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这回事
说起来,我的“写作史”也蛮长的了。
小学的时候作文写得不错,偶尔能搞个范文出来。最有意思的一次是,老师布置了个作文题目,写“我自己”,我半堂课写完,然后老师当场念了一遍,第二天回来大发雷霆:怎么的,你们班有十几个人“左眼眉毛上有一道疤”?!
虽说好汉不提当年勇,不过还是要提一提,初中写完了一部长篇小说,但后边有点烂尾,直接压了箱底,现在不知道还能不能找得回来。
高中的时候迷上了科幻,最常看的两类书,一是倪匡的小说,一是科幻世界杂志。是真的喜欢啊,县城小学边有家书店,他们家的卫斯理的书,几乎借了个遍,科幻世界几乎一期不落,曾经有个同学借了我的杂志去看,许久不还,催了拿回来发现,崭新的杂志变得破旧不堪,我表面没说什么,这件事却记到现在——虽然我连那位同学的名字都不记得了。那时候自己还写了很多短篇,学着倪匡的样,也是围绕一个人的不同故事。那时候没有手机也没有电脑,都是手写的,稿纸留了下来,但至今我还没有提起劲儿来敲进文档,前段时间随手拿了一份,发现心境,环境都不同了,还得顺手改一改才行。
到了大学,故事写不出来了。可能人都这样,一旦从桎梏中逃脱,就容易松懈下来,变懒,反而更加不能成事。那时候写的,多是自己的一些心情随想,目光比较狭隘,有时候也喜欢无病呻吟。
但现在回头来看,反而会觉得,那时候文笔挺好的啊,现在怕是写不出这样的字句来了吧?
然后就毕业了,出来工作了,越来越懒,提笔都提不起来了。后来偶尔会出去旅游玩一下,倒慢慢养成了写游记的习惯,虽然也常常烂尾。
经常会看到各种教写作的文章,有些也说得在理。我始终认为,写作不应该是一件功利性太强的事情。文字抒发的是自己的想法,自己的心情,或者是自己想象中的故事。然而大千世界,人各有不同,怎么能强求人人喜欢呢?当然,就像美有共性,对于文字,人们大致的认知还是一致的,相较于好还是差,恐怕读者更在意的是文风故事自己喜不喜欢。
对于一个作者而言,自己呕心沥血写出来的东西,首先是写出来了就很开心了;如果能得到广泛的认同,这开心的程度又要更近一层。如果还能顺便换点钱来花花,那简直就是太棒了。我相信,所有文豪大作者,最初能够坚持写作,都是源于心里对文字的喜爱。
从这个理论说来,我应该还处于仅仅只是以笔写心的阶段。写作是件愉快的事,既不用追求每天要写多少,也不用介意有多少人看。虽说也会关注粉丝和点赞数,但是,3个粉丝,个位数点赞又怎么样,还是照样写,没法日更,甚至可能偶尔一个星期都写不出来又怎样,我并没有放弃啊。
人生难得有几件喜欢做的事情,写作可以算上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