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学系列之二:建筑之美
除了自然景物之外,我们接触最多的大概要算建筑了。但即便如此,我们对这个朝夕相处的“伙伴”了解的却未必像我们想的那样透彻。有没有这样一种感觉:看到一座很美的建筑,却说不上来,或许根本就不清楚这座建筑究竟美在哪里,就是那种知道却说不上来的感觉。更多的情况是,把建筑上其他类型的美理解成了建筑本身的美。
建筑艺术
如果单从艺术的层面去欣赏建筑的话,我们就应该把建筑的效用撇在一边。因为建筑的效用服务于我们的需求,比如居住、祭拜等,而不是用来欣赏的,不能称之为艺术。比如美术,即用艺术的手法将某些理念以一种更清晰、直观的方式展示在我们面前。对于建筑艺术来说,所要表达的理念就是砖石(建筑材料)的重力与固体性。
建筑艺术在审美方面唯一的题材实际上就是重力和固体性之间的斗争,以各种方式将这一斗争完善、明晰地显露出来就是建筑艺术的课题。建筑艺术通过一种迂回曲折的途径解决重力与固体性之间的斗争,而不让其获得直接地满足。(《作为意志与表象的世界》)
我们可以通过以下一些具体的例子来理解这一点。
1、横梁
横梁只有借助于直柱才能间接地落到地面上,而不会直接落到地上以获得重力的直接满足。
2、圆顶
圆顶则必须自己负载自己,并且必须借助一些柱子才能到达地面,满足其指向地球的冲劲。
诸如此类的例子还有很多,在这种对重力与固体性的间接满足的途径上,正是由于这些阻碍,隐藏于砖石中的这些最普遍的属性得以最清晰地、多样性地展示出来。
一个建筑的美,体现在每一部分非常直观的目的性中,这种目的不是服从于人的驱使,而是为了整体结构的稳固性。建筑的每一部分的位置,尺寸和形状有一种类似于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关系,每一部分所承载的恰是它所能胜任的,每一部分又恰好是在它必需的位置。在这种情况下,砖石的重力与固体性之间的相互作用被完整、淋漓尽致地展示出来。
同样,建筑每一部分的形态也是由其目的和它与整体之间的关系所决定,而不是由人们任意规定。例如飞檐、拱顶,包括前面提到的的横梁、圆顶,其形态全部是由其目的所规定的,至于上面的图案、雕刻等修饰则不属于建筑艺术的范围,而是美术、雕塑等类别。
建筑材料
根据前面所讲的,想获得对一栋建筑美的感受,需从建筑材料的最普遍的属性出发,得到对这一属性的最直观、清晰的认知。如果有一栋建筑,看上去让我们觉得很喜欢,但采用的是我们完全不理解的材料建成,那这样的建筑也会令人完全无法欣赏。这就好比听一首用我们不懂的语言唱出的歌曲一样,你不可能真正欣赏得了。
光
建筑艺术的作品与光有一种很特殊的关系。比如上图中的泰姬陵,以蔚蓝色的天空为背景,再加上充足的阳光,便可获得双重的美;而在较为阴暗的环境,又显现出如下图所示的另一种效果。
因此,在建造一座建筑时,还需要考虑到光线的效果和坐落的方向。这其中的缘由,一方面在于建筑物各个部分的构造是在光线充足的时候才能够看得十分明朗;另一方面则与光的本质有关联。光被那巨大的建筑所吸收、阻挡、反射的时候,其一些本质属性得以清晰地表达,从而让欣赏者大受其赐。
实用性
建筑艺术与造型艺术、文艺的区别在于建筑所提供的不是实物的模拟形态,而是其本身。建筑艺术的作品很少纯粹是为了审美的目的而完成的,审美的目的反而是附属于其他与艺术不相干的实用目的之下。建筑艺术家的伟大之处在于实现实用目的的同时,还能达到审美的目的。他们能做到正确地判断哪一种建筑艺术的美适用于庙宇,哪一种适用于宫殿,哪一种适用于图书馆等等。
不同的气候,会对建筑的实用性方面产生不同的需求。越是那种严酷的气候,对建筑实用性的要求也越高,因而艺术发挥的空间也越小。在中国、日本、印度等温带气候地区,生活上的对建筑提出的压力较小,建筑艺术可以较为自由地发挥审美的目的。而在北欧较为严酷的气候中,要求那种鸽笼式的房子,建筑艺术只能在很狭窄的范围内发挥其特有的美,只能注重于借助雕塑的装饰作为审美的替代品。这便是我们所看到的哥特式艺术建筑物。
建筑艺术虽受到实用性的限制,但这种限制也大大地帮助了它。因为建筑如果不是具备这样一种不可替代的实用性,那么以其人力物力方面巨大的耗费,根本就不可能做为纯粹的艺术而保存至今。
美的缘由
经过这一番对建筑之美的探讨,估计很多人会感到很诧异——原来我们所看重的那些花纹、图案、雕塑竟都只是些修饰而已,而真正的建筑之美是那样的直观、赤裸裸地展现在我们面前,而我们却对此视而不见。
之所以出现这样的误判,一方面由于建筑中夹杂了各种类型的艺术;另一方面则是因为我们忘了欣赏的出发点在哪。欣赏建筑、美术还是雕塑?理清这些艺术的边界,才能正确理解美的所在。
图片来自于网络,侵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