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是罪案电影,《周处除三害》优于《三大队》吗?并非如此
首先从我方公安立场出发,《周处除三害》现行版本如果出自内地,大概率不会通过,有以下两个原因。
1、本片的主角是反面人物,而且是穷凶极恶的通缉犯。
尽管主人公陈桂林杀的是黑社会成员、同样是通缉犯的罪犯、以及草菅人命的邪教团伙,也不管他对家人有多善良,但多宗命案在身是基本事实;更何况,在逃亡过程中,他还重伤过抓捕的刑警,导致对方失去一只眼睛。
纵观全片,只有一个核心,那就是陈桂林,其他诸如医生、刑警和美女理发师等,都是陪衬、工具人。
2、主导整个案件侦破的同样是反角,而不是警察。
电影里列出三个悬赏通缉犯,包括主人公在内,其中两位被主人公处决,而他本人,最后选择了自首。至始至终,湾湾的刑警打了个酱油,尽管一直在追踪,但寸功未建。
当然,无论情、义如何,法就是法,他只要被抓,必定被处以极刑,不存在将功补过一说。
影视题材的备案及审查,现行有两大规定。
一、涉案电影、电视作品必须由公安部门审查,因为属于特殊题材。
二、联合出品方,必须有公安机构存在,级别不论。
在这两个规定之下,案件的主导者不可能由一个自身是凶犯的角色担当,案件进程、案件的破获,必须归于正面角色,否则存在导向问题。
适当地塑造反面人物的成长环境、人物性格和犯罪动因是可行的,但通篇聚焦反角,不符合我们的文艺价值观。
也许有朋友说:电影《三大队》的主角张译,不也是刑满释放人员,肯定不算正面人物啊?
而且,人家还“打包”了一部同名的网剧,既赚了院线票房,又收割了网络流量,绝对双丰收。
跟《周处除三害》不一样的地方在于,《三大队》主打一个不忘初心,男主张译由刑警变为阶下囚,是一次意外,他始终没有忘记金色盾牌,从不丢弃自身使命,无论多么举步维艰,直至抵达目标才罢手,这是重中之重、主题所在。
相比较,《三大队》更强调正能量,更注重男主曾经的警察身份光环,而《周处除三害》,显然更侧重于罪犯本人的人性觉悟。
那么,能认为台湾制作、出品《周处除三害》这样的电影,所以对岸比我们更有优越性吗?
延申出相似的问题,韩国犯罪电影佳作层出不穷,主要归结为宽松的审查,所以他们更具有优越性吗?
本人观点是:不能。
要回答这个问题,还是要从两个方面看。
一、影视产业的整体成熟度,客观上我们存在差距。
跟百年好莱坞相比、包括邻居日本、韩国,乃至于台湾,我们的电影工业起步较晚,市场化程度确实有不足,无论是创作力量和制作实力方面的厚度、锐度,都尚有距离,客观事实不能否认,不然容易变成高级黑、低级红。
不要拿市场和人口来说话,因为足球就是最好的证明,即便围棋,我们也做不到碾压韩国。
二、罪案题材影视,是一个大的类型,只有纵览全局才能看清楚。
推理探案、刑侦破案、原案凶杀、恐怖悬疑等等,都可以归结为罪案题材,就是说,这里有一个母系统和子系统的关系存在。
单独从刑侦类这个子系统来看,我们现有的相关规定、政策并没有脱离世界范围的主流,也就是由刑警或者相关的公检法体系人员来主导案件的整体进程,包括刑警、法医、法官、检察官、律师等等。
比如曾经获得奥斯卡多项大奖的罪案电影《沉默的羔羊》,就是一部典型的刑侦类型电影,当然,这部电影同时塑造了一个令人印象深刻的“汉尼拔”,但他并不能削弱女主朱迪.福斯特的刑警光环,更不能替代,作为刑警的她,亲身涉险,抓获了连环杀手而不是由汉尼拔完成。
另一部经典刑侦电影《七宗罪》也是如此,尽管凶犯穷凶极恶,刑警最终也付出了巨大的代价,但还是亲手让罪犯伏法。
更早的日本经典影片《人证》,同样由刑侦来掌控大局,通过警官栋居(松田优作饰演)的视角,将历史伤痛和日本的民族情结交织在一起,而不是罪犯的角度出发,哪怕那位妈妈也是一位受害者。
相比较而言,美剧更能说明这个问题,《犯罪现场调查》、《真探》等,都是典型的刑侦类作品;而同样爆款的《绝命毒师》、《黑道家族》则属于罪案类型里面的另一个子类型:原案剧。
TVB的《法证先锋》同样也是标准的刑侦类型剧作。
深受年轻观众喜爱的《福尔摩斯》探案系列、《马普尔小姐》系列属于推理探案类型,但不属于刑侦类型。
综上,我国现行的刑侦类影视作品相关规定,是符合国情、且不存在脱离国际主流价值观的情况。在这样的政策下,出现过众多的影视佳作。电视剧如早年的《黑洞》、《黑冰》,近一些的《沉默的真相》、《白夜追凶》、《漫长的季节》等,电影有《白日焰火》、《烈日灼心》等等,相信大家都有目共睹。
《周处除三害》确实是一部优质罪案类型影片,如果是内地出品,不能排除会修改、调整的可能,但如今它足手足脚地进入了我们的院线,让全国人民观影,本身就足以证明了我们包容的胸怀。有人企图以电影尺度作为话头,来证明对岸的某些优越性,那只能说是外行看个热闹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