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常识

2017-12-19  本文已影响0人  般若无相
管理常识

中小企业选择OP合伙人的三大原则

1、标准适当原则。一是内部合伙人不是真正的股东,因此标准不宜太高,当然,有的合伙人也可以先是股东或后来发展为股东。二是内部合伙人要分享企业剩余价值,具有影响经营成果的能力,标准也不能太低。

2、先成为的原则。企业对合伙人一般都希望他能长期为公司服务,或者要求他已经为企业服务了一定的期限,在这个度上我个人认为,一是已服务时间通常达到6-12个月就可以考虑,二是让拥有适当价值、基本认同公司价值观、短期不会离职的员工先成为内部合伙人。这些人成为合伙人后,通过角色、利益影响思维,有了更好的归属感,他们就会一步步沉淀下来,最终成为企业的长期服务人才。

3、人本大于资本的原则。内部合伙人必须出钱又出力,而且贡献必须大于投资。出钱是为了留人留心,出力是为了有更好的合力、将来有更好的经营成果,由此通过更多的分享、收益,让人才持续为公司创造价值与增值。

上一篇下一篇

猜你喜欢

热点阅读