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难案如何判

2023-11-25  本文已影响0人  斜风细雨吹

个人声明:原创首发,文责自负。

熊逸写的《春秋大义——中国传统语境下的皇权与学术》一书提到一个很有意思,又非常有影响力的案件。大唐盛世的各路英豪对案件判决进行多次辩论,精彩纷呈,充分展示了中国的礼与法在封建社会下的各种考量和平衡。到底是礼大还是法大?

案情不复杂,说的是唐朝武则天时期,朝廷赵御史当年在任职县公安局局长时,抓住并处决了一个姓徐的坏人,没想到这姓徐的有个儿子,名叫徐元庆,处心积虑要报父仇。小徐改名换姓,在驿站里当了个服务生,耐心等待当官的杀父仇人。果然让小徐等到了,已经高升为御史的赵局长就在驿站里送了性命。父仇已报,小徐了却遗憾,便从容地束手待缚。

案件表面看很简单,杀人者偿命嘛。可是,小徐杀的是杀父仇人。孔圣人说过,杀父之仇,不共戴天。儒家礼治精神本来就是大唐治国之大纲,这样看来,小徐杀赵御史,一点儿都没错啊!那就不应该杀他。礼与法在这里怎么成了对立?该怎么判决呢?判决陷入两难处境,杀他就违背了礼治,放他就背叛了法治。谁都不敢自作主张,报给武皇帝吧。武则天思前想后,最后终于下了个结论:“要不,就放了这小子吧。”

此时我们的一号人物陈子昂终于闪亮登场,他在朝堂之上提出非议,“放不得!”他慷慨陈词,本身又是个大写手,挥笔洋洋洒洒一篇大作《复仇议》,大意是小徐蓄意谋杀,案情清楚,按照国法应该被判处死刑,国法不可不依。但是,念在这小子是为父报仇,情有可原,孝义感人,所以建议在杀了他之后再大张旗鼓地表彰他一番。

大家一细琢磨,觉得这小子说的有道理。这也成为陈子昂履历表上光彩的一笔,记录在《旧唐书》里。我看到这里也觉得既照顾了里子,再有了面子,真是不容易啊。

将近百年后,这历史卷宗被我们的二号人物看到了,大为不满,于是针对陈子昂的《复仇议》写了一篇批驳之论,这就是柳宗元的《驳〈复仇议〉》。文章相当精彩,本书作者阅读翻译古文的功力也是实在了得。

柳文章大意是,如果小徐父亲犯罪当死,赵御史杀他只不过是执行国法,那么杀他的并不是赵本人,而是国家大法。那么小徐谋杀赵御史就分明是仇恨国法,性质由为父报仇变成了犯上作乱。那判处小徐死刑是理所应当的,凭什么还表彰他呢?换个角度,如果小徐父亲没犯法,赵御史杀他是滥杀无辜,小徐想为父平反,可惜上告无路无门,被迫以暴制暴。那么小徐杀赵御史就是合乎礼与义的,执政者们向小徐道歉还来不及,又怎能判他死罪呢?

我是无意中看到这本《春秋大义》书。此前读初中高中,我们看过古代《聊斋志异》类奇幻鬼神小说,也读过《过秦论》类旁征博引雄文,还有根本读不动看不懂的各种大部头。但作者另辟蹊径,把这种解决当时遇到复杂争议问题的古文翻译过来,加上一番研究考量,饶有趣味,而又生动深刻。这本书让我们能了解更多古代的朝堂逸事和民间疾苦,能体会文人骚客和能臣干吏周围的社会环境制度束缚,也打破了我一向以为古文就是枯燥乏味苦闷难捱的刻板印象,必须点赞。

——————————————————

@斜风细雨吹,不惑之工科男,一向胡思乱想求真,文字是不羁梦想,愿共享格子世界的万象***

上一篇 下一篇

猜你喜欢

热点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