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读论语】学而1.6:弟子入则孝
【原文】
子曰:弟子入则孝,出则弟,谨而信,汎爱众,而亲仁。行有余力,则以学文。
【释文】
(一)
弟子犹子弟也,言为人弟与子,春秋时期“人”的概念是指士和大夫以上阶层,所以这里的子弟就是指贵族子弟,或为政者弟与子。
(二)
释“入则孝、出则弟”
此处以事父兄分属出入,但存在互文关系,意为出入则孝弟,就孝弟系百行之本而言入,就推爱及物而言出。孝经云:“事父孝,故忠可移于君;事兄弟,故顺可移于长。”
论语·子罕篇云“出则事公卿,入则事父兄”。
(三)
“谨而信,汎爱众,而亲仁”,
理解此处要结合学而第四章“吾日三省吾身,為人謀而不忠乎?與朋友交而不信乎?傳不習乎?”,此中前两事“为人谋”和“与友交”,就是弟子出门融入社会最重要的两件事。
弟子出则为人谋、与友交,故言“谨而信”,谨于事见,信于言见,意指恭谨而诚信。
“汎爱众而亲仁”,泛,博也、广也。众,人三为众,多也。亲,近也。仁,人也。据赵纪彬《论语新探》论证,论语中的仁字多数可以用人字替换。汎爱众,指与人交要有容;亲人,指与人谋要有择。简单来说就尊贤容众。
“谨而信”,着眼于谋事和交友的行为;“汎爱众而亲仁”,着眼于谋事和交友的对象。
(四)
释“行有余力则以学文”
能行已上诸事,仍有闲暇余力,则可以学文。文,前人大多注释为六艺,即指礼乐射驭书数,系当时贵族教育体系,但实际当时所学的不仅是六艺之技能,更重要的是要学六艺之礼仪,这些礼仪是要运用于政治、外交场合的。
【余论】
以上解读基本上综合了历代注释的长处,出新之处在于两点:一是借用第四章“吾省吾身”三事的框架,认为弟子出则为人谋、与以交两事,进而将“谨而信”“汎爱众而亲仁”放在这两个具体情境下解释;二是指出学文之文主要是指六艺之礼仪而非技能。为何作如上解读?
先来看本章主旨。传统注释或云“此章明人以德为本、学为末”;或云“此章教人为学以躬行为本”;或云“此章明尊徳性而后可以道问学”。这些解读大体上都没错,也许孔子当时讲这个话的时候就是这个意思。但是论语编纂者之所以把本章放在这个位置,应该另有深意。我们把本章前后几章贯通起来尝试予以解读:
学而前五章可以说是论语一书纲领性、框架性的条目,学而第六章及其以后各章则是分述论证,所以我们的解读是紧紧围绕着前五章的主题和框架结构展开的。
学而第二、三章已指出为政本末所在,本在人之孝弟,末为巧言令色,即礼仪或礼之形式;第四、五章明为人、为政各三事,分别从三个维度来理解人的本质和为政之要。所以,本章通过描述贵族子弟踏入社会的成长经历,推演一个处于家庭关系中的人如何成为社会关系中的人,从人之本即孝弟出发,推爱及物,达至作为社会人的属性即忠信。
值得注意的是“行有余力则以学文”中行与学之对举关系,所行之事是内在伦理道德要求,所学之事是外在社会规范及其形式;前者是发于内心的自律,后者是受之约束的他律;前者为本,后者为末。历代注释家都未注意到这个“文”的理解要与“行”作相对举来理解。此章前后两节内容分别对应于第二章和第三章的内容,编纂者是在作进一步论证说明工作。
儒家极力构想出来的理想国,相比于西方社会特别是古希腊社会,一个最大的特点就在于家国同构,从人处于家庭关系中所本具的自然亲爱即孝弟,推演出人处于社会关系之中所应当的忠信等伦理道德。而儒家的理想国之所以无法成为现实,恰恰就是在于这个推演过程存在一个致命的bug,因为这是一个从“实然”至“应然”、从“事实判断”至“价值判断”的推演过程。然这个推演过程确实非常具有迷惑性,令无数人为之倾倒、为之疯狂。
附:历代注释精选
【汉学注释】
集解引马氏注:文者,古之遗文。
皇侃疏:弟子犹子弟也。言爲人子弟者,尽其孝悌之道也。父母在闺门之内,故云入也。兄长比之疎(shū同疏)外,故云出也。前句已决子善父母为孝,善兄为悌。父亲故云入,兄疎故云出也。“谨而信”,向明事亲,此辨接外也。接外之礼,唯谨与信也。外能如此。在亲可知也。“汎爱众”,汎(fàn同泛),广也。君子尊贤容众,故广爱一切也。君子义之与比,故见有仁德者而亲之也。若非仁亲,则不与之亲,但广爱之而已。若行前诸事毕竟,而犹有余力,则宜学先王遗文,五经六籍是也。或问曰:此云行有余力则以学文。后云“子以四教:文、行、忠、信”,是学文或先或后,何也?答曰:论语之体悉是应机适会,教体多方,随须而与,不可一例责之。
邢昺疏:此章明人以德为本,学为末。男子后生为弟。言为人弟与子者,入事父兄则当孝与弟也,出事公卿则当忠与顺也。弟,顺也。下孔子云:“出则事公卿,入则事父兄。”《孝经》云:“事父孝,故忠可移于君;事兄弟,故顺可移于长。”“谨而信”者,理兼出入,言恭谨而诚信也。“泛爱众”者,泛者,宽博之语。君子尊贤而容众,或博爱众人也。“而亲仁”者,有仁德者则亲而友之。能行已上诸事,仍有间暇馀力,则可以学先王之遗文。若徒学其文而不能行上事,则为言非行伪也。“古之遗文”者,则《诗》、《书》、《礼》、《乐》、《易》、《春秋》六经是也。
【宋学注释】
集注:谨者,行之有常也。信者,言之有实也。泛,广也。众,谓众人。亲,近也。仁,谓仁者。余力,犹言暇日。以,用也。文,谓诗书六艺之文。
集注引程子曰:为弟子之职,力有余则学文,不修其职而先文,非为己之学也。
集注引尹氏曰:德行,本也。文艺,末也。穷其本末,知所先后,可以入德矣。
集注引洪氏曰:未有余力而学文,则文灭其质;有余力而不学文,则质胜而野。
朱子云:愚谓力行而不学文,则无以考圣贤之成法,识事理之当然,而所行或出于私意,非但失之于野而已。
【他论他释】
黄氏震日钞:此章教人为学,以躬行为本,躬行以孝弟为先。文则学有余力而学之。所谓文者,又礼乐射御书数之谓,非言语文字之末。
四书辨疑:南轩曰“非谓行此数事有余力而后学文也,言当以是数者爲本,以其余力学文也”。
陈祥道《论语全解》:入则孝于父兄,出则弟于长上。庸行之谨,庸言之信。汎爱衆而有容,亲仁而有择。凡此尊徳性者也。尊徳性而后可以道问学。故曰行有余力,则以学文。盖弓调然后可以求中,马服然后可以求良士,信慤然后可以求智能。若夫不知出此而以学文为先,此古人所以讥其圣读庸行、凤鸣鸷翰也。礼曰:忠信之人,可以学礼。
刘宝楠《论语正义》:谨,犹慎也。谨于事见,信于言见也。泛,博也,滥也。众,多也,周语“人三为众”。周官保氏:养国子以道,乃教之六艺,一曰五礼,二曰六乐,三曰五射,四曰五驭,五曰六书,六曰九数。
钱穆《论语新解》:本章言弟子为学,当重德行。若一意于书籍文字,则有文灭其质之弊。但专重德行,不学于文求多闻博识,则心胸不开,志趣不高,仅一乡里自好之士,无以达深大之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