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高考改革,其考试形式和内容的变化主要有3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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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高考改革被认为是自 1977 年恢复高考以来最全面最系统的一次改革。不过,面对新的高考改革方案,很多家长和学生还存在着许多疑惑和问题:高考改革到底改了哪些内容?
下面,我们来一起看下,新高考的考试形式和内容的主要3点变化。
1、完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学业水平考试的主要目的是检验学生的学习程度,同时也是作为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
考试范围覆盖了国家规定的所有学习科目,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避免严重偏科,创造条件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同一科目参加两次考试的机会。
以上海市为例:
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设置语文、数学、外语、 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信息科技、体育与健身、艺术、劳动技术 13 门科目,要求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一门课程。
同时,上海市学业水平考试实行合格性考试与等级性考试两种形式,合格性考试内容以 普通高中课程标准中的基础型课程要求为依据,等级性考试内容以普通高中课程标准中的基础型和拓展型课程要求为依据。
2、规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主要的作用是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情况,建立规范的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客观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突出表现,注重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也是作为升学的重要参考。
主要包括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兴趣特长、社会实践等内容。
上海市明确提出构建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2017 年起,推动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在自主招生等环节中开始使用。
3、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
高职院校考试的招生与普通高校相对分开, 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
中职学校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文 化基础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测试。
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职业适应 性测试,文化素质成绩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学生也可参加统一高考进入高职院校。2015 年通过分类考试录取的学生占高职院校招 生总数的一半左右,2017 年成为主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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