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金钏到晴雯,一部红楼极简史
晴雯之死,是“又副册”中第一个提及的,更是贾宝玉在太虚幻镜第一眼看到的死亡。
第七十四回中作者写王夫人个性“天真烂漫”,“喜怒出于心臆”,并不“饰词掩意”,这几句话用于晴雯倒是十分贴切。
以其赤子之心、才貌双全,无尺寸之过而又有“补裘”之功,却既见忌于小人,又见弃于主母,以致被逐而亡,其遭遇不能不令人叹息。
“寿夭多因毁谤生”,晴雯被逐的直接导火索,表面看是由其性格要强,遭小人馋嫉导致的。多数分析晴雯被逐之红文,亦能上溯到抄检大观园的诱因——查赌。
虽然抄检一事因“绣春囊”而起,担打的却是查赌的旗号,借的是查赌的余波。查赌与“绣春囊”,两股暗流汇在一起,昏庸当道,小人得用,行动尚未开始,晴雯已首当其冲。
因查赌的起因实因宝玉装病而起,宝玉装病,晴雯是始作蛹者。多数红文亦称晴雯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救宝玉之一片痴心,最后翻成害己,命运之波谲云诡至此尽显。
然而,如果我们肯再多走一步,问一问晴雯是因何施救、宝玉是因何装病,又会有怎样的发现呢?
宝玉装病,目的是为了逃避贾政问书。第七十二回末,赵姨娘欲为贾环讨彩霞,求之于贾政,不可避免地爆料出宝玉已“有了二年了”,并问:“老爷难道还不知道?”贾政听了,也忙问“是谁给的”。二人的谈话被赵姨娘的小环小鹊听见,连夜走至怡红院报信,引起宝玉恐慌,意欲温熟功课,“只能书不舛错,便有他事,也不相干”(七十三回)。
王夫人私封花袭人为“预备”姨娘,自知“一则都年轻,二则老爷也不许”,所以并不敢“开了脸”,“明放在屋里”,此事贾母与贾政俱被隐瞒。
在贾宝玉之“跟前人”问题上,贾政的意思“年纪还小,又怕他们误了书,所以再等一二年”,而且“已看中了两个丫头,一个与宝玉,一个给环儿”。而贾母的意思,“这些丫头......将来只他(晴雯)还可以给宝玉使唤得”。
以此看来,王夫人的作为,不但人选不合贾政、贾母之意,时间上更是比贾政的计划早了三四年。
贾宝玉“准姨娘”为王夫人所私封,即使贾政因此事见责,罪也不在宝玉。
至于问书,本来自宝玉挨打以后,贾政已有所悔,加上几年的宦途漂泊,“年景渐老”,“骨肉离异”,“今得晏然复聚于庭室,自觉喜欢不尽”,所以他自外回来已有一段时间,“每天欢天喜地的说骨肉完聚”,不过下棋、看书、吃酒,“日间在里面母子夫妻共叙天伦之乐”,“一应大小事务一概付之于度外”,对宝玉嫌恶管教之心似已有所收敛。所以贾宝玉也认为“这些日子只说不提了”。
但此时之事不比平常,贾宝玉但心其父亲因“姨娘”之事而迁怒于“书”,——贾政本来就“怕他们误了书”——平常无事之日尚惧“问书”,何况今日?因书事荒废已久,今又时间仓促,以至焦头乱额,顾此失彼,倒逼出晴雯“装病”之策。
由此可见,宝玉之装病,虽由晴雯献计,其背后的深层“缘起”,却已指向王夫人暗封花袭人“姨娘”之事的不合理性,——若合理,便无须隐瞒;若无“封”事或无隐瞒,便不惧贾政来问;若不惧问,便不必装病;不装病,则引不出查赌及因查赌而聚的小人进谗。
然则袭人因何而见“封”?答曰,金钏之死。
金钏死而袭人“封”,这实在是一个大大的讽刺。
金钏之事发作于端午节前夕。这之前贾妃节礼暧昧,清虚观张道士提亲,贾母的回应微妙而惊心动魄,宝、黛失和又复合,一系列的事使贾宝玉潜意识有愧于宝钗,口不择言中偏又因失言得罪宝钗而更尴尬,一个人鬼使神差地来到了王夫人室内。
很难说是金钏哪句话引起了王夫人的盛怒,是“有你的只是有你的”?还是“往东小院子拿环哥儿跟彩云去”?——她也只说了这么两句话而已。奇怪的是王夫人听了这话倒并不去惩罚有实际行动的彩云,反而是打了金钏一个嘴巴,撵了出去。
是因为贾环并非亲生,“教坏”了无所谓吗?但是怎么不担心彩云也“教坏”宝玉呢?还是这会子王夫人只是心中有闷气,只图发作呢?
从她后来对宝钗所说的话:“我一时生气,打了他一下,撵了他下去。只说气他两天,还叫他上来,谁知他这么气性大,就投井死了。岂不是我的罪过”来看,虽然金钏之事是她“平生最恨者”,但一时冲动生气也是有的——在贾宝玉的婚事被提出又被否定的微妙之际。
金钏投井与蒋玉菡被索两件事凑在一起,贾宝玉挨打已在所难免。
贾宝玉挨打了,花袭人的进谏机会到了。
此时的袭人,和贾宝玉已有了男女关系,但她向王夫人进谏的话,却句句指向别人。为何贼喊捉贼?那是因为在她自己看来,贾母已将自己“与”了宝玉,她和宝玉之事,并不“越理”。
但这只是她自己的想法。在“封姨”之前,袭人的行政编制还在贾母处,因为“袭人原是老太太的人,不过给了宝兄弟使”(第七十六回),是贾母房中十个拿一两银子月例的大丫头之一。
老祖宗的人,按理,是连名字也不能直呼的——“便是老太太、太太屋里的的猫儿狗儿,轻易也伤他不得”(第六十三回)。金钏死,宝玉为贾环所谄,被打的罪名之一就是“淫辱母婢”。袭人不是“母婢”,是“祖婢”,更不能“淫”。
既使袭人的编制象晴雯一样,是怡红院的人,要成为宝玉的“跟前人”也是要先经过父母来“放”的,——“爷们大了未娶亲之先,都先放两个人服侍”(第六十五回)。
所以袭人与宝玉“鬼鬼祟祟干的那事”并不合“礼”,——这也是晴雯讽袭人“别叫我替你们害臊了......明公正道,连个姑娘还没挣上去呢......哪里就称起’我们’来”的原因。
薛蟠收香菱,也要经过薛姨妈同意,还有“摆酒请客”的仪式。——何况后来的事实还证明,贾母心目中的人选并不是她,而是晴雯。
由此看来,袭人之与宝玉私通,以“礼”观之,正是“不才之事”。其性质不下于贾琏之娶尤二,——看似合情,实则违“礼”。
这个封建礼教的伪卫道士,连性行为都既非出于“情”,也非出于“欲”,而是出于“礼”,自己“做怪”了,却一心防别人,——而她自己又是认识不到自己行为的荒谬的!我们怎能不惊叹于曹公文笔之深刻!
开了几句玩笑的金钏被斥“下作小娼妇”,含唇而死,有“不才”之实的花袭人却因此进谏,获得了“封姨”机会,——我们怎能不惊叹于曹公文笔之深刻!
至此我们已经梳理出从第三十二回金钏之死到第七十七回晴雯被逐之间草灰蛇线的伏脉关系:金钏屈死——宝玉挨打——袭人进谏——袭人被“封”——赵姨娘泄密——宝玉惧问——晴雯献计——宝玉装病——查赌——王善保家进谗——晴雯被逐。
两个看似不相关的人物,命运却是一脉相承而又如此雷同:都是屈死;都因王夫人而死;都因“风化”问题。这个情节发展过程,我们进一步简化,就是:金钏死,袭人立;袭人立,晴雯死(前八十回)。
金钏与晴雯命运之相关性,在书上早有所示。第三十回金钏被逐后,在第三十二回传出死讯。而在第三十一回却插入晴雯被撵:“我为什么要去,要嫌我,变着法儿打发去,也不能豰”。——
只有到了后文,我们才意识到,宝玉当初之撵,冥冥中实在是在救她!而袭人等的好意挽留,冥冥中又是害了她!命运何等不可测!
金钏死前,曾说“金簪子吊在井里头”。她后来投井而亡,一语成谶。而作者在她被逐与屈死之间,插入晴雯“撕扇”一节。撕扇,谐音”失散”,破扇,谐音“破散”,——已伏下了她的悲剧命运了!
细想第五十一回,她还在说“等你们都去尽了,我再动不迟”。——这是怎样的“文心笔意”!使读者读来,又是怎样的哀与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