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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自治的带头人,交给你更多的是责任

2019-08-12  本文已影响10人  紫月缥缈

一直关注着北京电视台的《向前一步》节目,对里面的一些观点和处理并不否都认可。但是这个节目曝光了很多当前小区业主,特别是那些维权带头人的心态。有很多时候,我们常常说,是业主不了解政策法规,不知道沟通程序。但是当看到每次节目里,政府工作人员都在掰开揉碎、苦口婆心的讲解政策时。我们看到了反而是很多业主认识的愚蠢和对法律的漠视。看到人性的自私和贪婪。

很多小区的维权带头人,最早的初衷可能是很好的,想把自己的权利维护。但是还有一些小区带头人,确实是从维护保住自己私利,甚至是不合法利益出发,去参与小区公共事务。自己带头以维权理由挑动、激化小区业主和物业之间矛盾时,要的是权力。这样的人带头,只会毁掉小区。

一个或者几个小区业主带头人,当你决定投身小区自治管理事务时,首先要想到责任。你有没有信心?有没有能力?有没有操守去承担小区业主们的委托,承担大家托付的责任?

没有担当的人,是做不好小区自治管理工作的。作为带头人,你是要为小区尽义务的,而不是担当决策人的身份,更不是搅局者。物业公司是小区管理的受托者。而业委会成员就是小区事务的托管人。是按照大多数业主确定的事项,行使对物业的日常监督管理责任。忘记了这一点,必然会追求个人权利,谋求私利。

请愿意做小区自治、业主维权工作的业主们想一想,你肩负的是责任,而不是权力。需要你的是对政策法规的理解、沟通能力、协调能力、组织能力、奉献和牺牲精神。唯独不需要权力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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