建设,如果房屋还能居住,就要进行拆迁,国家给予补偿或另行安置。

不过,话说回来,我们现在建造的楼房,可居住的年限也很少有达到70年的,就算70年后还可居住,就按上述办法予以解决。再说了,一个城市70年变化会很大,也许到不了70年,国家要开发建设,就进行拆迁了,国家征用土地自然会给你一定补偿,或另行安置居住,所有,现在买房大可不必担心所说的“产权到期”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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