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红楼梦》,那些不得不说的往事
我最喜欢的书是《红楼梦》,不是之一,是独一无二。我和《红楼梦》结缘让我印象最深的有三次:
第一次是87版电视连续剧《红楼梦》开播的时候,那时电视机还没有普及,经常是一个大院里只有一两家有电视。挤在邻居家逼仄阴暗的小房子里,12寸的黑白电视机前挨挨挤挤的是院子里大大小小十来个脑袋,当婉转凄美的音乐响起时,我们这群不知道艺术为何物的人儿竟然被惊到了,这是天籁之音吗?这么好听!前面几个大孩子拿着纸和笔,蹲在最前面凑着小凳子紧盯着屏幕急吼吼地抄歌词。不知道谁说了一声:“别抄了,书上都有”。
电视里演的什么我不懂,虽然音乐那么好听。大孩子们抄歌词的怪异行为我也不懂,虽然那词看起来貌似很美好。可是后来那句“书上都有”击中我了,这是什么奇书?站在父亲的书柜前第一次审视父亲那一本本对于我来说还太深邃的书,终于让我给找到了,这诱人的《红楼梦》。
书已旧得变黄,其貌不扬的样子,翻开读,什么女娲补天只剩了一块石头了,什么一僧一道了,什么《好了歌》了,这是什么鬼,全然不懂,再找他们说的歌词,还真有,可还是不懂,十一二岁的我弃书了。
第二次结缘是时间又流逝了两三年,上初中的我迷上了三毛,只要是三毛的书我都找来看,看得废寝忘食,看得五迷三道。三毛在书中提到她在课堂上偷看《红楼梦》的情景,把书埋在裙下,老师背转身就掀开来读,直看到痴痴傻傻,直看到忘了身在何处。《红楼梦》有那么好看吗?上小学的她能看懂吗?为了追上三毛的步伐我又找来《红楼梦》读了,这回我学精了,跳过前面那两回对当时的我来说晦涩难懂的章节,从林黛玉进贾府读起,这一次没有放弃,而是就这样跌入到这场梦里。
以后每年的假期,我都会翻出读一遍,这个习惯贯穿了我后来的学生生涯。一开始恋宝黛的旖旎爱情,里面的优美诗词,好多都能背下来。后来爱看贾家的繁华似锦,盛世排场,再后来就留意到了那些底层小人物的悲欢,和繁华背后的萧索和悲凉。
第三次结缘是我工作成家几年以后,因为《红楼梦》的指引,我迷上了文学已好多年,不过读得多却写得少,且大多写的是应景作文,没有任何突破。加上工作也离写作甚远,后来再一成家生孩以后就把这个爱好彻底搁置起来了。直到有一天,和朋友在我们那个小县城里逛,在卖书的地摊前我又习惯地驻足浏览,不经意间翻到了一本闫红写的《误读红楼》。只要与《红楼梦》沾边的我总是会习惯性地翻翻。作者简介里写着:闫红,1975年出生。还是我的同龄人呢,薄薄的一本书,很便宜,貌似是盗版,我还是毫不犹豫地买回去了。
读了这本书,我好似发现了新大陆,《红楼梦》还可以这样读,写这个也不难呀。说归说,做归做,我这重度“懒癌”患者总有好多借口不提笔,比如工作忙,再比如生二胎宝宝。这一搁又把几年过去了,儿子长到了上幼儿园的年纪,我本人则遭遇了下岗、再就业,等到终于能喘口气的时候,写作这个念头又开始蠢蠢欲动,写什么好呢?我又想到了最熟悉的《红楼梦》,于是就把那些年看《红楼梦》的一些感悟陆陆续续地写成了文字,投到《红楼梦赏析》公众号里,还总能上稿。
《红楼梦》这部奇书我还在读,随着时间的流逝和阅历的增加,又因为前半生也经历了些事,所以年年岁岁,岁岁年年,书还是那本书,可每次给到我的总是全新的体验。
以前憎恶王夫人的棒打鸳鸯、辣手催花,等做了母亲后方懂得一切为了孩子的焦灼和不可理喻;以前厌恶宝钗的心机深重、处事圆滑,后来才读出了宝钗小小年纪便经历了家庭变故后的早熟和担当;以前不喜小红的处处逞能、显机卖乖,后来才学到了身在职场,必须有小红的努力和上进心…… 更别提书中蕴含的那些大智慧,大格局,大哲理,《红楼梦》告诉我,人生总是有起有落,功名富贵有时转瞬即逝,大人物有大人物的烦恼,小人物有小人物的悲喜,提醒人身在高位别居功自傲,低落尘埃别妄自菲薄……
这些年读过的书不少,也有许多好书让我爱不释手,可是只有《红楼梦》对于我来说是“要一奉十”的,不,毫不夸张地说是“要一奉百”地,他像一个人生导师,给我答疑解惑,让我清醒洞明。他像一个仁厚长者,抚平我的怨艾情绪,浇灭我的焦躁狂妄。他里面有悲欢离合,是百味人生的提前预演;他里面有花样命运,是我体察各种人物的最好素材;他里面有世事百态,是我写作的动力和源泉。
《红楼梦》的好,说也说不尽,诉也诉不完,我愿和他的缘份是一生一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