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有亘古恒远的民族?
汉族,不只是千年前的汉朝子民的后裔,还包括了周的犬戎、古巴、古蜀;汉、三国的匈奴、乌孙、夜郎、乌丸、山越,晋、南北朝的羯族、柔然、鲜卑等;唐的回鹘、吐谷浑、南诏等;宋的大理、西夏等等。上述那么多显赫卓越的民族怎么都消亡了呢?难道是因为他们没信仰?和外族通婚?还是因为他们不够强大?
原因在民族有它自身的产生、发展和消亡的规律。民族发展的长河中,民 族分化、组合、同化的过程是存在的,民族融合因素的不断出现和积累的过程也是存在着, 而且经过量变到质变的过程,民族将融合,民族将自行消亡。
当然民族分化的结果,不一定都 是新的民族单位的单独形成,有时民族分化后与其他民族的一部分重新组合成一个新的民族,即民族组合。如某些民族,或某些民族的部分,在一定的条件下重新组合成一个新的民族的现象。这与一般的民族同化现象不同。民族同化是如阿拉伯民族变成汉族或汉族变成阿拉伯族,或者是汉族和阿拉伯民族的某一部分向对方方面的变化。但是,民族组合是阿拉伯民族、汉族等民族或其部分,组合成为非阿拉伯民族非汉族的新的民族共同体——回族。我国少数民族发展中的异源同流就属于这种情况。
民族融合,是指世界上一切民族的民族特征,在经过长期的共同性增长的基础上融为一体,民族差别的最终消失。就如中国文字的统一、语言的统一、货币统一、教育统一等必然导致民族特征的逐步消失。像彝族的语言文字,苗族的语言文字等知晓的人越来越少了。很多少数民族的生活风俗习惯也在和汉文化融合。民族消亡,是指世界各民族经过民族融合,实现民族大同,民族实体作为客观存在自行消失的现象。民族融合实现之日,就是民族最终消亡之时。
总之,民族的消亡不外乎落后民族被先进民族同化而自然消亡或通过战争手段掠夺人口进行强行灭亡。然迂腐无知的人们还要打着民族、宗教、信仰的旗号干涉他人的婚姻、生活、习惯、、、、如此强行而行,只会让自己的民族宗教变得狭隘,固步自封只会更加落后,思想意识上发展不起来、文明不起来,更妄谈经济发展、奢望持久。往往,指责声越大的地方,越没有顺从,愚昧的卫道士,你所知道的那些千年前的规章制度多数只适应当时的社会环境,社会在发展在变化,几千年前的法律不适宜几日种种啊。其实,我也挺同情你们的愚昧的,一味的排外,永远也学不了文明先进;文化素养不高的传道士歪曲了经典规制的本意或是断章取义或是子虚乌有的忽悠着虔诚的信徒,让本来善良的人们变得秽德彰闻、言刻行薄。这些原本善良的人们又扼杀了多少善良人的幸福啊!
没谁知道一个民族能存在多久,也没谁知道一个宗教能盛行几年,但知道人的生命最多百年,为什么要拿未知的来为难既知的呢?愚昧的你们,放幸福一条生路吧,别再拿民族教义当借口责罚想要幸福的人。
——————2013年2月26日至2013年3月4日间几桩异族通婚,所闻所见倍感凄苦所写,201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